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統計局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3-06 來源:攀枝花市統計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統計局職能簡介
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復的《攀枝花市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攀辦發〔2011〕41號),攀枝花市統計局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四川省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審批縣(區)、市直部門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2.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指導、監督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3.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能源、投資、人口、收入、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領域的統計調查,建立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牽頭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旅游、教育、衛生、郵電、交通運輸、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基本統計資料。
4.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和重大國情國力專項調查,組織實施全市投入產出調查。
5.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縣(區)、市直管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6.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定期發布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咨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7.協助管理縣(區)統計局正副局長,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開展統計交流和合作,監督管理縣(區)統計局由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和市級財政提供的統計事業專項經費。
8.組織制訂縣(區)、市直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庫系統和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建立健全市直部門統計信息共享制度,指導縣(區)統計信息化建設。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攀枝花市統計局2017年重點工作
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的關鍵之年,全市統計工作將深入貫徹落實市第十次黨代會精神,按照全省統計工作新要求,適應、反映、把握、服務經濟新常態,全面提高統計科學監測水平,為全市社會發展提供優質、高效、全面的統計服務。
1.堅持質量第一,抓實常規統計監測工作。認真貫徹各項統計調查制度,組織實施GDP、工業、農業、服務業、投資、能源等涉及一、二、三產業的各項常規統計報表工作,確保各項數據客觀真實地反映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繼續抓好旅游產業、鄉鎮信息、民營經濟、文化產業、非公有制經濟、小康和“兩綱”監測等統計監測和統計調查工作。統籌謀劃好2017年各項社情民意調查時間表、路線圖,為委托單位及時提供準確有效信息和咨詢建議。
2.端對目標任務,切實加強統計預警分析。對照2017年目標任務,動態跟蹤監測全市重大經濟決策部署的落實情況。加強統計制度方法研究,強化地區生產總值、農業、工業、投資、服務業等主要指標數據質量的控制和評估。突出抓好工業轉型升級、“三農”發展、重點項目推進、“四區驅動”、現代服務業發展、城市轉型、脫貧攻堅、全面小康等方面的統計預警分析,不斷拓展統計反映的深度廣度,及時提出應對措施和政策建議。
3.圍繞發展需求,著力提高優質服務水平。圍繞全市各級黨政領導科學決策和社會公眾對統計產品的新需求, 把統計月報、統計專報、統計公報、統計分析、統計動態、統計年鑒、統計參閱等統計產品做精做實,利用統計信息網、微信微博、主流媒體宣傳以及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及時為各級領導和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咨詢服務。發揮數據優勢,積極參與目標考核、投資進度、精準扶貧、民生工程等各項督查調研活動,為推進全市各類重點工作建言獻策。
4.突出政府行為,精心組織第三次農業普查。樹立全市一盤棋的思想意識,認真組織開展全市第三次農業普查的入戶登記、數據處理、質量抽查、數據匯總、評估分析等各項業務工作。積極與農業、林業、水務等部門協調配合,扎實搞好普查入戶登記工作。在積極推進普查宣傳、落實“兩員”補助、強化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等方面下功夫,及時解決普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5.強化統計管理,不斷夯實統計基層基礎。統籌推進縣鄉統計機構規范化建設工作,筑牢縣鄉基層統計工作。與發改、經信、商糧、住建等部門一道共同做好經濟分析、單位清查、數據成果應用、“四上”企業入庫審批等工作。規范部門統計行為,及時做好地方統計調查項目審核審批工作。認真開展網報企業調研檢查走訪活動,扎實抓好“一套表”聯網直報工作,督促企業依法建立健全原始記錄和設置統計臺賬。組織開展GDP核算、統計制度、業務知識、法律法規、基礎報表填報方法等方面的業務培訓。加強基本單位名錄庫維護管理,大力推進名錄庫向基層延伸,逐步形成基本單位名錄庫共建共享機制。
6.堅持統籌兼顧,系統推進重點統計改革。密切關注上級統計改革的新方向、新動態,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深改組第二十八次會議提出的關于統計體制改革重要戰略部署。統籌推進GDP、投資統計、服務業統計、能源統計、城鎮化統計、住戶調查等統計改革工作。結合攀枝花實際,深入推進“三新”統計工作,組織實施東區GIS電子地理信息空間技術和信息化平臺系統在全市的推廣應用。圍繞機房建設、局域網建設、網絡維護管理等重點工作,做好聯網直報網絡和軟硬件維護工作,保證數據采集通道和網絡暢通安全。
7.堅持依法統計,強力推進統計法治建設。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領導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開展規范統計工作嚴肅統計工作紀律情況自查,積極部署全市統計系統“質量管理年”活動相關工作,認真履行依法治統的主體責任。制訂普法規劃和計劃,廣泛開展統計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依法統計意識。抓好工業、投資、貿易等統計領域專項執法檢查,堅決守住“四條紅線”。建立統計嚴重失信清單,探索開展市級統計信用檔案創建工作,充分發揮全市依法統計監督員和法律顧問作用,規范和行使統計執法檢查等權力在線運行,全力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統計。
8.加強自身建設,努力提升隊伍能力素質。定期開展政治理論學習活動,切實加強統計基層黨組織建設,堅定統計干部理想信念。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認真履行“一崗雙責”要求,切實抓好統計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十項規定”精神,切實轉變工作作風。以“人、財、物、事、數”為重點,完善局內部控制制度,加大統計干部關心培養交流力度,團結和帶領全體統計干部職工,扎實抓好每一項工作,努力形成團結和諧、實干興統的良好局面。