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2016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9-08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

  一是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市委的決策,統一政法部門的思想和行動;對一定時期內的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貫徹落實。二是檢查、指導政法各部門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嚴肅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監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加強執法監督,切實解決執法活動中的違法問題;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履行職責時相互制約、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組織討論、研究和協調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和政策性強或有重大爭議的疑難案件。三是組織、指導、協調和推動全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了解掌握全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情況,提出工作對策及建議措施;指導、督促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對維護穩定工作的重大部署;檢查維護穩定工作領導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四是負責對“法輪功”及其他邪教組織和對社會有危害的氣功組織問題的調研、處理;協調、檢查、督促和區縣、大企業做好“處法”工作;了解、掌握邪教發展方向和國內外信息,為市委、市政府處理邪教問題當好參謀。五是組織推動、指導協調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時分析研究全市社會治安的形勢和對策,制定全市綜合治理工作的規劃和實施方案;監督、指導、協調和促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的落實。六是組織推動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探索政法工作及政法管理體制改革途徑。七是研究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措施,協助市委和市委組織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門領導干部;指導政法干警的教育培訓工作和政法部門查處干警違法違紀案件,檢查全市政法隊伍建設領導責任制落實情況。八是指導下級政法委員會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的工作;協助市委處理全市有關政法工作的重大問題。九是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6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一是矛盾糾紛有效化解,社會和諧穩定。2016年,深入組織開展社會穩定風險隱患排查化解,全市共排查清理重大不穩定因素122件(納入省委維穩辦臺賬5件,納入“重點工作”81件,滾動排查交辦36件),截至12月31日,納入省委維穩辦臺賬的5件已完成化解并核銷臺賬,納入“重點工作”的81件已全部辦結化解,滾動排查交辦的36件已基本辦結化解,涉及群體得到有效穩控。全年沒有發生因情報信息遲報、瞞報、誤報造成發生在全國、全省有重大影響的涉穩案(事)件、群體性事件;嚴密防范、堅決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對我市進行滲透破壞活動,密切掌握境外非政府組織、反華媒體在我市的活動動向,針鋒相對做好相關應對防范工作,完善網上網下相結合的打防管控體系,凈化網絡空間;加強網絡輿情監測、預警和應對,堅決防止負面輿情傳導,形成虛擬社會和現實社會交織的大規模群體性事件。全年沒有發生一起因應對不當、不及時而引發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大政治事件、民族分裂案件和暴力恐怖案件;二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全市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12083件,調解成功10519件,調解成功率95.3%。結合我市實際,積極探索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目前,西區已建成“多元化調解中心”,米易縣已建成“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第三方調解中心”(已納入省上創新示范項目),其余縣(區)正在探索推進。另外,我市在15個重點領域專業調解組織建設的基礎上,成立了校園糾紛調委會和人民調解協會,建立了38個“花城聯姐”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室,在橫向上做寬、縱向上做深矛盾糾紛調解工作。我市加強源頭預防化解矛盾機制建設,在全市15個重點市級部門,6個縣(區)、60個鄉鎮(街道)、480個村(社區)均建立了矛盾糾紛調解委員會,按照“日查、周排、旬研、月結”工作機制,著力源頭預防化解苗頭隱患。“影響群眾安全感的八類主要刑事案件及傷害、搶劫、搶奪案件明顯下降。黨政主導的縣(區)、鄉鎮(街道)、村(社區)、網格四級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建設基本完成,目前,全市60個鄉鎮(街道)、129個社區、352個村已全部開通網格化服務管理賬號并投入運行,城鄉以信息化為支撐的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已實現全覆蓋。在全省率先開展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建設。按照省上要求,我市今年在已建成和即將建成的幸福美麗新村中,開展“雪亮”工程、“6995”互助互聯,城區開展平安智慧小區,目前“雪亮”工程已建成60個幸福美麗新村,超額完成省上下達的42個村目標任務。深入開展平安家庭、平安學校、平安醫院、平安鐵道線等平安創建活動,群眾對治安的滿意度達93%。三是法輪功及其他邪教組織得到有效遏制。建立了分級、分類管控體系,突出重要節點、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員防范控制。節假日、敏感期、重大活動慶典未出現問題,確保了社會政治穩定。定期研究分析活動態勢,強化專案偵破。制定下發了《攀枝花市深入推進“破體系、壓規模”專項行動加強反邪教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從3月開始,集中開展了“打擊法輪功網上活動專項行動”目前已落地查實了我市在網上活動的21名“法輪功”人員,正收集證據依法打擊處理。在認真抓好重點人員管控、敏感節點防控工作、相關線索查證的同時,深入開展了對“門徒會”、“全能神”其他活動突出的邪教組織的再調研工作,重新掌握了“門徒會”、“全能神”其他活動突出的邪教組織人員底數、組織架構、特點和活動規律等基本情況。加強凱風網建設和輿論反制工作,未發生涉邪教網上重大輿情。今年我市反邪教工作成效明顯,社會平穩,發案立案數為全省最低,未發生一起涉邪教重大案件,切實維護了社會政治穩定,確保了“三零”和“三無”目標的實現。

  二、部門概況

  市委政法委下屬二級單位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收入合計638.9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萬638.85元,占99.99%;其他收入0.05萬元,占0.01%。

  2016年支出合計627.4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27.37萬元,占84.04%;項目支出100.12萬元,占15.96%。

  四、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

  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為699.498萬元、。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39.04萬元、51.89萬元,下降5.76%、7.64%。(柱狀圖)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27.4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99%。與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減少39.04萬元,下降5.7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27.47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34.33萬元,占**%;占**%;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7.05萬元,占**%;住房保障支出36.09萬元,占**%。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

  行政運行(2013101):2016年決算數為435.6萬元,完成預算100%。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013102):2016年決算數為987.73萬元,完成預算100%。

  2.社會保障和就業

  未歸口管理行政單位離退休(2080504):2016年決算數為12.86萬元,完成預算100%。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2080505):2016決算數42.79萬元,完成預算100%。兒童福利(2081001):2016決算數1.4萬元,完成預算100%。

  3.住房保障

  住房公積金(2210201)::2016決算數:36.09萬元,完成預算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27.4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35.4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92.0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2.02萬元,完成預算87.93%,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12.02萬元,完成預算%;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0%。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車改革以及無公務接待。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26.39萬元,下降68.72%,其中: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增加/減少25.86萬元,下降68.28%;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53萬元,下降100%。增減變動的主要原因無公務接待費及公務車改革。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12.02萬元,占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萬元

  1.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6年無因公出國(境)費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2.02萬元,其中:

  無公務用車購置。截至2016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11輛,其中:轎車9輛、越野車2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2.02萬元。主要用于政法、綜治、維穩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

  2016年無公務接待費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6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1.92萬元,比2015年增加14.12萬元,增長18.15%。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6年度無政府采購支出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車輛11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11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了績效目標管理,共編制績效目標3個,涉及財政資金98.73萬元,覆蓋率達到100%。

    附件:四川省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員會(匯總).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