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3-06     來源: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職能簡介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著作權、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擬訂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等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2.指導、協調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產業發展;推進對外文化產業合作與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活動。

  3.推進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領域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指導全市群眾文化藝術活動。

  4.綜合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全市藝術創作生產和藝術研究活動,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實驗性藝術品種。

  5.綜合管理全市文化遺產保護和博物館事業;負責協調全市文化遺產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鑒定、出境和宣傳以及傳承的申報與評審工作;承擔全市文化遺產項目的申報和管理工作;審核、報批各級文物保護單位;組織實施文物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依法申報考古發掘、文物保護、文物維修項目。

  6.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的行政(行業)管理;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衛星電視、信息網絡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并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組織實施全市性的廣播電影電視重大技術項目建設;指導、協調廣播電影電視和信息網絡視聽節目科學技術的研究和開發應用,制定有關技術政策和標準。

  7.監督管理全市新聞出版活動和印刷業、出版物發行業,組織查處違法違規出版物和出版活動;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印刷企業和出版物發行單位進行行業監管;負責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新聞記者證的審核、備案和管理;組織查處新聞違法活動。

  8.監督管理社會文化市場;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協調、開展“掃黃打非”工作。

  9.按規定權限申報和實施全市對外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文物交流計劃和項目,推進對外交流與合作。

  10.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11.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7年重點工作

  1.扎實推進重點工作,夯實文化發展基礎

  強力推進攀枝花市中心圖書館建設,安排專人進入現場開展工作,做好功能布局論證,著手思考文創事宜。積極推進“高清攀枝花•智慧廣電”項目落地落實,加快推動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深度融合。繼續深化文化體制改革,處理好國有文藝院團改革、廣播電視網絡整合等后續工作。

  2.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提升文化服務水平

  積極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充分發揮基層文化陣地作用,不斷提高群眾性文化活動的參與度。深入開展全民閱讀,加快推進“廣播電視村村通向戶戶通升級”,全力做好文化惠民工作。按照“六有”要求,完成納入2017年全市脫貧攻堅任務的貧困村文化室建設,解決35個貧困村“村村響”、8697人看電視難的問題。

  3.繁榮內容創作生產,增加文藝產品供給

  加強藝術創作規劃引導,加大人才培養支持力度,實施優秀創作扶持計劃,鼓勵原創和現實題材創作。扎實開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結對子、種文化”實踐活動,為文藝工作者深入生活選取素材拓展平臺、創造條件。開展精品展演、展示、展銷、展播、展映活動,全年公益性演出服務不低于60場(次)。

  4.加強文物保護工作,加大文化遺產傳承利用

  全面落實文物保護主體責任,推動文物工作由搶救性保護向預防性保護轉變。抓好攀枝花中國三線建設博物館、攀枝花開發紀念館及大田會議紀念館等的管理和免費開放工作。繼續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挖掘、保護、傳承、宣傳工作,積極探索推進非物質文化遺產進社區、進校園、進廣場、進家庭活動,組織參加第六屆“中國成都國際非物質文化遺產節”。

  5.積極培育市場主體,推進文化產業發展

  依托現有優勢文化產業資源,深入挖掘傳統文化產業潛力,大力發展網絡視聽等新興產業,延伸產業鏈,提高附加值。按照“互聯網+”、“文化+”的思維,積極探索特色文化產業與文教博覽、休閑娛樂及生態旅游融合發展的產業發展模式,力爭花城新區核心區域5A級文創小鎮項目取得實質性進展。

  6.全面強化行業監管力度,推進各項工作全面完成

  繼續推進依法治市、簡政放權,不斷強化文化市場監管,堅持不懈抓好“掃黃打非”工作,不斷提高傳媒機構、電影放映、安全播出、安全生產等管理工作水平,全面加強五創聯動、精神文明、綜治維穩、計生綠化、檔案保密、人民防線等各方面建設,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下屬獨立核算單位8個,其中局機關為行政單位,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2個,其他事業單位6個。主要包括:攀枝花市圖書館、攀枝花市文化館、攀枝花市文物局、攀枝花市文藝創評室、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攀枝花市文化藝術中心、攀枝花市廣播電視臺、攀枝花中國三線建設博物館。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04.84萬元,無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587.9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8.5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8.34萬元。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7年收支總預算804.84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7年收入預算804.84萬元,無上年結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04.84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7年支出預算804.8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764.84萬元,占95%;項目支出40萬元,占5%。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804.84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04.84萬元;支出包括: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587.9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8.5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8.34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804.84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103.69萬元,主要是因為退休人員交由社保管理,財政不再負擔。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587.91萬元,占7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8.59萬元,占21%;住房保障支出48.34萬元,占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587.91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業務運行費和監播系統運行費。其中,業務運行費主要用于“三下鄉”文藝演出、廣場專業文藝演出、文化市場建設與管理、新聞出版管理工作、文化遺產保護、優秀人才培養、優秀舞臺劇節目創作采風精品創作、村村通培訓、廣電節目創優送評及外宣、縣鄉廣播電視傳輸覆蓋測試、電影事業監管等專項工作;監播系統運行費主要用于安全播控網絡的安全播出信息預警系統、調頻廣播監播系統、電視節目監播系統、衛星信號檢測系統、安保監控系統等為一體的廣播電視綜合信息實時在線監測系統的日常運行維護、保養、零星耗材及配件更換和升級改造費等。

  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68.59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離退休人員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48.34萬元,用于局機關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文化廣播新聞出版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764.84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38.5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其他社會保險繳費、機關養老保險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退休費、生活補助、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126.2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服務支出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4.3萬元,其中:無公出國(境)經費,公務接待費2.3萬元,無公務用車購置費,公務用車運行費3.2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6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兩年均無因公出國(境)的情況。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6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務安排參照2016年實際執行情況預算。

  2017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住宿費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92%。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務用車改革,單位車輛由10輛減少為1輛。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1輛。

  2017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萬元,用于1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2017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以及下屬攀枝花市文物局、攀枝花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2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58.99萬元,比2016年預算增加10.29萬元,增長6.9%。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底,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共有車輛1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0萬元。

  十、名詞解釋

  無專業性較強的名詞。

  附件:攀枝花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預算信息公開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