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統計局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2-27     來源:市財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統計局職能簡介

  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復的《攀枝花市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攀辦發〔2011〕41號),攀枝花市統計局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四川省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審批縣(區)、市直部門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2.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指導、監督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3.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能源、投資、人口、收入、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領域的統計調查,建立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牽頭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旅游、教育、衛生、郵電、交通運輸、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基本統計資料。

  4.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和重大國情國力專項調查,組織實施全市投入產出調查。

  5.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縣(區)、市直管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6.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定期發布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咨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7.協助管理縣(區)統計局正副局長,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開展統計交流和合作,監督管理縣(區)統計局由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和市級財政提供的統計事業專項經費。

  8.組織制訂縣(區)、市直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庫系統、視頻會議系統、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建立健全市級部門統計信息共享制度,指導縣(區)統計信息化、視頻會議系統建設。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攀枝花市統計局2018年重點工作

  1.抓服務,強統計地位。繼續圍繞全市建成國家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建成全國陽光康養旅游目的地、脫貧攻堅、全面小康等社會經濟熱點,做好半年及三、四季度經濟運行分析和預警預測。以傳統媒介和新媒體為依托,做好新聞發布和數據解讀,為黨政領導、各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咨詢服務。

  2.抓業務,助質量提升。做好地區生產總值、農業、工業、投資、服務業等主要指標數據質量的控制和評估。組織開展全市第三次農業普查的數據評估分析、資料開發工作,圓滿完成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抓好2018年全國投入產出調查和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準備工作,組建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謀劃好2018年各項社情民意調查時間表、路線圖,重點開展好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群眾滿意度調查、全市軟環境暨政風行風群眾滿意度調查和創建四川省質量強市示范城市市民質量滿意度調查。

  3.抓改革,找創新突破。密切關注《四川省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意見》出臺情況,及時對接,制定全市貫徹實施意見。指導、督促東區統計局做好全省縣級統計局對鄉鎮統計工作統一管理試點工作,及時向省統計局報送《縣級以下統計機構垂直管理改革情況的報告》。完成省局縣(區)域經濟綜合管理平臺系統在全市的推廣應用,并向省局報送成果展示。

  4.抓管理,夯基層基礎。開展部門規范化建設工作,及時做好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審核審批。與發改、經信、商糧、住建等部門一道共同做好經濟分析、單位清查、數據成果應用、基本單位名錄庫規范化建設、聯網直報單位入庫審批等工作。

  5.抓執法,樹統計權威。做好數據質量管理年的迎檢工作。在7-8月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和執法檢查,隨后根據情況進行整改完善。實施好統計上嚴重失信企業公示制度和聯合懲戒制度,加強統計誠信制度建設。按照“雙隨機”原則,定期開展統計執法工作。結合法律“七進”,對黨政領導、企業法人、社會公眾開展普法宣傳。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統計局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3個,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2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主要包括:攀枝花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參公),攀枝花市普查中心(參公),攀枝花市統計局計算站(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統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統計局2018年收支總預算1213.59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8年收入預算1213.5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13.59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8年支出預算1213.5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84萬元(其中:行政運行791.30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8.3萬元,事業運行71.67萬元,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59.56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82.77萬元,住房公積金額81.24萬元),占90.21%;項目支出118.75萬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務46.75萬元,專項統計業務9萬元,專項普查活動54萬元,統計抽樣調查9萬元),占9.79%。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213.59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213.59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90.0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2.3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1.24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213.59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增加120.56萬元。主要變化原因:工資性支出、住房公積金、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費等相關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90.02萬元,占當年撥款的81.5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42.33萬元,占當年撥款的11.73%;住房保障支出81.24萬元,占當年撥款的6.69%。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8年預算數為791.30萬元。主要用于:市統計局機關及下屬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醫保等工資福利支出及為保證機關日常運轉的辦公費、水費、電費、差旅費、其他交通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2.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8年預算數為55.05萬元。主要用于: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統計部門業務運行費、編外合同制用工經費、郵電費等。

  3.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統計業務(項)2018年預算數為9萬元。主要用于:社情民意調查中心開展的軟環境暨政風行風群眾滿意度測評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調查工作相關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項)2018年預算數為54萬元。一是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經費27萬元,主要用于三農普后期資料開發、匯編,成果應用、農普可視化平臺搭建等工作。二是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經費27萬元,主要用于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相關支出。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主要內容是摸清全市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全面調查全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及布局,系統了解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的現狀以及各主要生產要素的構成,進一步查實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文化產業和小微企業的發展狀況,全面更新覆蓋國民經濟各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基礎信息數據庫和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

  5. 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統計抽樣調查(項)2018年預算數為9萬元,主要用于開展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相關支出。1%人口抽樣調查目的是了解2010年以來我國人口在數量、素質、結構、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變化情況。

