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2-27     來源:市財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政府辦職能簡介。

  1.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及省直部門發送市政府的文電。指導全市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2.研究市政府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3.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4.督促檢查市政府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5.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市政府部門間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6.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指導市政府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

  7.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和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和政府網站建設。

  8.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政策性建議。

  9.指導全市應急管理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全市抗災救災工作。

  10.貫徹執行國家口岸工作方針、政策和規定,指導全市口岸管理工作。

  1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外事、僑務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外事、僑務工作的決策部署,統籌管理全市外事僑務工作。

  12.督促落實市政府金融工作部署,負責地方金融機構和金融中介機構的行業管理和服務,維護地方金融秩序。

  13.貫徹執行國家、省對外開放方針、政策和規定,督促落實市政府投資促進決策部署,推進全市對外開放、招商引資、經濟合作工作。

  14.負責市政府法制工作,負責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負責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制定工作,依法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做好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

  15.負責市政府駐外機構的管理工作。

  16.承辦市政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市政府辦2018年重點工作。

  1、進一步聚焦重點,深入調研破解難題

  緊扣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點、領導關注的焦點、群眾關心的熱點,立足破解發展難題,潛心入微研究,深入細致調查,提出抓得準、用得上、操作性強的新舉措、新辦法、新觀點,真正把基層經驗總結出來,把工作推進情況反饋上來,把解決問題辦法梳理出來,為領導決策提供有力參考。

  2、進一步規范辦文辦會,提高文稿起草水平

  嚴格按照程序辦事,加強溝通協作,樹立規范意識,把好文件關、會議關和活動關,發管用的文,開有用的會,辦有實質意義的活動,切實做好文稿起草工作,搞好綜合文字服務,多學、多思、多練、多鉆研。

  3、進一步強化信息服務,打好科學決策基礎

  加強信息報送工作,深挖社會“關注點”,抓住工作“閃亮點”,突出經濟“增長點”,做到反映問題快、采編撰寫快、上報信息快,為領導提供準確詳實的第一手材料,高度重視上級機關信息約稿,保質保量,爭取更多更好的信息被上級機關采用。

  4、進一步抓好督促檢查,力促決策落實落地

  對領導作出的決策,抓執行、抓落實,當好第一執行人,協助督查督辦,強化執行力建設,對領導交辦的工作,確保樁樁有著落、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結果,提高抓執行、抓復命意識、抓“畫句號”的能力。

  5、進一步加強內部建設,練好內功提升能力

  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確保“一崗雙責”落實到位,認真開展廉政教育,切實推動廉政建設,強化監督檢查,按照紀檢監察改革方案要求做好相關工作。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規范性,不折不扣嚴格執行,優化相關工作流程,接上斷點、疏通堵點、理順交叉點,使各項工作有序銜接、高效運轉。加強干部隊伍和班子建設,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市委扎實推動“兩轉一提”的要求,抓好業務培訓,推動觀念轉變,強化精品意識、效率意識,提高以文輔政、綜合協調、獲取信息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質干部隊伍。

  二、單位構成情況

  市政府辦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主要包括: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8年預算包括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含原昆明辦事處、原上海辦、原深圳辦)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雖是獨立的行政單位,但不是單獨的預算單位,與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屬同一預算單位,原昆明辦事處、原上海辦、原深圳辦三個機構已撤銷,由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代管。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政府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262.34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561.8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1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90.53萬元。市政府辦2018年收支總預算3262.34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政府辦2018年收入預算3262.34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262.34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政府辦2018年支出預算3262.3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852.02萬元,占87%;項目支出410.32萬元,占13%。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政府辦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3262.34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262.34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561.8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1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90.53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政府辦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262.34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增加440.62萬元,主要是增加了調入人員經費。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561.81萬元,占7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10萬元,占16%;住房保障支出190.53萬元,占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8年預算數為2151.49萬元,主要用于:政府辦及下屬單位基本工資、津貼補貼、水費、電費、日常培訓費、辦公費、工會經費、福利費等日常開支。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18年預算數為410.32萬元,主要用于:政府辦及下屬單位信息公開、招商引資、公報印刷、政務調研、應急處突、行政調解、行政執法監督、安保等工作開展。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8年預算數為322.28萬元,主要用于:政府辦及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離休費及生活補貼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8年預算數為187.72萬元,主要用于:政府辦及下屬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8年預算數為190.53萬元,主要用于:政府辦及下屬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政府辦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852.0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345.2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離退休人員經費、住房公積金等。

  公用經費506.8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工會經費、黨建經費、離退休人員公用經費、離退休人員福利費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政府辦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47.34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8.6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8.7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17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年初預算沒有因公出國(境)經費。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7年下降10%。主要原因是控制減少公務接待工作。

  2018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7年預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控制減少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1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3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7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1輛,摩托車0輛。

  2018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

  2018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8.70萬元,用于11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政府辦及下屬單位機關日常工作運轉及到基層指導調研、督促檢查、脫貧攻堅、應急處突等相關工作的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政府辦2018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市政府辦以及下屬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1家行政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506.80萬元,比2017年預算減少29.28萬元,減少5%。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底,市政府辦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11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年市政府辦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10.32萬元。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4.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用于保障市政府辦公室機關、所屬各行政單位正常運轉,用于行政運行方面的經費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用于保障市政府辦公室機關、所屬各行政事業單位正常運轉,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方面的經費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指用于保障市政府辦公室機關、所屬各行政事業單位正常運轉,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用于其他方面的經費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指用于行政單位離休人員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用于按政策規定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10.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1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3.“三公”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4.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市政府辦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報表.xls

102001-市政府辦2018年年初政府采購補充公開說明.doc

102001-市政府辦公室2018年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