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四川省攀枝花市統計局2014年部門決算編制的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09-29     來源:攀枝花市統計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按照決算管理有關規定,2014部門決算編報內容包括預算單位的全部收支情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職能

  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復的《攀枝花市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攀辦發〔2011〕41號),攀枝花市統計局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四川省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審批縣(區)、市直部門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2.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指導、監督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3.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能源、投資、人口、收入、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領域的統計調查,建立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牽頭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旅游、教育、衛生、郵電、交通運輸、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基本統計資料。

  4.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和重大國情國力專項調查,組織實施全市投入產出調查。

  5.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縣(區)、市直管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6.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定期發布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咨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7.協助管理縣(區)統計局正副局長,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開展統計交流和合作,監督管理縣(區)統計局由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和市級財政提供的統計事業專項經費。

  8.組織制訂縣(區)、市直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庫系統和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建立健全市直部門統計信息共享制度,指導縣(區)統計信息化建設。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4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1.質量為先,常規統計任務圓滿完成

  2014年,全市統計系統始終堅持質量先導的原則,規范專業數據的審核、評估、上報和發布程序,有力保證了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認真組織開展了各項常規統計調查和專項統計監測工作。按照國家統計方法制度,按季測算GDP等主要統計指標,圓滿完成工業、農業、能源、服務業、貿易外經、勞動工資、社會科技、投資、建筑業等國民經濟行業各專業報表,以及城鄉居民收入調查、投入產出、平安創建、“兩綱”監測、旅游產業、鄉鎮信息、民營經濟、文化產業、非公有制經濟、非公人才統計監測, “6+2”重點產業運行監測、工業景氣指數、小微企業、勞動力和人口抽樣調查等統計監測和調查工作。

  2014年各項統計業務工作在省局各專業的考評中獲得可喜成績。截至目前,在省局已經考評的20個專業中,我局均名列前茅,18個專業分別獲得省局一、二、三等獎。

  2.強化預警,建言經濟社會發展大計

  一是按季度召開經濟運行形勢分析會,密切關注經濟運行過程中的苗頭性、趨勢性問題,不斷提高對宏觀經濟形勢的把握能力和預判能力。二是與目標辦和相關行業部門配合,建立統計數據評審會商制度》,形成部門聯動、協作共享、共謀發展的工作機制。三是在深入解讀經濟指標的基礎上,對數據、信息等資料進行整理分析,以統計快報、統計專報、領導參閱等形式呈報市委、市政府領導閱研;以統計月報、工作動態等方式發送各部門,做好資源共享;以專題編印兩會專刊的方式呈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為其履行職責,參政議政提供資料。

  3.開發利用,提升信息咨詢服務水平

  一是積極收集、撰寫、編輯和報送各類政務信息。截至10月,省統計網站“市州工作”欄目采用工作動態65條,省局內網經濟分析文章采用56篇,經濟信息采用338條,《四川省情》采用3篇。報送的信息被省市各大媒體采用79篇。被市委辦公室《每日晨報》采用22條,被市政府辦公室《攀政快訊》采用45條,已超額完成兩辦信息目標任務。二是以新聞發布會、統計公報、統計外網信息公開、新型媒體等方式及時向社會發布信息,滿足公眾需求,統計優質服務水平不斷提升。下半年,攀枝花市統計局官方微信、微博相繼開通上線,力求以更便捷快速的方式服務社會公眾。

  4.多措并舉,“四大工程”建設持續推進

  一是征得政府發文強調加強基本單位名錄庫管理工作。9月,市政府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統計工作的意見》(攀府發〔2014〕32號),要求各縣(區)、市級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要有數,先入庫;要進庫,走程序”的基本原則,切實加強對基本單位名錄庫管理。二是定期開展聯網直報網上巡查。各專業處室利用平臺日志和平時掌握的情況,就整數報送、數據異常、數據修改痕跡、一址多企等方面情況分別開展巡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按照上級部署于8月底開展了一次專項整治工作,形成了自查報告。三是積極推進鄉鎮統計信息化建設工作,繼續規范數據采集渠道。目前市局和試點的米易、鹽邊縣部分鄉鎮信息平臺已經搭建完畢,相關人員也通過了培訓、考核,試運行效果良好。

