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2023年部門預算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2-03 來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 2023年部門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2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7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說明.......................................................9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11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11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16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16
六、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17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18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18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18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成辦職能簡介。
1.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本級)
(1)負責川、渝地區的聯絡。負責與省級機關、重慶市、成都市的聯系;積極向上爭取政策、項目、資金;宣傳介紹攀枝花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促進城市間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往來;參與我市在成都、重慶進行的有關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
(2)加強調查研究,收集、整理和傳遞重要的政務、經濟信息,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參考依據,為市及部門、縣(區)和企業提供信息咨詢服務。
(3)開展招商引資和區域間經濟、技術、人才、文化的交流與合作;圍繞我市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和重點項目,積極開展招商引資活動,著力引進技術和資金,同時協助市內企業拓展市外市場。
(4)負責協調縣(區)駐蓉辦事處(聯絡處)的關系和業務指導。
(5)負責市級領導赴蓉及途經成都的接待工作,為市及各部門、縣(區)和企事業單位在成都開展業務活動提供咨詢服務和工作方便。
(6)負責與攀枝花調到成都和離退休后到成都定居的領導和干部的聯系,為我市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7)協助市級有關部門做好本市人員到蓉上訪的處置工作。
(8)負責對辦事處及所屬單位的財產進行監督管理,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9)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宜。
2.攀枝花市成都干部休養所
(1)落實干休所離休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2)作好離休老同志日常管理服務。
(3)為方便離休老干部看病就醫提供服務。
(4)開展離休老干部的文化娛樂活動.組織他們外出參觀考察。
3.攀枝花市成都干部服務中心
(1)負責承擔在蓉攀籍離退休干部的接待服務及維穩工作。
(2)聯絡、協調攀枝花市調蓉的在職及離退休干部工作。
(3)負責在蓉向曾經在攀工作的干部宣傳介紹攀枝花,使之進一步為攀枝花建設和發展服務。
(4)邀請醫院醫生為西錦渡小區離退休干部進行現場健康問題解答。
(5)充分利用服務中心會議室、干部活動室、文體設施設備,為小區住戶開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
(6)協調西錦渡物業管理部門做好管理及小區房屋、公共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二)成辦2023年重點工作。
1.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本級)
2023年,成辦將按照省委“四化同步、城鄉整合、五區共興”總抓手,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屆一中全會和省委十二屆一次全會精神,立足我市“兩區三地一糧倉”的新定位,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確保圓滿完成全年工作任務。
(1)深化從嚴治黨,大力加強黨風作風建設
一是探索多元建設模式,提升黨建質效。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委工作主線,認真把握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追究三個重點環節,把反腐倡廉意識和觀念滲透到干部職工工作生活中,抓好離退休黨支部和機關黨支部的換屆工作,努力構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二是不折不扣做好日常黨建各項工作,增強黨員干部黨性觀念,提高思想認識,自覺抵制和糾正“四風”。三是狠抓機關作風建設。以整治 “庸懶散”、提振精氣神、提升執行力為著力點,嚴格考評獎懲機制,引導干部職工增強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在本職工作崗位上不斷創造新業績。
(2)積極主動對接,大力彰顯融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橋頭堡作用
充分發揮駐省會城市的區位優勢,廣泛聯系省直各部門、成渝兩市及兄弟市(州)駐蓉辦,特別是經濟部門和政務信息匯集部門,收集成都地區先進經驗做法,為攀枝花高質量發展提供參考;捕捉成渝地區經濟謀劃動態和產業轉移信息,適時引入攀枝花;積極加強部門聯動,探索地區合作和項目共建。
(3)整合資源力量,全力發揮“攀枝花人成都聯誼會”平臺作用
充分發揮橋梁與紐帶作用,以“凝聚鄉情、整合資源、共謀發展”為主線,建立常態化聯絡機制,把更多的攀籍在蓉人士團結起來,支持攀枝花發展,廣泛宣傳攀枝花,為攀枝花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快更多有價值的信息和幫助。做好優質、創新、賦能服務,力爭更多的離攀在蓉高層次人才向國家、省級層面爭取對攀枝花的政策傾斜、資金扶持、項目支持等。
(4)強化自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對外宣傳窗口作用
充分發揮橋梁與紐帶作用,以“凝聚鄉情、整合資源、共謀發展”為主線,建立常態化聯絡機制,把更多的攀籍在蓉人士團結起來,支持攀枝花發展,廣泛宣傳攀枝花,為攀枝花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快更多有價值的信息和幫助。做好優質、創新、賦能服務,力爭更多的離攀在蓉高層次人才向國家、省級層面爭取對攀枝花的政策傾斜、資金扶持、項目支持等。
2.攀枝花市成都干部休養所
提高政治站位,不斷創新服務管理工作方式,在細化服務措施、保證服務質量等方面狠下功夫,把業已取得的成績和鼓勵轉化為工作的動力,真正把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敬老尊老撫老的精神傳承下去,把降低風險放在首位,為離退休老領導老同志提供全天候、零距離、貼心式服務,確保“兩個待遇”不變調不走樣。加強隊伍自身建設,提高能力水平,更好地提供優質服務。落實配套資金,解決活動室及兩棟樓房維修問題。
3.攀枝花市成都干部服務中心
服務中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在辦事處的正確領導和老干部局的具體指導下,切實轉變作風、提升質效、發揮作用,牢固樹立服務工作理念,用心用情不斷提升為老同志服務保障的質量和水平,努力實現“讓黨放心,讓老同志滿意”的工作目標。為了充分尊重老干部對黨和人民事業的歷史責任感和社會責任感,尊重他們希望繼續為黨、為國家、為社會、為人民做一些力所能及工作的真誠愿望,同時也為了充分發揮他們的威望、經驗等優勢,我們鼓勵引導老干部把本人志趣和社會需求相結合,繼續在社會建設中發揮作用,并積極為他們發揮余熱拓寬渠道、牽線搭橋。
在2023年繼續做好日常服務工作,幫助詢問醫保異地報銷事宜,幫助打印復印資料,查詢市內出行公交路線等。積極配合市老干部局做好居住在西錦渡小區內的離退休廳級干部外出療養活動有關工作,協助市里相關部門做好離退休干部走訪慰問工作。并將逐步建立健全老同志工作管理檔案,認真做好老干部信訪工作,為老同志及時解決各類生活服務難題,做到管理上臺階服務上水平。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成辦下屬二級預算單位2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主要包括:
序號 |
預算單位名稱 |
1 |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 |
2 |
攀枝花市成都干部休養所 |
3 |
攀枝花市成都干部服務中心 |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成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成辦2023年收支預算總數769.33萬元,比2022年收支預算總數增加105.1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的增加,2023年新增項目支出20.10萬元,2022年沒有列支項目支出。
(一)收入預算情況
成辦2023年收入預算769.33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69.33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具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71.08萬元,占總收入的61.23%。其中: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行政運行384.22萬元,占總收入的49.94%;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6.60萬元,占總收入的2.16%;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專項業務及機關事務管理3.50萬元,占總收入的0.45%;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事業運行66.76萬元,占總收入的8.68%。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6.86萬元,占總收入的26.89%。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行政單位離退休137.37萬元,占總收入的17.86%;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事業單位離退休15.26萬元,占總收入的1.9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50.08萬元,占總收入的6.51%;撫恤—死亡撫恤(遺屬生活困難補助)2.23萬元,占總收入的0.29%;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2萬元,占總收入的0.25%。
