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統計局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02-01 來源:攀枝花市統計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統計局
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統計局職能簡介
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復的《攀枝花市統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攀辦發〔2011〕41號),攀枝花市統計局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四川省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審批縣(區)、市直部門的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2.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指導、監督縣(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3.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能源、投資、人口、收入、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領域的統計調查,建立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監測評價制度及指標體系,對重點區域和重要領域實施監測評價,牽頭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旅游、教育、衛生、郵電、交通運輸、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基本統計資料。
4.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和重大國情國力專項調查,組織實施全市投入產出調查。
5.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縣(區)、市直管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6.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定期發布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咨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7.協助管理縣(區)統計局正副局長,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開展統計交流和合作,監督管理縣(區)統計局由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和市級財政提供的統計事業專項經費。
8.組織制訂縣(區)、市直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建立健全全市統計數據庫系統、視頻會議系統、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建立健全市級部門統計信息共享制度,指導縣(區)統計信息化、視頻會議系統建設。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攀枝花市統計局2019年重點工作
深入貫徹落實省委十一屆三次全會、市委十屆五次全會和省委書記彭清華來攀調研重要指示精神,圍繞市委“一二三五”工作思路,聚焦統計信息、咨詢、監督三大職能,提高數據質量,做優統計服務,為攀枝花高質量發展提供統計支撐。
1. 抓好常規統計監測。嚴格貫徹各項統計調查制度,認真組織實施GDP、工業、農業、服務業、投資、能源等涉及一、二、三產業的各項常規統計報表工作。持續抓好民營經濟、文化產業、婦兒“兩綱”、康養產業、釩鈦資源創新開發、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統計等方面的統計監測。貫徹落實好以“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為代表的新經濟統計監測工作,積極打造“攀枝花市經濟運行在線監測系統”,密切關注新常態下全市經濟運行走勢,準確反映攀枝花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2. 加強統計預警分析。緊緊圍繞2019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目標任務,堅持分析與業務并重原則,實現統計“出數據”和“出分析”同步,突出抓好釩鈦資源創新開發、康養產業、工業轉型升級、“三農”發展、重點項目推進、脫貧攻堅、全面小康等方面的統計預警分析,注重認清大形勢與把握小環境相統一,力爭出一批“選題準、分析透、問題明、建議實”為一體的趨勢性、規律性、研判性、結構性分析精品,把形勢預判在前、問題分析在前、措施謀劃在前,服務全市經濟形勢分析會、統計調度會。
3. 提升統計服務水平。圍繞市委、市政府科學決策和社會公眾對統計產品的新需求,進一步強化統計數據資源的有效開發利用,在現有進度數據基礎上,豐富完善專業數據、部門數據,拓展監測數據資料來源,把統計月報、統計專報、統計公報、統計分析、統計年鑒等統計產品做精做實,提供“套餐”式全方位統計產品。利用統計信息網、微信微博、主流媒體宣傳等形式及時發布統計數據,為全市各級領導和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咨詢服務。
4. 狠抓數據質量管控。加強統計制度方法研究,嚴格執行各項統計標準和制度,按照《攀枝花市統計數據審核評估辦法》要求,強化地區生產總值、農業、工業、投資、服務業、能源等主要指標數據質量的控制和評估,進一步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監控和評估體系,規范數據收集、審核評估和使用。加強對部門、縣(區)的統計業務指導和工作聯系,做到過程公開透明、資料規范存檔,切實提高數據質量,確保各項數據客觀真實地反映攀枝花經濟社會發展狀況。
5. 深化統計改革創新。積極做好四川省《市(州)地區生產總值統一核算改革實施方案》等改革方案的對接落實。升級優化縣(區)域經濟社會綜合管理系統,不斷開發完善勤政通APP,更好服務領導決策。配合省統計局開展好地方資產負債表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編制工作。配合做好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各項工作。圍繞統計信息化建設,做好聯網直報網絡和軟硬件維護工作,保證數據采集通道和網絡暢通安全。
6. 推進普查調查工作。精心組織開展全市第四次經濟普查的入戶登記、數據處理、質量抽查、數據匯總、評估分析、資料開發等各項業務工作,持續加強普查宣傳,不斷提高經濟普查知曉率。認真做好“三農普”數據資料開發利用,不斷完善農普地理信息系統可視化工作。充分利用“12340”電話訪問系統,統籌抓好2019年各項社情民意調查,為委托單位及時提供準確有效信息和咨詢建議。提前謀劃安排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前期準備工作。
7. 夯實統計基層基礎。全面完善現有基層工作體系,加強部門統計調查管理,與發改、經信、商糧、住建、農牧等部門一道共同做好經濟分析、單位清查、數據成果應用、基本單位名錄庫建設、“四上”企業入庫審批等工作。深化統計教育培訓,采取“走出去”“請進來”“沉下去”“送上門”等多種形式,舉辦以GDP核算、統計制度、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為主的統計業務培訓,不斷提升統計人員業務素質。
