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統計局2015年部門決算編制的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6-10-11 來源:攀枝花市統計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按照決算管理有關規定,部門決算編報內容包括預算單位的全部收支情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復的《攀枝花市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攀辦發〔2011〕41號),攀枝花市統計局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四川省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審批縣(區)、市直部門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2.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指導、監督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3.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能源、投資、人口、收入、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領域的統計調查,建立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牽頭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旅游、教育、衛生、郵電、交通運輸、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基本統計資料。
4.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和重大國情國力專項調查,組織實施全市投入產出調查。
5.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縣(區)、市直管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6.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定期發布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咨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7.協助管理縣(區)統計局正副局長,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開展統計交流和合作,監督管理縣(區)統計局由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和市級財政提供的統計事業專項經費。
8.組織制訂縣(區)、市直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庫系統和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建立健全市直部門統計信息共享制度,指導縣(區)統計信息化建設。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5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1.準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按照國家統計方法制度,圓滿完成了涉及一、二、三產業,國民經濟行業20個門類、96個大類、432個中類、1094個小類,20個專業,40余套統計月報、季報和年報,230多張定期報表,共1萬多個統計指標。認真組織實施了“兩綱”監測、鄉鎮信息、文化產業、非公有制經濟等統計監測和專項調查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了新常態下攀枝花市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2.統計優質服務能力明顯提高
編印《攀枝花統計月報》、《統計專報》、《攀枝花統計手冊—2015》,每月編印《統計參閱》,為市領導決策提供參考借鑒。通過抓進度分析、專題分析和課題研究,形成了一批質量較高、有針對性的統計專題分析。編輯“工作動態”110期,統計分析56期,統計專報24期,領導參閱7期,有7篇統計分析和統計專報被市領導批示;省統局采用工作動態110條、經濟分析文章采用64篇、經濟信息采用585條。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統計公報以及利用統計信息網、政府門戶網、微信、微博和主流媒體,加強信息發布工作。發揮數據優勢,按季整理全市主要經濟指標目標進度完成情況,積極參與市委、市政府組織的投各項目標督查調研活動,為全市各類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發揮了積極作用。
3.統計基層基礎工作更加夯實
(1)標準化建設嚴格實施。采取嚴守制度、嚴格審批、嚴格清理三項措施,組織學習統計調查制度和統計標準,按照要求報批《攀枝花市部門綜合統計報表制度》,規范開展涉企統計報表清理工作,嚴格實施標準化建設。
(2)規范化建設達標達效。抓制度落實、抓達標創建、抓督促檢查,去年底5個縣(區)全部達到省局規范化建設標準基礎上,2016年繼續推進鄉鎮規范化建設。
(3)信息化建設快速發展。完成縣(區)統計廣域網絡建設,網絡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完善;按規定配備息安全軟硬件設備,軟硬件資源得到較大提升,統計信息網絡安全管理不斷加強。
(4)名錄庫建設科學規范。加強部門聯動,明確部門職責,形成了共建共享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工作機制;推進名錄庫建設省級試點工作。嚴格按照“先有庫,后有數”、“要進庫,走程序”的規定,通過建立制度、嚴格申報審批流程、狠抓調查單位核查等措施,扎實做好“四上”企業入庫申報工作。
4.“大統計”管理架構搭建成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統計工作,明確政府綜合統計與部門統計職責,樹立了統計數據的權威。將部門統計工作納入全市目標考核管理,建立健全數據會商制度、經濟運行分析制度、信息共享發布制度,建立完善部門協作機制,形成整體合力。嚴格執行“市縣級統計機構和鄉鎮(街道)統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辦法”,全市所有鄉鎮、街辦和園區均成立了統計站,實現所有鄉鎮、“四上”企業全覆蓋。
5.統計法治建設持續穩步推進
通過開展領導學法、業務培訓、專題講座等形式,抓好對統計系統干部職工、企事業統計人員、專業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將統計法制工作與重點工作、重要活動與實踐相結合進行全覆蓋宣傳教育;修訂《市統計局行政執法責任制》、與縣(區)簽訂《依法統計承諾書》、向“四上”企業發放《法律事務告知書》、在統計外網設置失信企業信息公示專欄等措施,增強企業的統計法治意識;定期開展數據質量巡查,加大統計執法檢查力度,今年全市檢查單位70戶,對8戶有違法行為的單位進行查處,超額完成了省局下達的執法檢查目標任務。
6.順利實施普查和重點調查工作。
認真組織實施了第三次經濟普查“五落實”、綜合試點、業務培訓、單位清查、普查宣傳、入戶登記、數據評審、數據發布、資料開發和總結表彰工作,攀枝花市經普辦獲得國家級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榮譽稱號,目前正在組織普查成果的開發與應用的工作階段是積極謀劃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工作。根據省局統一部署,目前我局通過成立三農普籌備辦、編制經費預算、開展專題調研和方案試點等措施積極謀劃第三次農業普查工作。
7.社情民意調查不斷發展壯大
完善《訪問員行為規范》、《電訪員行為規范及工作績效考核表》等制度,與每訪問員簽署保密協議,嚴格執行工作流程。2015年先后2次利用全市1000余輛出租車游動字幕平臺宣傳了民調工作和12340社情民意調查熱線,在市廣播電臺2個調頻廣播開通了社情民意調查工作、12340調查熱線宣傳問答欄目,總計播出336次;積極撰寫調研報告和分析信息,充分利用各類媒介資源,全方位宣傳社情民意調查工作。截至12月,共開展省局和地方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交辦及委托的調查項目16項,有效樣本量達到29000。
8.不斷深化統計教育培訓工作
2015年全市共有417名統計人員參加統計從業資格培訓和考試,有1274人參加統計繼續教育,組織49人參加全國統計中、初級職稱考試;培訓縣鄉、企業統計人員近300人次。
9.統計宣傳取得實效
