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統計局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2-18 來源:攀枝花市統計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統計局2021年
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統計局職能簡介。
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復的《攀枝花市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攀辦發〔2011〕41號),攀枝花市統計局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四川省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審批縣(區)、市直部門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2.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指導、監督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3.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能源、投資、人口、收入、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領域的統計調查,建立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牽頭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旅游、教育、衛生、郵電、交通運輸、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基本統計資料。
4.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和重大國情國力專項調查,組織實施全市投入產出調查。
5.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縣(區)、市直管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6.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定期發布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咨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7.協助管理縣(區)統計局正副局長,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工作,開展統計交流和合作,監督管理縣(區)統計局由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和市級財政提供的統計事業專項經費。
8.組織制訂縣(區)、市直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庫系統、視頻會議系統、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建立健全市級部門統計信息共享制度,指導縣(區)統計信息化、視頻會議系統建設。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市統計局2021年重點工作。
1.謀發展,當好“參謀員”。圍繞統計信息、咨詢、監督職能,以增設內設機構釩鈦新城和攀西科技城統計監督指導科為契機,切實加強“兩城”建設、釩鈦資源創新開發、康養產業等重點領域統計監測和深度分析,積極為市委、市政府科學決策當好參謀助手。大力提升《統計年鑒》《統計月報》等統計產品質量,更好服務社會公眾、調查對象和學術研究。切實加強統計政策數據解讀,綜合運用統計信息內外網、微信公眾號等新媒體,做好統計宣傳和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2.推改革,當好“服務員”。積極推進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改革,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繼續深化與校企戰略合作,積極探索大數據在普查、常規統計調查中的創新應用。抓好“四下企業”抽樣調查、社情民意調查以及國家和省級年(定)報統計調查任務,配合做好國家脫貧攻堅普查,積極為“十四五”規劃發展提供堅實的數據基礎,
3.抓普查,當好“記賬員”。堅定做好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人口普查決策部署,認真開展入戶登記、普查數據審核、匯總、評估等工作,確保人口普查數據真實準確,全面客觀反映全市人口發展狀況。
4.防風險,當好“消防員”。堅決依法履行統計法定職責,切實加強統計法治建設,強化統計法治宣傳,以開展統計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為契機,認真開展統計巡查和“雙隨機”執法檢查,大力提升統計數據質量,努力營造抓“兩城”推“雙城”良好統計氛圍。
5.強素質,當好“管理員”。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統計工作的重要講話批示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全會精神以及中央、省市關于統計工作的決策部署,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深入貫徹落實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持續加強“人、財、物、數”管理,營造風清氣正的統計工作環境。
二、單位構成情況
市統計局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3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2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主要包括:攀枝花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參公),攀枝花市普查中心(參公),攀枝花市統計局計算站(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統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統計局2021年收支總預算1161.60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統計局2021年收入預算1161.60萬元,其中:上年結轉2.7萬元,占0.23%;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158.90萬元,占99.77%。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統計局2021年支出預算1161.6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90萬元,占91.85%;項目支出92萬元(不含上年結轉2.7萬元),占7.92%。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統計局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158.90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158.90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45.6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8.0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5.22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統計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158.90萬元,比2020年預算數減少65.49萬元,主要是統計調查項目變動,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45.67萬元,占8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8.01萬元,占11.91%;住房保障支出75.22萬元,占6.49%。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771.69萬元,主要用于:市統計局機關及下屬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醫保等工資福利支出及為保證機關日常運轉的辦公費、水費、電費、差旅費、其他交通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2.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項目)2021年預算數為80萬元,主要用于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數據匯總、評估、發布、資料開發等工作相關支出;統計業務培訓及各類調查相關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93.97萬元,主要用于市統計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醫保、失業保險等工資福利支出及保證機關日常運轉的辦公費、水費、電費、差旅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1年預算數為71.05萬元。主要用于市統計局機關及下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1年預算數為66.97萬元。主要用于市統計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工作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6.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1年預算數為75.2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統計局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066.90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913.1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205.35萬元、津貼補貼354.55萬元、獎金14.51萬元、績效工資41.43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66.97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47.42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4.00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0.99萬元、住房公積金75.22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39.72萬元、休費20.57萬元、退休費40.34萬元、離退休醫療費補助2.08萬元。
日常公用經費153.7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5.30萬元,水費1.53萬元,電費3.83萬元,郵電費6.58萬元,差旅費45.9萬元,公務接待費2.03萬元,工會經費12.32萬元,在職及離退休福利費7.79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62萬元,其他交通費42.3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4.57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統計局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3.6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2.03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62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20年預算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較2020年預算下降5.14%。主要原因是根據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等相關規定,嚴格控制公務接待的標準、規模、人數。
2021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調研、交流學習、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相關費用支出。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0年預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嚴格公車管理、不斷完善公車管理制度。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1輛。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62萬元,用于1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攀枝花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到縣區開展數據質量核查、數據質量交叉檢查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統計局2021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業務運行經費
2021年,市統計局1家行政單位、攀枝花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及攀枝花市普查中心2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1家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53.76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加0.19萬元,增長0.12%。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底,市統計局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市統計局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92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市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3.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6.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7.人口普查:全國人口普查,是指在國家統一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統一的方法、統一的項目、統一的調查表和統一的標準時點,對全國人口普遍地、逐戶逐人地進行的一次性調查登記。是當今世界各國廣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資料的一種最基本的科學方法,是提供全國基本人口數據的主要來源。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