  5.攻堅克難,“三經普”工作按計劃實施

  “三經普”的“重頭戲”都在今年完成。經普辦通過采取健全普查工作質量控制和風險預控體系、加強PDA設備管理、堅持依法普查、強化督查、調研指導和加強培訓等一系列措施,普查登記、數據審核驗收、個體戶抽樣調查、數據評估和質量抽查、資料開發應用和評選表彰等各項工作都按計劃進度和時間節點順利實施、完成。1月1日普查登記開始,到3月31日,全市普查登記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登記上報率均達100%; 4月22日,四川省政府經濟普查調研組調研指導攀枝花市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數據質量審核和個體戶抽樣調查工作,對攀枝花的工作給予了肯定; 5月13日,印發了《攀枝花市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質量抽查驗收工作方案》,對抽查驗收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5月27 -29日,省經濟普查質量抽查驗收組嚴格按照《四川省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質量抽查驗收工作方案》,對仁和區仁和鎮和大河中路街辦轄區內的40個單位和20戶個體經營戶進行了實地入戶回訪調查;9月4日,舉辦了經濟普查資料開發應用培訓班,安排部署全市經濟普查資料開發應用工作。9月份以后經普辦又先后聯合相關部門發文或獨立發文,推薦評選表彰省級、市級經濟普查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和“最美普查員”。同時,我市認真細致的經普工作也得到了上級的認可,市經普辦獲得國家級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6.循序漸進,縣鄉統計機構建設不斷規范

  一是縣級統計機構規范化建設繼續推進。經過兩年的縣級機構規范化建設,攀枝花已有4個縣區通過省局規范化驗收。二是鄉鎮統計工作規范化建設穩步推進。去年底在設管年報會上對鄉鎮統計規范化建設進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縣區要負責組織實施轄區鄉鎮統計規范化建設,全面鋪開,不留死角。今年5-6月,從各專業抽調8名人員成立鄉鎮統計站建設調研組,分赴5個縣(區)開展統計站建設調研,檢查指導鄉鎮統計工作規范化建設及《鄉鎮統計工作日志》建設情況,形成了《攀枝花市鄉鎮(街道)統計站建設調研報告》。

  7.依法治統,統計法治建設成效顯著

  一是加大統計執法檢查力度。認真開展了專業檢查、統計從業資格和從業人員繼續教育等專項執法檢查。重點開展了企業“一套表”聯網直報“三查”工作、聯網直報專項執法檢查工作、全市重點服務業企業數據質量核查工作,通過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強化對基層和企業的服務和指導,不斷夯實統計基層基礎工作。二是深化統計普法工作,努力提升普法培訓效果。不斷探索創新普法培訓新模式,促進普法工作與統計業務工作的緊密結合,把統計普法滲透到統計業務培訓中;在培訓內容上,選取了一些執法過程中的經典案例進行分,切實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力求從根本上解決統計數據上報中存在的問題。

  8.銳意進取,民調工作領域不斷拓展

  2014年,攀枝花市民調工作不斷強化內部管理,建設高素質的訪問員隊伍,著力提升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認真調查,細致分析,如實報告,切實履行收集民情民意的職能職責,為市委、市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了大量有價值的數據和資料,贏得了良好口碑,服務領域和范圍不斷拓展。一是圓滿完成省局調查中心布置的“2013年四川省郵政服務滿意度調查”、“2014年四川省國稅系統納稅人滿意度及納稅服務需求”等調查任務;二是積極為地方黨委政府和部門服務,完成了“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調查”、“平安建設群眾滿意度測評調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民意調查”、“ 面向社會公開電話服務質量評價調查”等10次委托調查,調查結果成了委托方的推進工作的重要依據,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視,市委書記劉成鳴在民調中心的工作簡報上批示:“很好!及時了解到群眾所思、所想、所盼,要充分運用調查成果及時改正我們的工作,在群眾路線教育活動中充分運用。”市政協委員在視察民調中心工作時,也對民調工作取得的成績予以充分肯定。

