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1年預算公開(部門匯總及本級)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2-18     來源:市衛健委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匯總)

   

目錄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2

(一)市衛生健康委職能簡介 2

(二)市衛生健康委2021年重點工作 3

二、單位構成情況 4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5

(一)收入預算情況 5

(二)支出預算情況 5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5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6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6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6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9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9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10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0

(一)機關運行經費 10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10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10

十、名詞解釋 11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衛生健康委職能簡介

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衛生健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健康政策;牽頭推進全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制定并組織落實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傳染病、寄生蟲病、地方病等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貫徹落實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制定全市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并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制定全市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納入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予以組織實施;負責全市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指導縣(區)衛生健康工作;負責市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市級有關部門(單位)離休干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依法依規履行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負責職責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市衛生健康委2021年重點工作

2021年,全市衛生健康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十一屆八次全會和市委十屆十次全會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常態化疫情防控為重點,以高質量發展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兩城建設”“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為契機,全力推動區域醫療衛生高地、健康攀枝花、“康養+醫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衛生重點工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攀枝花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

1.慎終如始抓好疫情常態化防控。持續做好疫情多點監測預警,加強常態化精準防控,強化應急處置,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種。

2.推進區域醫療衛生高地高質量發展。高質量完成“十四五”規劃編撰工作,加快推進區域醫療中心建設,進一步優化醫療資源配置。積極推動衛生健康項目建設,著力推進區域婦幼保健中心建設。持續深化對外合作,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3.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強化監測預警,加強疾控能力建設。

4.加快推進健康攀枝花建設。深入實施健康攀枝花行動,加強重大傳染病和地方病防治。加強人口監測工作,落實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

5.促進“康養+醫療”服務再提升。力促健康服務業提檔升級,統籌推進老年健康服務和老齡工作。

6.持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三醫聯動”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分級診療制度體系和保障機制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有效下沉

7.推動基層衛生健康治理改革助力鄉村振興。持續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提升十大行動,推動基層衛生健康治理改革創新,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提質增效。探索建立長效機制鞏固健康扶貧成果。

8.深入推進依法治理。強化依法行政,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

9.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堅持抓好黨建工作,堅持把黨建工作同中心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考核。加強干部人才隊伍建設,加強科研能力建設,加強宣傳文化建設。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下屬12個二級預算單位,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2個,其他事業單位9個。主要包括: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攀枝花市中心醫院、攀枝花市第二人民醫院、攀枝花市第三人民醫院、攀枝花市第四人民醫院、攀枝花市緊急醫學救援中心、攀枝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執法支隊、攀枝花市婦幼保健院、攀枝花市中心血站、攀枝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攀枝花市健康促進和衛生大數據中心、攀枝花市紅十字會。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衛生健康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衛生健康委2021年收支總預算14878.9893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基本持平。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衛生健康委2021年收入預算14878.9893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878.9893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事業收入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基本持平。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衛生健康委2021年支出預算14878.989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250.4929萬元,占48.73%;項目支出7628.4964萬元,占51.27%。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衛生健康委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4878.9893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878.9893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861.433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9627.021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66.5346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衛生健康委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4878.9893萬元,與2020年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4萬元,占0.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861.433萬元,占32.6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9627.0217萬元,占64.7%;住房保障支出366.5346萬元,占2.4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24萬元,主要用于:援藏援彝干部補助。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1年預算數為167.2502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費。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21年預算數為577.7327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費。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4034.6877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2021年預算數為14.268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死亡撫恤金及喪葬費。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紅十字事業(款)行政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62.9944萬元,主要用于:市紅十字會日常運行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紅十字事業(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1年預算數為4.5萬元,主要用于:市紅十字會日常運行支出。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1026.0935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1年預算數為32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類)公立醫院(款)綜合醫院(項)2021年預算數為1528.396萬元,主要用于:綜合醫院的基本支出。

