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匯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02-01     來源: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匯總)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衛生計生委職能簡介。

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是政府工作部門,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攀辦發〔2014 〕73 號),主要職責如下: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衛生計生工作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以及市委、市政府關于衛生計生方面的決策部署,負責起草衛生計生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統籌規劃全市生計生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計生工作。

2.負責制定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并組織實施,根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制定全市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劃,組織和指導全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依法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相關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3.貫徹實施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范、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依據授權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為食源性疾病食品安全事故有關的流行病學調查提供技術支持。      4.負責組織擬訂并實施基層衛生和婦幼衛生、計劃生育服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和婦幼衛生、計劃生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5.負責制定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制定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以及采供血機構管理的規范并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組織實施衛生計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范,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6.負責建立公益性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推進和諧醫患關系建設,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的建議。      7.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四川省藥品增補目錄,實施基本藥物采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8.組織實施促進全市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劃生育發展動態,負責全市計劃生育相關數據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發布計劃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制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并監督實施,制定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劃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劃,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9.組織建立計劃生育利益導向、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劃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群眾團體履行計劃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機制,提出穩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10.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制度并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衛生計生信息共享與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11.組織擬訂全市衛生計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計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強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貫徹落實國家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      12.組織擬訂全市衛生計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計生相關科研項目,協同指導院校醫學教育和計劃生育教育,組織指導實施畢業后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      13.完善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范衛生計生行政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監督落實計劃生育一票否決制。    14.負責衛生計生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根據國家、省要求,組織衛生計生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工作。      15.指導擬訂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納入衛生計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16.負責市干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市級有關部門(單位)離休干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領導人、重要外賓來攀期間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17.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18.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1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9年重點工作。

  (一)主要目標任務。

2019年,全市衛生計生工作將以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準確把握推進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總體要求,圍繞打造川西南、滇西北區域中心城市定位,全面推進區域醫療衛生高地和健康城市建設,大力發展“康養+醫療”產業,持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強疾病預防控制,全面提升公共衛生服務績效,爭創全省一流衛生計生工作水平。

(二)重點工作及舉措。

一是全面抓加強黨的建設。堅持“舉旗幟、抓班子、帶隊伍、促發展”,著力“四好”班子建設,扎實抓好基層黨建基礎工作三年行動計劃;堅定不移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的干事創業環境,為醫療衛生事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組織保障。

二是深入推進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推進醫療高質量發展,持續推進改善醫療服務行動,三級醫院預約診療率達50%;持續深化與北京阜外醫院、華西醫院等優質醫療資源的區域醫療合作,實施《知名專家助力優勢學科打造》計劃,推進神經科、骨科國家級重點專科建設。

三是創新發展“康養+醫療”產業。充分發揮我市豐富的醫療衛生資源優勢,推進醫療與養老、旅游、養生保健等產業的融合發展。培育12個有較強影響力的特色健康產業項目,逐年形成產業帶動效應;力爭23個省健康服務項目落戶我市;力爭23項醫養結合標準形成地方標準。

四是加快建設“六大區域醫療衛生中心”。持續深化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加快培育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國具有較強影響力的特色專科。力爭新增省級重點專科12個,區域醫療中心市外住院患者占比達到40%以上。打造攀西職業病康復、療養基地,將攀西職業病防治聯合體打造成為省內外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健康攀枝花名片。

五是強力推進健康城市建設。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創建成果,分解落實工作任務,確保順利通過第三輪國家衛生城市復審。加大健康城市宣傳發動力度,全民總動員,加強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營造全社會共建健康城市、共享健康生活的濃厚氛圍,提升居民健康素養水平。全面實施衛生縣城(鄉鎮)、衛生村創建活動,促健康城市建設提質增效。

六是持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進一步落實公立醫院內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預算執行、運營管理等自主權;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加強醫療服務聯合體內涵建設,完善以醫療服務聯合體為基礎的雙向轉診機制;深化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涵。

七是全面提升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全面實施《攀枝花市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方案(20182020)》,不斷提升基層服務能力;全市法定傳染病發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報告肺結核患者和疑似肺結核患者總體到位率達96.5%;新增創建2個市級關愛流動兒童和農村留守兒童健康示范示范學校;落實省、市健康扶貧攻堅三年行動方案工作任務,確保貧困人口基本醫療有保障。

八是大力發展中醫藥事業。100%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中醫科室,95%的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站提供中醫藥服務,80%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突出中醫特色的“中醫館”打造,基層中醫藥服務量達到45%;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拓展四川省治未病中心攀西分中心服務項目及內涵,抓好米易、鹽邊縣中醫院“治未病”科室建設和基層醫療機構的“治未病”工作。

