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委宣傳部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本級)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02-01 來源:中共攀枝花市委宣傳部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中共攀枝花市委宣傳部
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委宣傳部的職能簡介
1.負責提出宣傳思想文化事業發展的指導性意見;
2.指導宣傳文化系統制定相關政策;
3.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協調宣傳文化系統各部門(單位)的工作;
4.負責組織、指導全市理論研究、理論學習和理論宣傳工作;
5.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各新聞單位的工作;
6.負責從宏觀上指導、協調精神產品的生產;
7.負責規劃、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務;
8.指導、協調全市文化改革發展工作;
9.規劃、部署、協調全市精神文明工作;
10.規劃、部署、協調全市對外、對港澳臺的宣傳工作;
11.指導、協調全市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12.負責指導、協調全市互聯網宣傳和信息內容管理工作;
13.負責管理新聞出版行政事務和所涉的行政審批;
14.負責管理電影行政事務;
15.受市委委托,會同市委組織部管理市文廣旅游局、攀枝花日報社、市文聯、市社科聯等部門及市級新聞單位的領導干部,指導這些部門和單位領導班子的建設;
16.對區(縣)宣傳部長任免提出意見;
17.制定對全市地方黨委宣傳干部和有關宣傳文化系統領導骨干的培訓規劃并組織實施;
18.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知識分子工作和理論、新聞、出版、文藝等方面優秀人才的選拔、培養工作。
(二)市委宣傳部2019年重點工作。
1.堅持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貫穿始終。組織好各級黨委(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的宣傳宣講活動,建好“攀枝花智庫”,加快建設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
2.著力提升意識形態工作能力。建立各級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清單,做好專項督查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意識形態責任追究實施辦法,抓實網絡內容和能力“兩項建設”,提升輿情應急處置能力,規范新聞、出版、廣電、網絡等各類意識形態陣地管理。
3.做大做強主流思想輿論。圍繞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圍繞省委對攀枝花“3+2 ”新定位新要求,以“一二三五””工作思路全面推動攀枝花高質量發展的生動實踐,推出系列生動反映攀枝花勃勃生機、氣象萬新的深度報道。在全省先行全面建成縣級融媒體中心,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深度融合、加快融合。
4.全面推介城市品牌形象。積極協調中央、省級主流媒體和市外各類媒體記者走進攀枝花,全面對外展示我市經濟社會建設的新措施和取得的新成效。圍繞“英雄攀枝花 陽光康養地”城市品牌,加強活動策劃,系統性、專業化打造城市品牌識別系統。
5.創新社會治理引領文明風尚。深入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持續實施“六大工程”。研究建立志愿服務常態化機制,打造具有攀枝花特色的公益活動品牌。組織開展道德模范、身邊好人、最美集體等先進典型、先進集體評選宣傳,建立健全獎勵禮遇幫扶道德模范和身邊好人的長效機制。
6.突出特色打造區域文化高地。抓住“三線精神”上升為國家精神的有利契機,謀劃好“三線建設55周年”系列活動,打造三線文化品牌。抓好攀枝花中國三線建設博物館總分館體系建設。研究制定《攀枝花市文化產業發展行動計劃》,堅定不移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全力推進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建設。
二、單位構成情況
中共攀枝花市委宣傳部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2個,其中其他事業單位2個。主要包括:攀枝花市輿情信息中心、攀枝花市對外宣傳服務中心。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委宣傳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總預算1437.41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委宣傳部2019年收入預算1437.4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37.41萬元,占100%。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94.74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和公用支出增加。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委宣傳部2019年支出預算1437.4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35.41萬元,占72.04%;項目支出402萬元,占27.97%。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94.74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和公用支出增加。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委宣傳部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437.41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37.41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04.7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2.9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9.67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委宣傳部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437.41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94.74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和公用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204.78萬元,占83.8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2.96萬元,占11.34%;住房保障支出69.67萬元,占4.84%。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宣傳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636.65萬元,主要用于:在職職工的人員工資及日常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類)宣傳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9年預算數為402萬元,主要用于:加強對外宣傳,做好輿情引導等工作。
3.一般公共服務(類)宣傳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166.13萬元,主要用于:下屬未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市輿情信息中心和市對外宣傳服務中心在職職工的人員工資及日常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9年預算數為92.29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及離退休公用經費支出。
5.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70.67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單位部分。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為69.67萬元,主要用于:按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委宣傳部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035.4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877.6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68.88萬元、津貼補貼321.46萬元、獎金10.53萬元、績效工資68.91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70.67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42.69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3.52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2.77萬元、住房公積金69.66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36.8萬元、離休費33.35萬元、退休費46.39萬元、醫療費補助2萬元。
公用經費157.7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5.48萬元、水費1.55萬元、電費3.87萬元、郵電費9.23萬元、差旅費46.44萬元、公務接待費2.39萬元、工會經費11.40萬元、福利費7.33萬元、公務用車維護費8.1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32.7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9.23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委宣傳部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0.4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2.39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8.10萬元。
(一)2019年與2018年均無因公出國(境)預算。
(二)公務接待費與2018年預算持平。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接待中央、省級媒體記者等公務活動開支。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8年預算下降35.72%。主要原因是車輛數量減少一臺。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3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2輛,越野車1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1萬元,用于3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接待媒體來攀采訪用車及應急處置用車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委宣傳部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業務運行經費
2019年,市委宣傳部以及下屬事業單位市輿情信息中心、市對外宣傳服務中心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57.78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18.02萬元,增長12.90%。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市委宣傳部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市委宣傳部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02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宣傳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宣傳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宣傳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8.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1.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108001]中共攀枝花市委宣傳部項目支出績效目標.rar
部門預算公開表_[108001]中共攀枝花市委宣傳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