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2-18 來源:市委政法委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員會
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目 錄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2
二、單位構成情況 ............................................................................2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2
(一)收入預算情況 .......................................................................3
(二)支出預算情況......................................................................... 3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3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3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3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4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5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5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6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6
(一)業務運行經費 ................................................................................7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7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7
十、名詞解釋................................................................................................7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職能簡介。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具有監督指導政法單位嚴格行使職權,統籌協調維護政治安全、維護全市社會穩定、反邪教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實施,指導全市政法系統網絡安全和智能化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政法領域的調查研究,研究擬定全市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掌握分析政法輿情動態,指導推動政法系統黨的建設和政法隊伍建設。
(二)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2021年重點工作。圍繞中心和大局,高效能加強政法服務保障;統籌市域和城鄉高水平建設平安攀枝花;建立機制和制度,高標準深化政法領域改革;抓牢教育和整頓,高要求打造攀枝花政法鐵軍。
二、單位構成情況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無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政法委2021年收支總預算832.9988萬元,較2020年減少104.7343萬元,主要是項目減少,人員調出較多。
(一)收入預算情況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2021年收入預算832.998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32.9988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2021年支出預算832.998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05.3988萬元,占96%;項目支出27.6萬元,占4% 。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832.9988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32.9988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691.3486萬元,社會和保障就業支出81.229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0.4211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832.9988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減少104.7343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專項經費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91.3486萬元,占83%,社會和保障就業支出81.2291萬元,占10%,住房保障支出60.4211萬元,占7%。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651.1050萬元,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及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21年預算數為23.6萬元,主要用于:三電專項經費、鐵路護路專項經費、援藏援彝干部補貼經費、業務運行費、社會治理創新專項經費、綜治維穩防邪業務費、大調解專項經費。
3.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12.6436萬元,主要用于:法學會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4、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4萬元,主要用于援藏援彝干部補貼。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1年預算數為36.9440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44.2851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社會保險繳費。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1年預算數為60.4211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的住房公積金。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832.998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98.642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獎金、基本醫療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退休費、醫療補助。
公用經費106.756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咨詢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 9.498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為0萬元,公務接待費 1.3989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8.1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安排為0元。
(二)公務接待費較2020年預算下降5%。
因疫情原因2021年公務接待量有所下降,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省以及其他市州工作組。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0年預算下降5%。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2輛,其中:越野車2輛。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元。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1萬元,用于2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綜治維穩、大調解、社會治理創新、三電專項整治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2021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06.7568萬元,主要是用于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比2020年預算減少 8.704 萬元,減少8%,主要是人員退休,人員經費減少。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底,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無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7.6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市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及公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市事業單位用于工資福利支出及公用支出主要是綜治中心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市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行政單位離退休經費。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市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人員社會保險繳費。
6.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市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市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人員的住房公積金。
8.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1.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12.綜合維穩防邪業務費:用于開展綜治、維穩、防邪排查穩控,確保社會穩定專項業務經費支出。
13.大調解專項經費:開展多元矛盾糾紛化解,確保矛盾不上交、矛盾不激化,保持社會穩定,營造和諧的社會環境。
14.社會治理創新經費:加強和改進社會治理創新工作,推進全市社會治理工作前進經費支出。
15.鐵路護路工作經費:開展鐵路治安整治,確保鐵路運行安全,不發生在全國全省有影響的列車停運、顛覆、傷亡事故。
16. 援藏援彝干部人才補助經費:為藏區彝區人民群眾提供優質的技術服務,推進藏區彝區脫貧攻堅和社會發展。
17.三電專項整治經費:開展三電專項整治,確保廣電、通信、電力線路暢通,減少三電線路設備被盜割、破壞案件發生。保障全市生產、生活順利進行。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