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醫療保險管理局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2-27     來源:市財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醫保局職能簡介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的城鎮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政策規定,負責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業務經辦及城鎮職工、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環節的具體業務經辦工作;按照協議對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協議醫療機構及協議零售藥店執行保險政策規定和為參保人員提供醫療服務的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疾病應急救助基金的相關工作;負責離休干部、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警察)、建國初期參加工作人員及其他醫療照顧人員醫藥費的審核等相關工作;配合開展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和居民醫保信息系統的建設、運行、升級維護和安全管理等相關工作。

  (二)市醫保局2018年重點工作

  1. 貫徹落實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

  2. 加強基金運行監控強化風險防范;

  3. 繼續深入開展異地就醫結算工作;

  4. 進一步貫徹實施2017版《國家藥品目錄》;

  5. 積極推動“標準化、信息化、專業化”建設;

  6. 全面實施付費總額控制;

  7. 研究調整部分政策。

  二、單位構成情況

  市醫保局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0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醫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69.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15.1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4.33萬元。市醫保局2018年收支總預算769.5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醫保局2018年收入預算769.5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69.5萬元(包括行政運行372.43萬元,社會保險經辦機構268.14萬元,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15.71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58.89萬元,住房公積金54.33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醫保局2018年支出預算769.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91.5萬元(包括行政運行372.43萬元,社會保險經辦機構190.14萬元,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15.71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58.89萬元,住房公積金54.33萬元),占89.86%;項目支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78.00萬元,占10.14%。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醫保局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769.5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69.5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0萬元、外交支出0萬元、教育支出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15.1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4.33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醫保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69.5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增加88.85萬元,主要是增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及社會保險繳費。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15.17萬元,占92.94%;住房保障支出54.33萬元,占7.0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8年預算數為372.43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工資福利支出、日常運轉支出。

  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項)2018年預算數為268.14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及為完成特定醫保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

  3.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

  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8年預算數為15.71萬元,主要用于: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

  4.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8年預算數為58.89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5.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8年預算數為54.33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醫保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691.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04.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險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退休費。

  公用經費87.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醫保局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1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1.1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17年預算持平

  根據市外事僑務辦(臺辦)批準的2018年因公臨時出國(境)安排,擬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 0人。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7年預算下降14.6%

  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較上年減少。2018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17年預算持平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18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18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用于0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醫保局2018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市醫保局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87.4萬元,比2017年預算增加2.03萬元,增長2.38%。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底,市醫保局共有車輛0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年市醫保局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8.00萬元。

  十、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2.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專項收入。

  3.支出預算功能分類: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功能分類“類”級科目填列。

  4.支出預算經濟分類(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項目支出、預留機動填列。

  (1)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2)項目支出:包括編入部門預算的單位運轉性項目、政府專項資金項目的支出安排數。

  5.“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市醫保局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報表.xls

                 505001-市醫保局2018年年初政府采購補充公開說明.doc

                 505001-市醫保局2018年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