8. 強化統計工作管理。嚴格按照《攀枝花市部門統計工作規范化管理辦法》《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加強統計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要求,規范部門統計工作,切實加強對部門統計的指導,努力將統計對部門的管理要求轉變為部門對統計的工作需求,著力實現對部門統計工作的有效管理。根據機構改革方案規定的各部門職責分工和各部門統計調查制度調整情況,修訂《部門綜合統計報表制度》,并按規定報省統計局批準執行。
9. 推進統計法治建設。認真履行依法治統的主體責任,貫徹執行全省統計法治宣傳教育規劃,開展以《統計法》《統計法實施條例》為主要內容的統計法律法規知識宣傳教育。堅持開展聯網直報巡查工作,加強異動數據庫管理,做到及時發現問題,提前糾正。積極推進統計巡查和統計執法檢查“雙隨機”抽查制度,加大統計違紀違法查處力度,堅決守住“四條紅線”。充分發揮全市依法統計監督員和法律顧問作用,規范和行使統計執法檢查等權力在線運行,全力推進依法行政、依法統計。
10. 加強機關黨建工作。切實加強機關黨建,不斷加強思想建設、政治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嚴格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認真執行“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等黨內制度,持續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認真履行“一崗雙責”要求。 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十項規定及實施細則,抓實統計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努力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統計隊伍。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統計局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3個,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2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主要包括:攀枝花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參公),攀枝花市普查中心(參公),攀枝花市統計局計算站(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統計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統計局2019年收支總預算1182.02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9年收入預算1182.02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182.02元,占100%。2019年收入預算較上年減少31.57萬元,下降2.6%,其中:人員及日常公用經費減少44.37萬元,下降4.05%,項目經費增加12.8萬元,增加10.78%。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9年支出預算1182.0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50.47萬元(其中:行政運行736.79萬元,事業運行84.90萬元,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82.13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75.72萬元,住房公積金額70.93萬元),占88.87%;項目支出131.55萬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務39.55萬元,專項統計業務12萬元,專項普查活動80萬元),占11.13%。2019年支出預算較上年減少31.57萬元,下降2.6%,其中:人員及日常公用支出減少44.37萬元,下降4.05%,項目支出增加12.8萬元,增加10.78%。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182.02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182.02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53.2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7.8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0.93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182.02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減少31.57萬元。主要變化原因:因人員減少,工資性支出、住房公積金等相關支出減少。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53.24萬元,占當年撥款的80.6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7.85萬元,占當年撥款的13.35%;住房保障支出70.93萬元,占當年撥款的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736.79萬元。主要用于:市統計局機關及下屬參公管理事業單位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醫保等工資福利支出及為保證機關日常運轉的辦公費、水費、電費、差旅費、其他交通費等日常公用經費。
2.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9年預算數為39.55萬元。主要用于: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統計部門業務運行費、編外合同制用工經費等。
3.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統計業務(項)2019年預算數為12萬元。主要用于:社情民意調查中心開展的軟環境暨政風行風群眾滿意度測評和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工作經費。
4. 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項)2019年預算數為80萬元。主要用于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相關支出。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主要內容是摸清全市各類單位的基本情況,全面調查全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及布局,系統了解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的現狀以及各主要生產要素的構成,進一步查實服務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文化產業和小微企業的發展狀況,全面更新覆蓋國民經濟各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基礎信息數據庫和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
5. 一般公共服務(類)統計信息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84.90萬元,主要用于市統計局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醫保、失業保險等工資福利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9年預算數為82.13萬元,主要用于市統計局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