九是切實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制定《攀枝花市“人才強衛”十一條措施》具體實施辦法;完成衛生計生委機構改革工作;加強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培養;提升醫學科研能力水平,加強科研成果培育和轉化,同時強化適宜技術推廣。

十是全力推進衛生計生項目建設。完成市婦女兒童醫院建設項目主體工程;仁和區婦幼計生服務中心改擴建項目竣工并投入使用;做好擬建項目策劃包裝、可研等前期工作,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

二、單位構成情況

市衛生計生委下屬獨立核算單位10個,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2個,其他事業單位8個。包括:市中心醫院、市第二人民醫院、市第三人民醫院、市第四人民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市中心血站、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支隊、市衛生和計劃生育信息中心、市紅十字會。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衛生計生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收支總預算199069.02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衛生計生委2019年收入預算199069.02萬元,2018年預算數增加27215.71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49.29萬元,占3.76%; 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7379.45萬元,占3.71%;事業收入184196.67萬元,占92.53%。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衛生計生委2019年支出預算199069.02萬元,2018年預算數增加27215.7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7132.38萬元,占43.77%;項目支出111936.64萬元,占56.23%。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衛生計生委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99069.02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49.2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7379.45萬元、事業收入184196.67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39.22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84552.43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3631.38萬元、農林水支出1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 312.99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收支規模變化情況

市衛生計生委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49.29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598.71萬元,主要是新增人員。

市衛生計生委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支出749.29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598.71萬元,主要是新增人員。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3萬元,占0.0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39.22萬元,占0.2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84552.43萬元,占92.7%;城鄉社區支出13631.38萬元,占6.85%;農林水支出10萬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 312.99萬元,占0.1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23萬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中心醫院、市二醫院、市四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項目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9年預算數為142.34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工資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377.68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繳費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紅十字事業(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19.19萬元,主要用于紅十字會經費支出。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966.33萬元,主要用于:機關按照規定標準開支的工資 ,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保障單位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9年預算數為18萬元,主要用于:衛生計生系統日常運轉和業務工作開展。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公立醫院(款)綜合醫院(項)--2019年預算數為148610.57萬元,主要用于:公立醫院運行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公立醫院(款)傳染病醫院(項)--2019年預算數為6693.19萬元,主要用于:市四醫院運行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公立醫院(款)精神病醫院(項)--2019年預算數為10654.03萬元,主要用于:市三醫院運行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公共衛生(款)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項)--2019年預算數為1597.13萬元,主要用于: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公共衛生(款)衛生監督機構(項)--2019年預算數為589.59萬元,主要用于:市衛生監督機構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婦幼保健機構(項)--2019年預算數為13697.31萬元,主要用于:市婦幼保健院運行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公共衛生(款)采供血機構(項)--2019年預算數為1400.66萬元,主要用于:市中心血站采供血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其他衛生健康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325.62萬元,主要用于:考試考務、麻風病人救治等項目支出。

4.農林水支出 (類)水利(款)水質監測(項)10萬元,主要用于:市疾控中心水質監測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 (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支出312.99萬元,主要用于:職工住房公積金支出。

6.城鄉社區支出 (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開發支出(項)--2019年預算支出13631.38萬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中心醫院、市二醫院、市三醫院、市四醫院、市婦幼保健院項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衛生計生委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87132.3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72906.0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離休費、退休費等。

公用經費14226.3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差旅費、其他交通費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衛生計生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91.6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9.1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82.44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8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均未安排。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8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接待標準。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相關部門執行公務、考察、檢查、考核等公務活動開支。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8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公務車輛使用。

2019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2.44萬元,用于公務用車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突出公共衛生事件、疾病預防控制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衛生計生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7379.45萬元,主要是用于攀枝花市中心醫院、市二醫院、市三醫院、市四醫院、市婦幼保健院事業發展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市衛生計生委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846.33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16.91萬元,增長2.04%。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市衛生計生系統共有車輛91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135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市衛生計生委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49.29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7379.45萬元,事業收入184196.67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機關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1-1.部門收入總表

      1-2.部門支出總表

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2019年部門預算公開說明(匯總).doc

部門預算公開表2019年(匯總).xls

衛計委2019年績效表(匯總).rar

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及所屬委直單位2019年年初政府采購預算批復表..xls 

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及所屬委直單位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說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