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2023年單位預算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2-03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

2023年單位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概況

一、職能簡介..............................................................................1

二、2023年重點工作 ................................................................2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2022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說明..............................................................6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7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8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11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12

六、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13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14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14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14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概況

 

一、職能簡介

(一)負責川、渝地區的聯絡。負責與省級機關、重慶市、成都市的聯系;積極向上爭取政策、項目、資金;宣傳介紹攀枝花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促進城市間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往來;參與我市在成都、重慶進行的有關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

(二)加強調查研究,收集、整理和傳遞重要的政務、經濟信息,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為市及部門、縣(區)和企業提供信息咨詢服務。

(三)開展招商引資和區域間經濟、技術、人才、文化的交流與合作;圍繞我市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和重點項目,積極開展招商引資活動,著力引進技術和資金,同時協助市內企業拓展市外市場。

(四)負責協調縣(區)駐蓉辦事處(聯絡處)的關系和業務指導。

(五)負責市級領導赴蓉及途經成都的接待工作,為市及各部門、縣(區)和企事業單位在成都開展業務活動提供咨詢服務和工作方便。

(六)負責與攀枝花調到成都和離退休后到成都定居的領導和干部的聯系,為我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七)協助市級有關部門做好本市人員到蓉上訪的處置工作。

(八)負責對辦事處及所屬單位的財產進行監督管理,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宜。

二、2023年重點工作

2023年,成辦將按照省委“四化同步、城鄉整合、五區共興”總抓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屆一中全會和省委十二屆一次全會精神,立足我市“兩區三地一糧倉”的新定位,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確保圓滿完成全年工作任務。

(一)深化從嚴治黨,大力加強黨風作風建設

一是探索多元建設模式,提升黨建質效。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委工作主線,認真把握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追究三個重點環節,把反腐倡廉意識和觀念滲透到干部職工工作生活中,抓好離退休黨支部和機關黨支部的換屆工作,努力構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二是不折不扣做好日常黨建各項工作,增強黨員干部黨性觀念,提高思想認識,自覺抵制和糾正“四風”。三是狠抓機關作風建設。以整治 “庸懶散”、提振精氣神、提升執行力為著力點,嚴格考評獎懲機制,引導干部職工增強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在本職工作崗位上不斷創造新業績。

(二)積極主動對接,大力彰顯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橋頭堡作用

充分發揮駐省會城市的區位優勢,廣泛聯系省直各部門、成渝兩市及兄弟市(州)駐蓉辦,特別是經濟部門和政務信息匯集部門,收集成都地區先進經驗做法,為攀枝花高質量發展提供參考;捕捉成渝地區經濟謀劃動態和產業轉移信息,適時引入攀枝花;積極加強部門聯動,探索地區合作和項目共建。

(三)整合資源力量,全力發揮“攀枝花人成都聯誼會”平臺作用

充分發揮橋梁與紐帶作用,以“凝聚鄉情、整合資源、共謀發展”為主線,建立常態化聯絡機制,把更多的攀籍在蓉人士團結起來,支持攀枝花發展,廣泛宣傳攀枝花,為攀枝花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快更多有價值的信息和幫助。做好優質、創新、賦能服務,力爭更多的離攀在蓉高層次人才向國家、省級層面爭取對攀枝花的政策傾斜、資金扶持、項目支持等。

(四)強化自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對外宣傳窗口作用

充分發揮橋梁與紐帶作用,以“凝聚鄉情、整合資源、共謀發展”為主線,建立常態化聯絡機制,把更多的攀籍在蓉人士團結起來,支持攀枝花發展,廣泛宣傳攀枝花,為攀枝花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快更多有價值的信息和幫助。做好優質、創新、賦能服務,力爭更多的離攀在蓉高層次人才向國家、省級層面爭取對攀枝花的政策傾斜、資金扶持、項目支持等。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

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成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成辦2023年收支預算總數565.78萬元,比2022年收支預算總數增加83.35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的增加,2023年新增項目支出11.40萬元,2022年沒有列支項目支出。

(一)收入預算情況

成辦2023年收入預算565.78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65.78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 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具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47.51萬元,占總收入的61.42%。其中: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行政運行336.11萬元,占總收入的59.41%;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1.40萬元,占總收入的2.01%。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9.17萬元,占總收入的26.37%。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行政單位離退休111.07萬元,占總收入的19.63%;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34.93萬元,占總收入的6.17%;撫恤—死亡撫恤(遺屬生活困難補助)2.23萬元,占總收入的0.40%;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94萬元,占總收入的0.17%。

3.衛生健康支出40.45萬元,占總收入的7.15%。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醫療—行政單位醫療18.39萬元,占總收入的3.25%;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4.08萬元,占總收入的0.72%;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17.98萬元,占總收入的3.18%。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積金)28.65萬元,占總收入的5.06%。