3.衛生健康支出51.15萬元,占總收入的6.65%。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醫療—行政單位醫療21.28萬元,占總收入的2.77%;行政事業單位醫療—事業單位醫療4.54萬元,占總收入的0.59%;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4.64萬元,占總收入的0.6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20.69萬元,占總收入的2.69%。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積金)40.24萬元,占總收入的5.23%。
(二)支出預算情況
成辦2023年支出預算769.3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49.23萬元,占97.39%;項目支出20.10萬元,占2.61%。
基本支出包括行政運行384.22萬元、事業運行66.76萬元、行政單位離退休137.37萬元、事業單位離退休15.26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50.08萬元、死亡撫恤(遺屬生活困難補助)2.23萬元、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2萬元、行政單位醫療21.28萬元、事業單位醫療4.54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4.64萬元、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20.69萬元、住房公積金40.24萬元。
2.項目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政府)16.60萬元、專項業務及機關事務管理3.50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成辦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769.33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增加105.1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的增加,2023年新增項目支出20.10萬元,2022年沒有列支項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69.33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71.0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6.86萬元、衛生健康支出51.1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0.24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成辦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69.33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105.11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和項目支出的增加。具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71.08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減少9.68萬元。其中: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行政運行384.22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減少11.78萬元;對外聯絡事務—行政運行0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減少5.07萬元;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事業運行66.76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減少10.83萬元;對外聯絡事務—事業運行0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減少0.94萬元;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6.60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16.60萬元;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專項業務及機關事務管理3.50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3.50萬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減少1.16萬元。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6.86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67.52萬元。其中: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行政單位離退休137.37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51.29萬元;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事業單位離退休15.26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減少6.00萬元;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50.08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20.31萬元;撫恤—死亡撫恤(遺屬生活困難補助)2.23萬元,與2022年持平;新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2萬元。
3.新增衛生健康支出51.15萬元。原行政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和公務員醫療補助預算列入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行政運行和事業運行中,2023年預算調整科目;新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積金)40.24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減少3.88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71.08萬元,占61.2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6.86萬元,占26.89%;衛生健康支出51.15萬元,占6.65%;住房保障支出40.24萬元,占5.23%。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行政運行384.22萬元,占總預算的49.94%;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6.60萬元,占總預算的2.16%;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專項業務及機關事務管理3.50萬元,占總預算的0.45%;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事業運行66.76萬元,占總預算的8.68%。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行政單位離退休137.37萬元,占總預算的17.86%;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事業單位離退休15.26萬元,占總預算的1.98%;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50.08萬元,占總預算的6.51%;撫恤—死亡撫恤(遺屬生活困難補助)2.23萬元,占總預算的0.29%;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2萬元,占總預算的0.25%。
3.衛生健康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醫療—行政單位醫療21.28萬元,占總預算的2.77%;行政事業單位醫療—事業單位醫療4.54萬元,占總預算的0.59%;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公務員醫療補助4.64萬元,占總預算的0.60%;行政事業單位醫療—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20.69萬元,占總預算的2.69%。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積金)40.24萬元,占總預算的5.23%。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3年預算數為384.22萬元,主要用于:本部門公務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人員及編內聘用人員的工資、津補貼、獎金及日常運轉和接待工作。
2.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23年預算數為16.60萬元,主要用于: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包括:招商引資活動經費、物業管理費、樓棟管理費。
3.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專項業務及機關事務管理(項目)2023年預算數為3.50萬元,主要用于:為完成事業單位特定工作任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包括:維修維護費、物業管理費。
4.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23年預算數為66.76萬元,主要用于:本部門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津補貼、獎金及日常運轉工作。