11.衛生健康支出(類)公立醫院(款)傳染病醫院(項)2021年預算數為1483.0818萬元,主要用于:傳染病醫院的基本支出。

12.衛生健康支出(類)公立醫院(款)精神病醫院(項)2021年預算數為377.8742萬元,主要用于:精神病醫院的基本支出。

13.衛生健康支出(類)公立醫院(款)婦幼保健醫院(項)2021年預算數為80萬元,主要用于:婦幼保健醫院的基本支出。

14.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項)2021年預算數為1854.1823萬元,主要用于: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基本支出。

15.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衛生監督機構(項)2021年預算數為512.8212萬元,主要用于:衛生監督機構的基本支出。

16.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婦幼保健機構(項)2021年預算數為137.8701萬元,主要用于:婦幼保健機構的基本支出。

17.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應急救治機構(項)2021年預算數為78.5135萬元,主要用于:應急救治機構的基本支出。

18.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采供血機構(項)2021年預算數為2318.6441萬元,主要用于:采供血機構的基本支出。

19.衛生健康支出(類)其他衛生健康支出(款)其他衛生健康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197.545萬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1年預算數為366.5346萬元,主要用于:按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衛生健康委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7250.492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426.091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

公用經費824.401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衛生健康委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74.0904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7.670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66.42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2020年預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批復下達公立醫院因公出國(境)經費。

根據市外事僑務辦(臺辦)批準的2021年因公臨時出國(境)安排,擬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 0人。

(二)公務接待費較2020年預算下降89.61%。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批復下達公立醫院公務接待費。

2021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交流學習、指導調研工作。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0年預算下降64.95%。主要原因是根據工作需要,擬報廢部分公務用車。截至2020年底,市衛生健康委所屬的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79輛,其中,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6輛,其他用車53輛。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66.42萬元,用于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衛生健康應急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衛生健康委2021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市衛生健康委以及所屬市衛生健康委等1家行政單位,市中心醫院、市二醫院、市三醫院、市四醫院、市緊急醫學救援中心、市婦幼保健院、市中心血站、市疾控中心、市信息中心等9家事業單位,市衛監支隊、市紅十字會等2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824.4011萬元,比2020年預算減少5759.5772萬元,下降87.48%。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底,市衛生健康委所屬的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79輛,其中,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6輛,其他用車53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47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144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市衛生健康委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628.4964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組織部門的事務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反映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以及喪葬補助費。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紅十字事業(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紅十字事業(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0.衛生健康支出(類)衛生健康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1.衛生健康支出(類)公立醫院(款)綜合醫院(項):反映衛生健康、中醫部門所屬的城市綜合性醫院、獨立門診、教學醫院、療養院和縣醫院的支出。

12.衛生健康支出(類)公立醫院(款)傳染病醫院(項):反映衛生健康、中醫部門所屬的專門收治各類傳染病人醫院的支出。

13.衛生健康支出(類)公立醫院(款)精神病醫院(項):反映專門收治精神病人醫院的支出。

14.衛生健康支出(類)公立醫院(款)婦幼保健醫院(項): 反映衛生健康、中醫部門所屬的專門從事婦產、婦幼保健醫院的支出

15.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項):反映衛生健康部門所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支出。

16.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衛生監督機構(項):反映衛生健康部門所屬衛生監督機構的支出。

17.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婦幼保健機構(項):反映衛生健康部門所屬婦幼保健機構的支出。

18.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應急救治機構(項):反映衛生健康部門所屬應急救治機構的支出。

19.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采供血機構(項):反映衛生健康部門所屬采供血機構的支出。

20.衛生健康支出(類)其他衛生健康支出(款)其他衛生健康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2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25.機關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1-1.部門收入總表

      1-2.部門支出總表

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6.(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2月18

                                                                                                  

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匯總).doc

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部門預算公開表2021年(匯總).xlsx

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本級).doc

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報表(本級).xls

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匯總)2021年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說明.doc

2021年市衛生健康委(匯總)政府采購預算批復.xlsx

攀枝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本級)2021年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說明.docx

市衛健委(本級)2021年攀枝花市本級政府采購預算(第一批)批復表.xlsx

審核: 陳靜   責任編輯: 汪繼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