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醫療保險管理局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9-21 來源:市財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職能參照省政府批準的三定方案)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的城鎮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政策規定,負責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經辦及城鎮職工、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環節的具體業務經辦工作;按照協議對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協議醫療機構及協議零售藥店執行保險政策規定和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相關工作;負責離休干部、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警察)、建國初期參加工作人員及其他醫療照顧人員醫藥費的審核等相關工作;配合開展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和居民醫保信息系統的建設、運行、升級維護和安全管理等相關工作。
(二)2017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1.“兩保合一”工作進展順利。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3號)、《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工作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6〕61號)和《攀枝花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通知》(攀府發〔2017〕41 號)精神,全面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整合,通過學習調研、機構整合、信息化建設等工作,同時加強與市人社、衛計委、財政等相關部門的聯動協作,初步建立了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促進社會公平,提高整合效應,優化公共服務。
2.繼續加強基金監督管理。認真做好城鎮職工、城鎮居民的醫保基金的預決算工作,為推進總額控制下的付費制度改革夯實基礎,強化醫保基金管理和監督。同時,我局保質保量完成居民醫保基金預決算的編制、匯總、會審和上報工作,進一步加強基本醫療保險運行的數據分析、報告編撰,提升分析報告質量,確保統計與基金財務數據的口徑保持一致。
3.費用監審工作踏石留印。在費用審核監督工作中,強化基金安全意識、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以智能審核為抓手,拓展系統應用,覆蓋聯網費用審核,細化墊付費用業務環節,規范門特認定審核流程,并在此基礎上,加強專項檢查與兩定管理,不斷在監審力度、精度、深度與維度上下功夫,確保醫保基金安全。2017年完成了全市93家定點醫療機構、356家定點零售藥店2016年度的綜合考核工作,2017年通過日常稽核處理10家違規定點醫療機構,追繳醫療費用84.42萬元。
4.異地就醫聯網結算工作初見成效。積極開展省級平臺異地就醫住院即時結算,開通省內異地就醫門診特殊疾病醫療補助即時結算,目前已實現與省內21個統籌地區參保人員異地住院、門診特病即時結算;全力推進聯網醫院接入國家平臺,攀枝花市是全國首個成功通過國家、省、市三級聯動測試的地級市,目前已有10家醫院接入國家平臺。
5.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改革有序進行。其一,完成2017年城鎮基本醫保付費總額控制測算及方案建議擬定工作;其二,按照市發改委關于征求《全市公立醫療機構按病種收付費收費標準(征求意見稿)》修改意見函(攀發改函〔2017〕283號)要求,完成102種單病種付費價格測算和意見修改工作。其三,按照《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實施方案的通知》(攀醫改〔2017〕8號)要求,做好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醫保政策征求意見。
6.黨風廉政建設常抓不懈。2017年,全局以規范“三會一課”制度為基本抓手,堅持不懈地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工作,活動貫穿業務工作始終,在抓常、抓細、抓長上下功夫,堅持問題導向,深化拓展三項整改“回頭看”,鞏固提升整改成果。同時,結合 “兩轉一提”教育活動,努力推進群眾滿意的人社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醫療保險管理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無下屬二級單位。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市醫保局本年收入合計867.1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67.1萬元,占99.99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02萬元,占0.002%。
2017年市醫保局本年支出合計865.7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69.73萬元,占77.36%;項目支出196.00萬元,占22.64%;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市醫保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867.12萬元。與2016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77.8萬元,增長9.86%。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65.7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99%。與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77.16萬元,增長9.79%。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65.71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2萬元,占0.19%;教育支出0萬元,占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19.48萬元,占94.66%;醫療衛生支出0萬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44.61萬元,占5.15%。(羅列全部功能分類科目,至類級。)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支出(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 支出決算為1.62萬元,完成預算100%。
2.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 支出決算為549.53萬元,完成預算100%。
3.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社會保險業務管理事務(項) 支出決算為15萬元,完成預算100%。
4.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項): 支出決算為181萬元,完成預算100%。
5.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 支出決算為19.62萬元,完成預算100%。
6.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支出決算為54.33萬元,完成預算100%。
7.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支出決算為44.61萬元,完成預算100%。
(數據來源財決08表,羅列全部功能分類科目至項級。上述“預算”口徑為調整預算數。增減變動原因為決算數<項級>和調整預算數<項級>比較,與預算數持平可以不寫原因。)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69.7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16.2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退休費、生活補助、醫療費、住房公積金。
公用經費53.4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數據來源數據來源財決08-1表,根據本部門實際支出情況羅列全部經濟分類科目。)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0.86萬元,完成預算62.7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或與預算數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十項規定,壓縮公務接待次數,嚴把接待支付關,降低行政運行成本。
(上述“預算”口徑為調整預算數。)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86萬元,占100%。具體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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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我局2017年無無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
2.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16年減少3.45萬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后,不再發生公車運行維護費。
3.公務接待費支出0.86萬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6批次,5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共計支出0.86萬元,具體內容包括:(1)人社部社保中心調研組赴攀調研跨省異地住院費結算發生公務接待費0.11萬元;(2)中公網指導醫保支付標準、醫保智能輔助審核相關工作發生公務接待費0.23元;(3)省廳調研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工作發生公務接待費0.12元;(4)綿陽市人民政府辦學習考察人社信息化建設工作發生公務接待費0.22元;(5)省腫瘤醫院赴攀溝通醫保工作事宜發生公務接待費0.11元;(6)涼山州醫保局赴攀枝花市學習考察智能審核和醫療監管系統發生公務接待費0.07萬元。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16年減少0.19萬元,下降17.74%。主要原因是我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十項規定,嚴把接待支付關,降低行政運行成本。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市醫保局2017年度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市醫保局2017年度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度,市醫保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3.49萬元,比2016年減少1.33萬元,下降2.43%(或與2016年決算數持平)。
(數據來源財決CS05表)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度,市醫保局無政府采購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醫保局無公務車輛;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無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數據來源財決CS05表,按部門決算報表填報數據羅列車輛情況。)
(四)預算績效情況
1.績效目標管理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了績效目標管理,共編制績效目標2個,涉及財政資金196萬元,覆蓋率達到22.64%。
(說明編制績效目標的項目個數、資金量和覆蓋率。)
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開展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7年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自評得分84分,存在的問題:部門整體在支出的資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預見性。在科學設置預算績效指標上還需進一步加強,對績效評價工作結果運用力度不足,沒有發揮績效評價的作用。下一步改進措施:嚴格按照財政批復的預算指標,根據資金計劃和用途,合理安排好各項支出,對重點支出項目經過綜合績效評價,調整支出預算。重視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分析診斷資金支出的管理問題,對后續資金撥付提出建議意見,提高支出項目的管理水平。
(說明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開展總體情況、得分、總體績效、存在問題及下一步措施。得分情況請于2017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得分表中填列)
2017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得分表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得分 |
部門決策(25分) |
目標任務(15分) |
相關性(5分) |
5 |