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統計局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3個,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2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主要包括:攀枝花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參公),攀枝花市普查中心(參公),攀枝花市統計局計算站(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統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統計局2017年收支總預算1093.03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7年收入預算1093.03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93.03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7年支出預算1093.0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970.28萬元(其中:行政運行727.70萬元,事業運行52.09萬元,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39.35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83.18萬元,住房公積金額67.96萬元),占88.77%;項目支出122.75萬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務52.75萬元,專項統計業務10萬元,專項普查活動50萬元,統計抽樣調查10萬元),占11.23%。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093.03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093.03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02.5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2.5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7.96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093.03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111.27萬元,主要原因:一是全市統一調整工資標準、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后工資福利、住房公積金等相關支出增加;二是2016年9月起全市啟動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清算及繳費工作,2017年增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93.03萬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727.70萬元,主要用于:市統計局機關及下屬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醫保等工資福利支出及為保證機關日常運轉的辦公費、水費、電費、差旅費、其他交通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2.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7年預算數為52.75萬元,主要用于: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統計部門業務運行費、編外合同制用工經費、網絡光纖租賃費、電話訪問系統運行維護費等。
3.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統計業務(項)2017年預算數為10萬元,主要用于:社情民意調查中心開展的軟環境暨政風行風群眾滿意度測評和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調查工作相關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項)2017年預算數為50萬元,主要用于開展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相關支出,農業普查對查清我國農業、農村、農民基本情況,掌握農村土地流轉、農業生產、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業規模化和產業化等新情況,反映農村發展新面貌和農民生活新變化,對科學制定“三農”政策、促進我國實現農業現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5. 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統計抽樣調查(項)2017年預算數為10萬元,主要用于開展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相關支出。1%人口抽樣調查目的是了解2010年以來我國人口在數量、素質、結構、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變化情況。
6. 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52.09萬元,主要用于市統計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醫保、失業保險等工資福利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7年預算數為39.35萬元,主要用于市統計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
8.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83.18萬元,主要用于市統計局機關及下屬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7年預算數為67.96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970.2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791.90萬元,主要包括:市統計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離退休人員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等基本支出。其中:統計信息事務605.54萬元,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118.40萬元,住房改革支出67.96萬元。
公用經費178.38萬元,主要包括:一是保證機關日常運轉的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其他交通費等日常公用支出;二是離退休人員福利費、活動費、醫療補助等。其中:統計信息事務174.25萬元,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4.13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6.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未安排,公務接待費2.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萬元。
(一)2016年及2017年無因公出國(境)經費。
(二)2017公務接待費與2016年預算持平。
2016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交通費等相關費用支出。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76.76%。
主要原因是2016年實行公車改革后,市統計局公務用車從原來的6輛減少為現在的2輛,因此,2017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較2016年預算大幅下降。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2輛(均為轎車)。
2017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萬元,用于2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攀枝花市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1%人口抽樣調查、廉政測評及軟環境等統計調查任務,到縣區數據質量核查、到省局參加業務培訓會、數據質量交叉檢查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攀枝花市統計局(行政單位)、攀枝花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及攀枝花市普查中心(下屬2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78.38萬元,比2016年預算增加46.19萬元,增長34.94%。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底,攀枝花市統計局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無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攀枝花市統計局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22.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