  6. 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18年預算數為71.67萬元,主要用于市統計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醫保、失業保險等工資福利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8年預算數為59.56萬元,主要用于市統計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

  8.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8年預算數為82.77萬元,主要用于市統計局機關及下屬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8年預算數為81.24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094.84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931.2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90.68萬元、津貼補貼427.21萬元、獎金15.15萬元、其他社會保險繳費1.37萬元、績效工資33.59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82.77萬元、住房公積金81.24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47.39萬元、離休費17.50萬元、退休費32.38萬元、離退休醫療費補助2萬元。

  公用經費163.5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8.36萬元、水費1.84萬元,電費4.59萬元,郵電費8.3萬元,差旅費55.08萬元,公務接待費2.25萬元,工會經費4.79萬元,福利費7.32萬元,公務運行維護費3.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57.44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5.8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2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6萬元。

  (一)2017年及2018年無因公出國(境)經費。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7年預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根據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等相關規定,嚴格控制公務接待的標準、規模、人數。

  2018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交通費等相關費用支出。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7年預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公車管理的相關規定,嚴格進行公車管理,控制公車維護費用支出。

  我單位現有公務用車2輛(均為轎車)。

  2018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

  2018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6萬元,用于2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攀枝花市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1%人口抽樣調查、廉政測評及軟環境等統計調查任務,到縣區數據質量核查、數據質量交叉檢查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8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攀枝花市統計局(行政單位)、攀枝花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及攀枝花市普查中心(下屬2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63.57萬元,比2017年預算下降14.81萬元,下降8.30%。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底,攀枝花市統計局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無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年攀枝花市統計局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18.75萬元。

  十、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農業普查:全國農業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它是按照國家規定的統一方法、統一時間、統一表式和統一內容,主要采取普查人員直接到戶、到單位訪問登記的辦法,全面收集農村、農業和農民有關情況,為研究制定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新農村建設政策提供依據,為農業生產經營者和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農業普查在中國每十年進行一次。尾數逢6的年份為普查年度,標準時點為普查年度的12月31日24時。

  (五)經濟普查:是指為了全面掌握我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情況,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數據庫系統,為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高決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礎所進行的全面性調查。國務院發布的《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第七條 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標準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除2004年條例發布第一次經濟普查為2004年外,以后逢3和逢8年份為經濟普查年。

  (六)社情民意調查:是社會調查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統計調查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了解和解決社會問題而有目的、有組織地運用特定的方法和手段,系統、直接地搜集有關社會現象和實事的信息資料,并在對其分析和綜合的基礎上闡明社會現象的本質及其發展規律的一種社會認識活動。社情民意調查中心主要是圍繞百姓關注的熱點問題、政府關切的重點問題和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通過計算機輔助電話訪問系統(CATI),把民意心聲、政府需要和社會需求有機結合起來,在群眾和政府之間架器一座溝通的橋梁,使其真正成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珍惜民力”的傳遞社情民意的一條重要管道。對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社會熱點問題、難點問題和各種思想狀態,以及公眾對各項方針政策的反映情況,提供統計調查服務。對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制定法規和編制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征集群眾的意見和建議。為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了解自身的公眾形象和施政成效,獲取群眾的評價和看法。為公眾服務部門測評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組織開展行風評議調查和顧客滿意度調查。

  (七)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群眾滿意度調查:為推動我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向縱深發展,按照中共攀枝花市紀委、攀枝花市統計局《關于開展軟環境暨政風行風群眾滿意度測評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調查工作的通知》(攀紀發〔2015〕6號)要求,市統計局受市紀委監察局全權委托,開展2017年度攀枝花市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群眾滿意度調查。

   (八)軟環境暨政風行風群眾滿意度測評(公共服務及公共服務單位)調查:為切實解決攀枝花市優化發展環境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測評對象改進工作作風,促進攀枝花市公共服務行業風氣持續向好向優,公共服務環境明顯優化,公共服務質量明顯提高,群眾滿意度不斷提升,特開展2017年度攀枝花市軟環境暨政風行風群眾滿意度測評(公共服務及公共服務單位)調查

  (九)軟環境暨政風行風群眾滿意度(市級單位、釩鈦高新區管委會“群眾評價”)調查:為進一步優化我市發展軟環境,推進黨風廉政和政風行風建設;為市級單位和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年度考核提供“群眾評價”依據開展攀枝花市軟環境暨政風行風群眾滿意度(市級單位、釩鈦高新區管委會“群眾評價”)調查。

  附件:市統計局2018年部門預算公開報表.xls

                 115001-市統計局2018年年初政府采購補充公開說明.doc

                 115001-市統計局2018年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