  9.多管齊下,統計能力建設全面啟動

  一是加強機關工作規范化建設。通過教育實踐活動,我局進一步確立了以制度建設統領全局工作的長效機制。制定或修訂完善了《黨組會議制度》、《接待管理辦法》等有關議事制度、隊伍建設、黨風廉政、機關黨建、目標管理、效能建設、行政事務、厲行節約等8個方面共46項規章制度,以制度形式把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和經驗固化下來。二是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在班子中開展“四好”活動,堅持中心組理論學習和領導干部上廉政黨課,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條例》規定,推薦了2名符合條件的正科級領導干部參加全市對外開放和干部遴選,提拔任用了3名中層干部,組織4名中層干部輪崗交流,激發了年輕同志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三是加強教育培訓工作。繼續組織開展了統計從業資格、統計繼續教育、統計中初級職稱的報名、培訓、考試工作。全市711名統計人員參加統計從業資格培訓和考試,1245人參加統計繼續教育。82人參加全國統計中、初級職稱考試。于4-6月組織實施了系列業務培訓。先后8次分專業進行,共計培訓縣(區)統計業務人員、重點“四上”企業統計人員316人次。規模之大、內容之全、范圍之廣為近年所僅有。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統計局為市級行政單位(一級預算單位)。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2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財務、人事均不獨立,由市統計局統一管理。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4年市統計局收入決算總額為1383.51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1238.55萬元,上年結轉收入94.71萬元,其他收入50.25萬元。收入決算總額較2013年增加189.27萬元。主要原因:增加了經濟普查、服務業發展資金、編外合同制用工等經費。

  2014年市統計局支出決算總額為1118.4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18.9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138.60萬元,醫療衛生0.1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5.07萬元,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支出5萬元,其他支出0.79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265.05萬元。支出決算總額較2013年增加18.93萬元,主要原因為市統計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職工工資變動人員經費支出增加、公積金調整、編外聘用人員工資保險以及普查經費支出增加(“三經普”的“重頭戲”都在2014年完成。用于健全普查工作質量控制和風險預控體系、加強PDA設備管理、調研指導、業務培訓、普查登記、數據審核驗收、個體戶抽樣調查、數據評估和質量抽查、評選表彰等各項工作)。

  四、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市統計局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承擔全市統計業務、各類普查、各種調查、電話訪問等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相關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統計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統計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18.90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統計部門業務運行費、網絡光纖租賃費、電話訪問系統運行維護費、全國第三次經濟普查專項普查經費。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8.60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等支出。

  (三)醫療衛生支出0.10萬元,主要用于市統計局干部知識分子體檢經費。

  (四)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5萬元,主要用于開展工業統計、能源統計業務所需地對縣(區)統計人員、工業企業統計人員的培訓費、會議費、資料費、差旅費、調研、報表印刷等費用。

  (五)住房保障支出55.07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九)其他支出0.79萬元,主要用于2014年市統計局掛職干部生活補助。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4年市統計局未安排人員因公出國(境)。

  (二)公務接待費

  2014年公務接待費1.28萬元,較2013年決算數下降74.75%,主要原因是市統計局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十項規定”,結合單位實際,制定《攀枝花市統計局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等規章制度。公務接待費用報銷必須附有公務接待函、公務接待審批單、菜單、發票等,嚴格控制接待標準和接待人數。

  2014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14批次,61人,共計支出1.28萬元。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4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2.2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19.75萬元,公車運行維護費22.4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3年決算數增長64%。其中:2014年公務用車購置費較2013年增長100%,主要原因是2013年市統計局未發生公車購置費用,2014年市統計局在報廢兩輛公車用車的情況下,為保證工作正常運轉,按規定更新一輛公務用車。2014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較2013年決算數下降12.98%,主要原因是市統計局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十項規定”,認真執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相關規定,制定《攀枝花市統計局公務用車管理制度》等規章制度。車輛維修、保養等費用均附消費清單,并登記臺賬,嚴格控制公車運維費支出。

  2014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1輛(轎車),車輛購置支出19.75萬元,主要用于保證常規統計業務、國家統計局和地方政府安排布置的統計調查任務、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和各種專項調查、電話訪問業務的順利進行。截至2014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6輛,其中:轎車4輛、越野車1輛、載客汽車1輛。

  2014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2.45萬元,用于統計日常工作、經濟普查工作及到縣(區)、企業調研指導工作、到省統計局匯報統計工作、參加各類統計業務培訓會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支出。

    附件:攀枝花市統計局2014年決算公開表.xls

審核: 賈煒   責任編輯: 肖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