(二)支出預算情況

成辦2023年支出預算565.7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54.38萬元,占97.99%;項目支出11.40萬元,占2.01%。

基本支出包括行政運行336.11萬元、行政單位離退休111.07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34.93萬元、死亡撫恤(遺屬生活困難補助)2.23萬元、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94萬元、行政單位醫療18.39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4.08萬元、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17.98萬元、住房公積金28.65萬元。

2.項目支出是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政府)11.40萬元,包含物業管理費1.40萬元、招商引資活動經費10.00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成辦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565.78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增加83.35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的增加,2023年新增項目支出11.40萬元,2022年沒有列支項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65.78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47.5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9.17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0.4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8.65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成辦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565.78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83.35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和項目支出的增加。具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47.51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減少0.02萬元。其中: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行政運行336.11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減少6.35萬元;對外聯絡事務—行政運行0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減少5.07萬元;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1.40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11.40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9.17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44.68萬元。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行政單位離退休111.07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29.13萬元;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34.93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14.61萬元;撫恤—死亡撫恤(遺屬生活困難補助)2.23萬元,與2022年持平;新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94萬元。

3.新增衛生健康支出40.45萬元。原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和公務員醫療補助預算列入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行政運行中,2023年預算調整科目;新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積金)28.65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減少1.76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47.51萬元,占61.4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9.17萬元,占26.37%;衛生健康支出40.45萬元,占7.15%;住房保障支出28.65萬元,占5.06%。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行政運行336.11萬元,占總預算的59.41%;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1.40萬元,占總預算的2.01%。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行政單位離退休111.07萬元,占總預算的19.63%;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34.93萬元,占總預算的6.17%;撫恤—死亡撫恤(遺屬生活困難補助)2.23萬元,占總預算的0.40%;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0.94萬元,占總預算的0.17%。

3.衛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行政單位醫療18.39萬元,占總預算的3.25%;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4.08萬元,占總預算的0.72%;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17.98萬元,占總預算的3.18%。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積金)28.65萬元,占總預算的5.0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3年預算數為336.11萬元,主要用于:本單位公務人員和編內聘用人員的工資、津補貼、獎金及日常運轉和接待工作。

2.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23年預算數為11.40萬元,主要用于: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包括:招商引資活動經費、物業管理費。

3.一般公共服務(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3年預算數為111.07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社保統籌外工資、生活補助及公用福利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34.93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承擔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2023年預算數為2.23萬元,主要用于:死亡退休職工遺屬的生活困難補助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0.94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工傷保險、機關工勤人員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的繳費支出。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3年預算數為18.39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承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3年預算數為4.08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承擔的職工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支出。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17.98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承擔的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3年預算數為28.65萬元,主要用于: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成辦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554.3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45.2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82.11萬元、津貼補貼58.86萬元、獎金85.96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34.93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18.39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19.09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0.94萬元、住房公積金28.65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1.85萬元、退休費1.43萬元、生活補助100.08萬元、醫療費補助2.96萬元。

公用經費109.1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4.35萬元、水費0.43萬元、電費1.07萬元、郵電費3.34萬元、差旅費12.85萬元、公務接待費45.00萬元、工會經費4.54萬元、福利費6.1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8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4.64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0.92萬元。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成辦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50.83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45.0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83萬元。根據工作統一安排,2023年市本級年初部門預算暫不編列因公出國(境)經費。執行中,市級部門確需執行出國(境)任務和計劃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批后安排經費。

(一)公務接待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希望單位在保障正常接待工作的前提下,合理使用經費、節約開支。

2023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與省級機關、重慶市、成都市的聯系;積極向上爭取政策、項目、資金;宣傳介紹攀枝花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促進城市間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往來;參與我市在成都、重慶進行的有關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著力引進技術和資金,協助市內企業拓展市外市場;負責市級領導赴蓉及途經成都的接待工作,為市及各部門、縣(區)和企事業單位在成都開展業務活動提供咨詢服務和工作方便。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20.03%。主要原因是希望單位在保證正常公務活動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車輛使用管理,合理調配、控制成本。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3輛,其中:轎車2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1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83萬元,用于3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正常接待、會務、信訪及應急事項等工作開展。

六、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成辦2023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一)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情況說明

2023年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與2022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未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接待費。

(二)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情況說明

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2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單位未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23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用于0輛公務用車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成辦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成辦2023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3年,成辦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09.13萬元,比2022年預算減少2.62萬元,下降2.34%。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費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都減少,但辦公經費有所增加,具體包括辦公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成辦2023年無政府采購項目,未安排政府采購預算。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底,成辦共有車輛3輛,其中,定向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23年單位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3年成辦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個,涉及預算11.40萬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運轉類項目1個,涉及預算1.40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1個,涉及預算10.00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喪葬補助費以及烈士褒揚金。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的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5.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單位收支總表

表1-1.單位收入總表

表1-2.單位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1.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一

表6-2.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二

2023年成辦單位預算公開報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