明確性(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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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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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編制(10分) |
測算依據(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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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管理(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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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管理(30分) |
專項資金分配時限(2分) |
省級財力專項預算分配時限(1分) |
1 |
中央專款分配合規率(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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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評估(2分) |
執行中期評估(2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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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監控(5分) |
預算執行進度監控(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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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目標動態監控(3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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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稅收入執收情況(2分) |
非稅收入征收情況(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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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稅收入上繳情況(1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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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6分) |
資產管理信息化情況(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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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告情況(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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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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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控制度管理(2分) |
內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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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開(6分) |
預算公開(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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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算公開(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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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信息公開(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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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評價(5分) |
績效評價開展(2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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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結果應用(3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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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績效情況(45分) |
履職成效(20分) |
部門特性指標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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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發展能力(15分) |
重點改革(重點工作)完成情況(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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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制度、方法、機制等)創新(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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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養(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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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10分) |
協作部門滿意度(3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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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對象滿意度(3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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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公眾滿意度(4分) |
4 |
3.部門自行組織績效評價開展情況
本部門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得分為92分,存在的問題:部門項目在支出的資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預見性。在科學設置預算績效指標上還需進一步加強,對績效評價工作結果運用力度不足,沒有發揮績效評價的作用。下一步改進措施:嚴格按照下一步改進措施:嚴格按照財政批復的預算指標,根據資金計劃和用途,合理安排好各項支出,對重點支出項目經過綜合績效評價,調整支出預算。重視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分析診斷資金支出的管理問題,對后續資金撥付提出建議意見,提高支出項目的管理水平。
2017年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得分表
單位名稱/ 項目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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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三級指標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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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明確性 |
5 |
4 |
|
合理性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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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
(7分) |
資金分配 |
3 |
3 |
資金使用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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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
執行規范 |
3 |
3 |
|
(特性指標70分) |
(20) |
完成數量 |
5 |
5 |
完成質量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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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時效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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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成本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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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經濟效益(可選項) |
4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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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效益(可選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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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效益(可選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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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效益(可選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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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效率(可選項)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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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效率(可選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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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滿意度 |
1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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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
92 |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3.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 攀枝花市醫療保險管理局2017年決算公開編制說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