5.一般公共服務(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3年預算數為137.37萬元,主要用于:本部門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社保統籌外工資、生活補助及公用福利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23年預算數為15.26萬元,主要用于:本部門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社保統籌外工資、生活補助及公用福利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50.08萬元,主要用于:本部門承擔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2023年預算數為2.23萬元,主要用于:死亡退休職工遺屬的生活困難補助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1.92萬元,主要用于:本部門承擔的職工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的繳費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3年預算數為21.28萬元,主要用于:本部門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承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1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3年預算數為4.54萬元,主要用于:本部門事業單位承擔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1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3年預算數為4.64萬元,主要用于:本部門承擔的職工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支出。
1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20.69萬元,主要用于:本部門承擔的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3年預算數為40.24萬元,主要用于: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成辦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749.2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18.0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16.16萬元、津貼補貼69.88萬元、獎金97.20萬元、績效工資34.02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50.08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25.82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26.14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92萬元、住房公積金40.24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8.04萬元、退休費1.59萬元、生活補助132.97萬元、醫療費補助4.00萬元。
公用經費131.1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5.46萬元、水費0.64萬元、電費1.61萬元、郵電費4.83萬元、差旅費17.13萬元、公務接待費45.25萬元、工會經費6.35萬元、福利費7.8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72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6.9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5.35萬元。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成辦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54.9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45.2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9.72萬元。根據工作統一安排,2023年市本級年初部門預算暫不編列因公出國(境)經費。執行中,市級部門確需執行出國(境)任務和計劃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批后安排經費。
(一)公務接待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希望本部門各單位在保障正常接待工作的前提下,合理使用經費、節約開支。
2023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與省級機關、重慶市、成都市的聯系;積極向上爭取政策、項目、資金;宣傳介紹攀枝花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促進城市間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往來;參與我市在成都、重慶進行的有關重大活動的組織協調和服務工作;著力引進技術和資金,協助市內企業拓展市外市場;負責市級領導赴蓉及途經成都的接待工作,為市及各部門、縣(區)和企事業單位在成都開展業務活動提供咨詢服務和工作方便。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希望本部門單位在保證正常公務活動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車輛使用管理,合理調配、控制成本。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6輛,其中:轎車5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1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72萬元,用于6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正常接待、會務、信訪及應急事項等工作開展。
六、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成辦2023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一)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情況說明
2023年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與2022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門未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接待費。
(二)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情況說明
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2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門未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23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用于0輛公務用車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成辦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成辦2023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3年,成辦下屬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等1家行政單位以及攀枝花市成都干部休養所等1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31.17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18.03萬元,增長15.94%。主要原因是攀枝花市成都干部休養所2022年預算未使用機關運行的相關科目,2023年預算中公務接待費和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都減少了,但辦公經費有所增加,具體包括辦公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二)政府采購情況
成辦2023年無政府采購項目,未安排政府采購預算。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底,成辦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6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23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3年成辦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6個,涉及預算20.10萬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運轉類項目4個,涉及預算7.10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2個,涉及預算13.00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專項業務及機關事務管理(項):反映各級政府舉行各類重大活動、召開重要會議(如國務院一類會議、國慶招待會、全國勞模大會)的支出,政府機關房地產管理、公務用車管理等方面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喪葬補助費以及烈士褒揚金。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2.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待遇的醫療經費。
13.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14.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的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6.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8.“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9.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1.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一
表6-2.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二
表6-3.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三
表6-4.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四
表6-5.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五
表6-6.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六
表7.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