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3-06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衛生計生委職能簡介。

  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是政府工作部門,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攀辦發〔2014 〕73 號),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衛生計生工作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以及市委、市政府關于衛生計生方面的決策部署,負責起草衛生計生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統籌規劃全市生計生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計生工作。

  2.負責制定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并組織實施,根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制定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劃,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依法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相關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3.貫徹實施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范、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依據授權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為食源性疾病及與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提供技術支持。 4.負責組織擬訂并實施基層衛生和婦幼衛生、計劃生育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和婦幼衛生、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5.負責制定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組織實施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范,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6.負責建立公益性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推進和諧醫患關系建設,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的建議。 7.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四川省藥品增補目錄,實施基本藥物采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組織實施促進全市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劃生育發展動態,負責全市計劃生育相關數據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發布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9.組織建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計生信息共享與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11.組織擬訂全市衛生計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計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 12.組織擬訂全市衛生計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計生相關科研項目,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和計劃生育教育,組織指導實施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13.完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范衛生計生行政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 14.負責衛生計生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根據國家、省要求,組織衛生計生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 15.指導擬訂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納入衛生計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16.負責市干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市級有關部門(單位)離休干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領導人、重要外賓來攀期間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17.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8.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1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市衛生計生委2017年重點工作。

  1.加快區域醫療衛生高地建設,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元化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2.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構建布局合理、規模適當、層級優化、責任明晰、富有效率的醫療服務體系,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改革;

  3.提升醫療衛生服務能力,依法依規加強醫療管理,有效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4.努力提升計劃生育服務管理水平,不斷推進人口計生工作邁上新臺階;

  5.大力推動健康服務業發展;

  6.著力抓好重點項目建設,加快衛生計生信息化建設,繼續加強衛生計生宣傳;

  7.持續深入開展愛國衛生工作,推進健康城市創建;

  8.抓好衛生計生精準扶貧工作。

  9.持續提高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加強重大傳染病慢性病防治,進一步鞏固免疫規劃工作,提升衛生監督和應急管理水平,繼續提高基本公共衛生均等化水平,深入推進婦幼健康服務。

  二、單位構成情況

  市衛生計生委為衛生計生行政主管部門,下屬獨立核算單位9個,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8個。包括:市中心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市第三人民醫院、市第四人民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中心血站、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支隊、市衛生和計劃生育信息中心。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衛生計生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衛生計生委2017年收支總預算1077.07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衛生計生委2017年收入預算1077.07萬元,全部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衛生計生委2017年支出預算1077.0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10.57萬元,占93.83%;項目支出66.50萬元,占6.17%。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衛生計生委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077.07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77.07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4.71萬元、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852.1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0.18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衛生計生委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077.07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132.13萬元,主要是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4.71萬元,占14.36%;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852.18萬元,占79.12%;住房保障支出70.18萬元,占6.52%。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7年預算數為78.09萬元,主要用于:機關離退休人員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76.6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785.68萬元,主要用于:機關按照規定標準開支的工資、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保障單位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社會保障繳費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7年預算數為30萬元,主要用于:保證單位日常運轉和業務工作的開展,包括全市深化醫改和衛生計生中醫工作會議、辦公設施日常維護、業務運行等。

  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款)其他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36.5萬元,主要用于:完成目標任務的項目支出,包括:衛生考試考務、麻風病人救治等。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積金2017年預算數為70.18萬元,主要用于: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衛生計生委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010.5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837.5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離退休人員財政負擔的統籌項目外待遇等支出。

  公用經費172.98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電費、印刷費、郵電費、手續費、差旅費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衛生計生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8.30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3.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2016、2017年預算數均為0元。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6年預算數持平。

  2017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相關部門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考核等公務活動開支。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78.63%,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務用車改革后公務車輛減少。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轎車1輛。

  2017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萬元,用于1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疾病預防控制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衛生計生委2017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市衛生計生委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72.98萬元,比2016年預算增加5.55萬元,增長3.31%。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底,市衛生計生委共有車輛1輛,為應急用車。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市衛生計生委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6.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