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9-20 來源:市財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
1、負責川、渝地區的聯絡。負責與省級機關、重慶市、成都市的聯系;積極向上爭取政策、項目、資金;宣傳介紹攀枝花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促進城市間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往來;參與我市在成都、重慶進行的有關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
2、加強調查研究,收集、整理和傳遞重要的政務、經濟信息,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為市及部門、縣(區)和企業提供信息咨詢服務。
3、開展招商引資和區域間經濟、技術、人才、文化的交流與合作;圍繞我市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和重點項目,積極開展招商引資活動,著力引進技術和資金,同時協助市內企業拓展市外市場。
4、負責協調縣(區)駐蓉辦事處(聯絡處)的關系和業務指導。
5、負責市級領導赴蓉及途經成都的接待工作,為市及各部門、縣(區)和企事業單位在成都開展業務活動提供咨詢服務和工作方便。
6、負責與攀枝花調到成都和離退休后到成都定居的領導和干部的聯系,為我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7、協助市級有關部門做好本市人員到蓉上訪的處置維穩工作。
8、負責對辦事處及所屬單位的財產進行監督管理,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9、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宜。
(二)2017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2017年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也是“十三五”發展的重要之年,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更是喜迎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之年,一年來,我們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緊緊圍繞攀枝花“三個加快建設”戰略定位,堅持“為民服務”的宗旨,主動適應新常態,團結一致,開拓創新,真抓實干,勤奮工作,充分發揮駐外辦事處的職能作用,圓滿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賦予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將全年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1、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進一步統一思想,堅定信念;
2、內強素質,外塑形象,加強隊伍建設,努力打造新型駐外辦事處形象;
3、充分利用地域優勢,做好經濟信息聯絡、招商引資工作,服務攀枝花經濟;
4、深化駐外機構改革,加快我市區縣(部門)駐蓉機構清理規范工作;
5、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創新接待服務新模式;
6、加強維穩勸返處置工作,完善應急程序,努力維護社會穩定;
7、拓寬思路,全面做好攀枝花干休所和攀籍在蓉干部服務工作。
二、部門概況
本單位下屬二級單位3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本單位本年收入合計1195.58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193.84萬元,占99.85%;其他收入1.74萬元,占0.15%。
2017年本單位本年支出合計1228.5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51.30萬元,占77.44%;項目支出277.20萬元,占22.56%。
四、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
本單位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1193.84萬元。與2016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減少118.76萬元,下降9.05%。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本單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93.8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7.18%。與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減少75.66萬元,下降6.00%。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本單位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28.50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65.61萬元,占78.6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6.94萬元,占18.4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4.34萬元,占0.35%;住房保障支出31.61萬元,占2.58%。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1)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
①行政運行:2017年決算數為585.69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017年決算數為229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③事業運行:2017年決算數為102.72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2)商貿事務
招商引資:2017年決算數為48.20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
(1)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
①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017年決算數為181.24元,完成預算123.65%,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因2016年10月全部退休人員納入社保統籌,財政調整離退休人員經費34.66萬元結轉2017年支出。
②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017年決算數為35.93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2)死亡撫恤
死亡撫恤金:2017年決算數為9.77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
醫療保障
其他醫療保障支出:2017年決算數為4.34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積金:2017年決算數為31.61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與預算數持平。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本單位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951.30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95.3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355.9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本單位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242.52萬元,完成預算75.10%,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23.05萬元,完成預算82.3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219.47萬元,完成預算74.42%。2017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其一,2017年本單位無因公出國(境);其二,2016年7月公車改革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只保留3輛汽車(轎車2輛、越野車1輛),而攀枝花市成都干部休養所車輛未參加公車改革,所以公車運行費用支出減少;其三,接待人數減少,為節約開支,本單位的接待用酒、茶葉和礦泉水等都由本單位自行購買。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6年減少41.88萬元,下降14.73%,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減少1.78萬元,下降1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35.83萬元,下降60.85%;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4.27萬元,下降1.91%。增減變動的主要原因:①公務用車數量及運行費用減少:本單位有汽車7輛(轎車5輛、越野車1輛、中型載客汽車1輛)、下屬參公事業單位(攀枝花市成都干部休養所)有轎車3輛、共有汽車10輛,2016年7月公車改革后本單位只保留3輛(轎車2輛、越野車1輛),其余車輛已調回攀枝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進行拍賣處置,而攀枝花市成都干部休養所還未進行車改,仍有轎車3輛未變。由于公車數量和公車改革后公車使用次數的減少,所以本年汽車費用下降較多。②接待人數減少:本年度,公務接待費用較上年度下降了4.27萬元,主要是接待批次較上年下降了1.01%,其中國內公務接待批次下降了1.01%,沒有外事接待,但接待標準較上年微有增加,約為230元/人。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23.05萬元,占9.5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219.47萬元,占90.5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7年無因公出國(境)費。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7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3.05萬元,其中:
全年無公務用車購置支出。截至2017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6輛,其中:轎車5輛、越野車1輛(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3輛、下屬參公事業單位——攀枝花市干部休養所3輛轎車),攀枝花市成都干部休養所還未進行車改,仍有轎車3輛未變。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3.05萬元。主要用于用于接待、招商引資、信息聯絡、離休老干部服務工作及單位日常工作正常運行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
2017年公務接待費219.47萬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及有關招商工作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1564批次,8534人,共計支出219.47萬元,具體內容包括:接待用酒15.36萬元、礦泉水3.19萬元、茶葉2.63萬元、住宿支出13.50萬元、餐費支出124.80萬元、攀枝花農產品支出59.47萬元、其他(購入的接待用濕紙巾等一性用品)0.52萬元。本年無外事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度,本單位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44.48萬元,比2016年增加33.46萬元,上升9.71%。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單位(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攀枝花市成都干部休養所共2個單位)公有車輛6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6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
十、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級預算單位事業收入情況)等。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二級預算單位經營收入情況)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類型)等。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一般公共服務(類)…(款)…(項):指……。
8.教育(類)…(款)…(項):指……。
9.科學技術(類)…(款)…(項):指……。
10.文化體育與傳媒(類)…(款)…(項):指……。
1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款)…(項):指……。
(解釋本部門決算報表中全部功能分類科目,至項級,參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
12.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13.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1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6.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7.“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8.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2017部門決算編制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