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匯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02-01 來源:市委政法委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
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匯總)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職能簡介。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領導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具有監督指導政法各部門嚴格行使職權,指導協調全市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負責對“法輪功”及其他邪教組織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研究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協助市委和市委組織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門領導干部等職能。
(二)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2019年重點工作。做好全國兩會、建國70周年以及其他重要敏感時段的維穩工作;化解涉穩信訪疑難案件。
二、單位構成情況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下屬有一個獨立核算單位,為攀枝花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019年收支總預算785.8904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委政法委2019年收入預算785.8904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119.2604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85.8904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委政法委2019年支出預算785.8904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119.2604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46.8904萬元,占95.04%;項目支出39萬元,占4.96%。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委政法委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785.8904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85.8904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59.7458萬元、社會和保障就業支出71.669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4.4754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委政法委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85.8904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119.2604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59.7458萬元,占83.94%;社會和保障就業支出71.6692萬元,占9.11%;住房保障支出54.4754萬元,占6.93%。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620.7458萬元,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及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19年預算數為39萬元,主要用于:社會管理創新、見義勇為基金、業務運行及防邪綜治維穩業務費。
3.社會保障就業(類)行政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9年預算數為20.7589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支出。
4.社會保障就業(類)行政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50.9103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54.4754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委政法委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785.8904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31.938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
公用經費114.952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委政法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0.5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1.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9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18年預算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與2018年預算持平。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省以及其他市州工作組。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18年預算持平。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2輛,其中:越野車2輛。
2019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9萬元,用于2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綜治、維穩、防邪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委政法委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市委政法委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14.9521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26.46萬元,增長23.01%。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市委政法委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無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市委政法委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9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機關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6.見義勇為基金:用于見義勇為先進表彰獎勵及慰問。
7.社會管理創新經費:用于開展社會管理創新課題研究經費支出。
8.綜治維穩防邪業務費:用于開展綜治、維穩、防邪專項業務開展經費支出。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