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2-03     來源: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

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2023年部門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1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1

部分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職能簡介

1.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職能職責是:負責組織實施市級黨政機關和市屬事業單位(除學校、醫院及企業化管理外)的房地產管理和配置、大中型維修,以及集中辦公區物業管理、閑置房地產處置、市人才公寓6號樓事務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公務用車日常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公共機構節能管理事務性工作。

2.市機關后勤服務中心職能職責是:負責機關職工食堂日常監督管理及食品衛生安全保障工作;負責公務用車平臺管理。

(二)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重點工作。

(一)聚焦政治化建設抓提升

一是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重要意義,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依法行政,深化廉政建設,堅決落實厲行節約和過緊日子要求,牢牢把握機關運行保障的政治定位。二是扛牢責任擔當,激勵干部崇尚實干、主動作為,以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為導向,多措并舉,培訓提能,為機關事務高質量發展匯聚干事創業力量。

(二)聚焦標準化建設抓提升

緊盯重點工作、薄弱環節,以制度執行落實,作為標準化管理基礎,一是鞏固拓展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成果,嚴控總量規模,優化配備結構,充分發揮公務用車平臺使用效益;建立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監督模式,嚴查嚴糾違規使用公車問題。二是持續抓好辦公用房統一管理。貫徹落實《四川省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實施辦法》四統一要求,加快推進辦公用房使用協議制管理,集約優化調配辦公用房,實現相對集中辦公,同時加強辦公用房巡檢,強化用房管理。三是持續推動公共機構綠色低碳發展。大力推進充電樁建設,提高新能源車在公務車輛中的占比;深入開展節能宣傳培訓、反食品浪費、節約型機關創建、垃圾分類、公共機構綠色行動。四是建立健全機關運行應急保障機制,制定應急保障預案,提升保障水平。

(三)聚焦節能降碳建設抓提升

引導公共機關堅持綠色低碳運行,繼續推進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依托優勢光能資源,繼續加大公共機構光伏項目實施方面的探索。倡導公務綠色出行和機關綠色辦公,加大在新能源利用方面的推廣力度,緊盯醫院、學校等重點用能單位,在環境保護、綠色運行、能源節約等方面,開展節約能源管理示范項目推廣。結合實際情況,引入社會資本對公共機構停車場進行改造,面向社會有序開放,實現資源共享。

(四)聚焦精細化建設抓提升

一是后勤保障更加精細化。聚焦干部職工新期待,優化后勤服務保障模式,持續推進營養健康機關食堂建設,在營養指導、合理膳食、健康管理等方面提供人性化、精準化服務。二是公車保障更加智能化。優化完善公務用車管理平臺功能,實現便捷派車、高效用車、透明管車、有效督車。三是助力“三個圈層”建設。牢牢把握新時代治蜀興川的總體要求和市委“一三三三”總體發展戰略,統籌好辦公用房維修改造、調整,謀劃好公共機構節能降耗、垃圾分類等工作,落實好公務用車改革政策,加強與同行聯系,強化區域合作,進一步推動機關事務高質量發展。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下屬二級預算單位0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主要包括:

 

序號

預算單位名稱

1

 

2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707.47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72.4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2.5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2.46萬元。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收支預算總數1707.47萬元,比2022年收支預算總數增加378.71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公務用車平臺、市級能耗監測平臺、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信息系統維護費專項經費20萬元,機關食堂及人才公寓6號樓專項經費650萬元,2023年辦公用房維修費專項經費300萬元,物業管理費專項經費2.5萬元,同時減少市公務服務中心劃轉的相關支出。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收入預算1707.47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707.47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支出預算1707.4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34.97萬元,占43.04%;項目支出972.5萬元,占56.96%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1707.47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增加378.71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務用車平臺、市級能耗監測平臺、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信息系統維護費20萬元、機關食堂及6號樓專項經費650萬元、辦公用房維修費300萬元、物業管理費2.5萬元專項經費,同時減少市公務服務中心劃轉的相關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707.47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72.48萬元、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2.5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2.46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707.47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378.71萬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務用車平臺、市級能耗監測平臺、黨政機關辦公用房信息系統維護費20萬元、機關食堂及6號樓專項經費650萬元、2023年辦公用房維修費300萬元、物業管理費2.5萬元專項經費,同時減少市公務服務中心劃轉的相關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72.48萬元,占92.0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2.53 萬元,占4.83%;住房保障支出52.46萬元,占3.08%。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3年預算數為480.90萬元,主要用于:參公人員經費及日常行政運行經費。

2.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3年預算數為972.5萬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統、食堂管理、辦公用房維修、物業管理專項經費。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23年預算數為115.68萬元,主要用于:下屬事業單位市機關后勤服務中心人員經費及日常事業運行經費。

4.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2023年預算數為3.4萬元,主要用于派駐紀檢組事務性支出。

5.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3年預算數為29.05萬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員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53.48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3年預算數為52.4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負擔部分職工住房公積金。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734.9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32.3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18.90萬元、津貼補貼82.15萬元、獎金113.53萬元、績效工資48.79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65.30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33.66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15.79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2.66萬元、住房公積金52.46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73.82萬元、退休費0.11萬元、生活補助24.46萬元、醫療費補助0.72萬元。

公用經費102.6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8.06萬元水費0.77萬元、電費1.92萬元、郵電費3.67萬元、差旅費22.95萬元、公務接待費0.4萬元、工會經費7.26萬元、福利費3.6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81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0.8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0.27萬元。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3.21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4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2.81萬元。根據工作統一安排,2023年市本級年初部門預算暫不編列因公出國(境)經費。執行中,市級部門確需執行出國(境)任務和計劃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按程序報市政府批后安排經費。

(一)公務接待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99.9%。主要原因是根據中共攀枝花市委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市公務服務中心等有關機構編制事項的批復》(攀編發﹝202191號),將市公務服務中心劃轉至市委辦,我中心不再承擔市委、市政府公務接待工作。

2023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友好單位公務接待。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40.87%。主要原因是根據中共攀枝花市委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市公務服務中心等有關機構編制事項的批復》(攀編發﹝202191號)要求,5臺接待車輛劃轉至市公務服務中心。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4輛,其中:轎車8輛,旅行車(含商務車)3輛,越野車2輛,大型客、貨車1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2.81萬元,用于14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級24個無車單位用車。

六、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非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數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

(一)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情況說明

2023年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較與2022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 。    (二)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情況說明

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2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修費。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2023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3年,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95.37萬元,比2022年預算減少451.96萬元,下降82.57%。主要原因是根據中共攀枝花市委編制委員會《關于調整市公務服務中心等有關機構編制事項的批復》(攀編發﹝202191號),將市公務服務中心劃轉至市委辦,公務接待費減少。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安排政府采購預算249.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49.6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底,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4輛,其中,定向保障用車14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23年單位預算安排車輛購置經費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預算安排0元,非財政撥款安排0萬元。擬購置定向保障用車0/執法執勤用車0輛。安排大型設備購置經費0萬元,購置0大型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3年攀枝花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4個,涉及預算972.5萬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運轉類項目4個,涉及預算972.5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行政運行的人員及公用經費。

3.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專項經費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事業單位用于事業運行的人員及公用經費。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派駐派出機構(項):指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組工作經費。

6.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退休人員經費。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指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及下屬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8.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以及其他費用。

12.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單位用于保障職工的單位負擔部分住房公積金費用。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1.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2.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3.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4.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7.部門支出整體績效表

 

附件3: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報表(部門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1.2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