堅持營造“大宣傳”格局,利用新聞發布會、統計年報會、中國統計開放日等活動切實做好統計宣傳工作。加強三刊一報的征訂發行工作,在市縣兩級共同努力下,克服煤炭企業停產、眾多行業企業效益不佳等諸多現實困難,完成了《四川省情》征訂612份,《中國統計》73份,《中國信息報》60份,統計宣傳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10.財務管理規范高效
加強財務預決算工作;及時劃撥縣區統計局中央統計業務經費;按時向市財政局、省統計局報送財務季度報表和臨時性報表任務;整理2015年度會計檔案。落實經濟普查、農業普查等專項經費并規范使用,做到專款專用,保證了重點工作的順利開展;嚴格執行有關“三公”經費支出規定,規范公務接待和財務管理工作;做好部門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大幅推進公務卡結算制度及轉賬支付,現金使用量大幅減少。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統計局為市級行政單位(一級預算單位)。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2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財務、人事均不獨立,由市統計局統一管理。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市統計局收入決算總額為1438.12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1126.76萬元,上年結轉收入239.03萬元,其他收入72.33萬元。收入決算總額較2014年增加54.61萬元,主要原因為2015年統計調查項目較2014年有所變化。
2015年市統計局支出決算總額為1438.1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04.0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7.64萬元,醫療衛生支出0.07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4.52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5萬元,其他支出1.74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15.12萬元。支出決算總額較2014年增加319.66萬元,主要原因:
1.市統計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職工工資變動、公積金基數調整、社保基數調整、編外聘用人員工資保險調整。
2.2015年統計調查項目在2014年的基礎上又增加了省統計局和地方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交辦及委托十幾項統計調查項目(如:黨風廉政測評和軟環境測評調查、1%人口抽樣調查、文化產業統計、民生工程等)。與統計調查項目相關的差旅費、培訓費、勞務費、印刷費、調查費等支出增加。
3.2015年年末結余結轉金額較2014年年末結余結轉金額有所增加。原因是部分普查、課題研究、統計調查等工作任務重、工作量大,時間跨度較長,經費無法在一年全部使用。
四、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市統計局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承擔全市統計業務、各類普查、調查、電話訪問等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相關工作。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統計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統計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104.03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津補貼、社保繳費等人員經費;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會議培訓費等滿足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統計部門業務運行費、網絡光纖租賃費、電話訪問系統運行維護費、黨風廉政測評及軟環境測評經費、全國第三次經濟普查專項普查、1%人口抽樣調查經費、編外合同制用工經費。
(二)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5萬元。主要用于開展服務業、文化產業統計業務所需的宣傳費、印刷費、會議培訓費等支出。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7.60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關心下一代工作等支出。
(四)醫療衛生支出0.076萬元。主要用于:市統計局干部知識分子體檢經費。
(五)住房保障支出54.5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六)其他支出1.74萬元。主要用于2015年市統計局掛職干部生活補助。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4年市統計局未安排人員因公出國(境)。
(二)公務接待費
2015年公務接待費1.03萬元,較2014年決算數下降20%,主要原因是市統計局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十項規定,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攀枝花市統計局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公務接待費用報銷必須附有公務接待函、公務接待審批單、菜單、發票等,嚴格控制接待標準和接待人數。
2015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8批次,接待人次及陪同人次共80人次(含參加接待的駕駛員及企業人員11人次),共計支出1.03萬元,具體開支內容包括:接待對象主要為省統計局相關處室及省經普辦赴攀調研、指導、檢查統計數據質量、經濟普查開展情況、名錄庫數據更新、1%人口抽樣調查、城鎮化率等統計重點工作及攀枝花三線建設歷史;縣區統計局相關人員來市局查閱、核對相關資料、接洽工業統計、貿經統計、統計年鑒編輯等相關事宜及報送相關統計報表。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5年市統計局無公務用車購置費。公車運行維護費16.95萬元,較2014年決算數下降24.5%,主要原因是市統計局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十項規定,認真執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相關規定,制定《攀枝花市統計局公務用車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車輛維修、保養等費用均附消費清單,并登記臺賬,嚴格控制公車運維費支出。
公車運行維護費主要用于日常統計工作、普查工作及至縣(區)、企業調研指導工作、到省統計局匯攀枝花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以及統計工作、參加各類統計業務培訓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支出。
截至2015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6輛,其中:轎車4輛、越野車1輛、載客汽車1輛。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市統計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職能、維持機關日常運轉而開支的機關運行經費合計128.52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5市統計局政府采購支出41.17萬元。采購類型均為貨物采購,分別為空調柜機和掛機采購款7.64萬元;辦公桌椅及文件柜采購款14.82萬元;經濟普查設備采購款14.89萬元;打印機、數碼相機、工作站等采購款3.82萬元。資金來源均為本級財政預算資金。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市統計局2015年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1.一般公務用車6輛。其中:越野車1輛、小型客車1輛,轎車4輛。
2.截至2015年12月31日,市統計局無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