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23年單位預算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2-03 來源:中共攀枝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中共攀枝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
辦公室2023年單位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中共攀枝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概況
一、職能簡介
二、2023年重點工作
第二部分中共攀枝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中共攀枝花市委機構編制
委員會辦公室概況
一、職能簡介
1.貫徹執行中央、省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事業單位改革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相關政策并監督實施。
2.擬訂全市各級行政編制、政法專項編制總額分配方案,審核跨層級調整行政編制事項。負責全市行政事業編制總量控制,會同有關部門嚴格控制財政供養人員。對市級機關及市屬事業單位使用空缺編制補充人員進行核批。
3.研究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方案,執行改革方案并評估改革效果。參與行政區劃調整的有關工作。負責市級機關以及其他行政機構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協調市級各部門之間以及市級各部門與縣(區)之間的職責分工,組織實施職能轉變等相關工作。
4.擬訂全市事業單位改革方案及相關配套政策,審核市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評估改革效果。負責市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5.監督檢查全市各級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機構改革方案及機構編制規定執行情況,建立機構編制工作考核評估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法違紀行為。
6.監督檢查全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7.指導縣(區)機構編制管理工作,審核縣(區)機構改革方案,縣(區)事業單位改革總體方案以及縣(區)副科級及以上黨政群機構和事業機構的設置、調整。
8.承辦市委和市委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重點工作
(一)持續強化政治引領。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機構編制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精神,不折不扣把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貫穿到攀枝花現代化建設的全過程各方面,結合自身職能職責及時有效做好機構編制保障服務。
(二)更好服務中心大局。著力健全縱覽全局、協調各方的黨的領導制度體系,著眼于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試驗區等,積極推動重要體制機制改革,持續優化政府職責體系和組織結構,加強和創新機構編制管理,以實際行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攀枝花貢獻編辦力量。
(三)管好用活機構編制資源。繼續嚴控財政供養人員總量,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實現編制內人員與2012年底比較只減不增。定期開展控編減編、機構編制紀律規定執行落實情況等專項督查,實現核查全覆蓋、常態化。
(四)深化機構和行政體制改革。提前開展前瞻性調查研究,做好下一輪機構改革的準備工作。參照省級情況及做法,及時制定修訂市級有關部門“三定”規定。
(五)強化法治政府建設保障。持續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完善權責清單制度建設。繼續做好賦予鄉鎮(街道)縣級行政權力事項動態調整工作,進一步厘清縣鄉職責邊界,積極推廣“鄉呼縣應、上下聯動”“街道吹哨、部門報道”等機制,構建縣鄉高效協同、上下聯動的工作格局。
(六)強化縣域內片區高質量發展保障。持續優化派駐機構管理,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鄉鎮(街道)機構編制激勵機制,推動資源配置與發展成效全面掛鉤,更好助力縣域內片區高質量發展。
(七)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扎實做好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準備工作,積極推行“崗編適度分離”模式,合理壓縮部分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積極配合做好事業單位相關領域改革。
(八)加強部門自身建設。牢固樹立黨的機關、政治機關意識,全面貫徹落實機構編制工作相關條例,加大干部教育培訓力度,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著力在優化工作流程、健全規章制度、凝聚工作合力上下功夫,全力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機構編制干部隊伍。
第二部分
中共攀枝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委編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編辦2023年收支預算總數639.87萬元,比2022年收支預算總數增加75.38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的正常增加和增加新調入2人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委編辦2023年收入預算639.87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39.87萬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委編辦2023年支出預算639.8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29.47萬元,占98.37%;項目支出10.40萬元,占1.63%,主要是物業管理費2.4萬元,機構編制改革專項支出8萬元。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委編辦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639.87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增加75.38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的正常增長。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39.87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61.3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3.05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1.2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4.28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委編辦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39.87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75.38萬元,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的正常增加和增加新調入2人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61.32萬元,占72.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3.05萬元,占14.54%;衛生健康支出41.22萬元,占6.44%;住房保障支出44.28萬元,占6.92%。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3年預算數為461.32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市委編辦在職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及維持機構編制管理業務日常公用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3年預算數為10.40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市委編辦物業管理費和機構編制改革專項支出。
3.社會保障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3年預算數為40.30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市委編辦退休人員日常公用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4. 社會保障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52.75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市委編辦在職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支出。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3年預算數為28.4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支出。
6.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3年預算數為1.9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職工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支出。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10.89萬元,主要用于:機關職工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3年預算數為44.28萬元,主要用于:職工住房公積金單位繳款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委編辦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629.4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44.8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20.95萬元、津貼補貼100.28萬元、獎金141.65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53.74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28.42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16.46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0.94萬元、住房公積金44.28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6.15萬元、退休費0.15萬元、生活補助30.98萬元和醫療費補助0.80萬元。
公用經費84.6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7.38萬元、水費0.73萬元、電費1.84萬元、郵電費5.51萬元、差旅費22.03萬元、公務接待費0.98萬元、工會經費7.26萬元、福利費4.16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5.86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7.62萬元(包含黨建經費、編制內聘用人員公用經費、離退休公用經費等)。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委編辦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28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0.98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30萬元。根據工作統一安排,2023年市本級年初部門預算暫不編列因公出國(境)經費。執行中,市級部門確需執行出國(境)任務和計劃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按程序報市政府審批后安排經費。
(一)公務接待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按照預算編制口徑要求,在上一年預算基礎上壓縮三公經費。
2023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上級考察、各相關單位的學習經驗交流、各區(縣)工作單位工作匯報等。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按照預算編制口徑要求,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在上一年預算基礎上壓縮20%。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轎車1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擬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旅行車(含商務車)0輛,越野車0輛,大型客、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30萬元,用于1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開展。
六、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市委編辦2023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一)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接待費情況說明
2023年未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接待費。
(二)非財政撥款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情況說明
2023年未安排非財政撥款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2年預算增長0%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委編辦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市委編辦2023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3年,市委編辦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84.66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8.29萬元,增長10.86%。主要原因是新調入2人的公用經費增加。
(二)政府采購情況
市委編辦2023年無政府采購項目,未安排政府采購預算。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市委編辦2023年單位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3年市委編辦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個,涉及預算10.40萬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運轉類項目2個,涉及預算10.40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
2023年市委編辦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2個,涉及預算10.40萬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運轉類項目2個,涉及預算10.40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應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黨委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應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3.社會保障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應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4. 社會保障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應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5.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安排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6.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反應財政部門安排的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9.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及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12.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護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表1.單位收支總表
表1-1. 單位收入總表
表1-2. 單位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