7.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75.72萬元,主要用于市統計局機關及下屬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70.93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050.4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889.3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77.90萬元、津貼補貼354.28萬元、獎金12萬元、績效工資36.33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75.72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43.54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3.92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2.02萬元、住房公積金70.93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39.15萬元、離休費17.65萬元、退休費53.66萬元、離退休醫療費補助2.24萬元。
公用經費161.1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7.64萬元,水費1.76萬元,電費4.41萬元,郵電費7.33萬元,差旅費52.92萬元,公務接待費2.25萬元,工會經費11.61萬元,福利費6.94萬元,公務運行維護費1.8萬元,其他交通費40.0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4.39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4.05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2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8萬元。
(一)2018年及2019年無因公出國(境)經費。
(二)公務接待費與2018年持平。根據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等相關規定,嚴格控制公務接待的標準、規模、人數。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交通費等相關費用支出。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8年預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2018年初,市統計局有2臺一般公務用車,根據全市統一安排 ,2018年6月底事業單位完成車改,參改車國內于2018年10月已由機關事務管理局統一拍賣,因此,2019年,市統計局減少1臺車公務用車,僅保留1臺公務用車。預算隨之減少。
我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輛(轎車)。
2019年未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8萬元,用于1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攀枝花市第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人口變動調查等統計調查任務,到縣區數據質量核查、數據質量交叉檢查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9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業務運行經費
2019年,攀枝花市統計局(行政單位)、攀枝花市城市社會經濟調查隊及攀枝花市普查中心(下屬2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61.13萬元,比2018年預算下降2.44萬元,下降1.49%。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攀枝花市統計局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無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攀枝花市統計局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31.55萬元。
十、名詞解釋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市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六)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七)經濟普查:是指為了全面掌握我國第二產業、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情況,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及其數據庫系統,為研究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高決策和管理水平奠定基礎所進行的全面性調查。國務院發布的《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第七條 經濟普查每5年進行一次,標準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除2004年條例發布第一次經濟普查為2004年外,以后逢3和逢8年份為經濟普查年。
(八)社情民意調查:是社會調查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統計調查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了解和解決社會問題而有目的、有組織地運用特定的方法和手段,系統、直接地搜集有關社會現象和實事的信息資料,并在對其分析和綜合的基礎上闡明社會現象的本質及其發展規律的一種社會認識活動。社情民意調查中心主要是圍繞百姓關注的熱點問題、政府關切的重點問題和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通過計算機輔助電話訪問系統(CATI),把民意心聲、政府需要和社會需求有機結合起來,在群眾和政府之間架器一座溝通的橋梁,使其真正成為“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珍惜民力”的傳遞社情民意的一條重要管道。對黨委、政府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社會熱點問題、難點問題和各種思想狀態,以及公眾對各項方針政策的反映情況,提供統計調查服務。對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制定法規和編制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征集群眾的意見和建議。為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了解自身的公眾形象和施政成效,獲取群眾的評價和看法。為公眾服務部門測評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組織開展行風評議調查和顧客滿意度調查。
(九)軟環境暨政風行風群眾滿意度測評(公共服務及公共服務單位)調查:為切實解決攀枝花市優化發展環境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推動測評對象改進工作作風,促進攀枝花市公共服務行業風氣持續向好向優,公共服務環境明顯優化,公共服務質量明顯提高,群眾滿意度不斷提升,特開展2017年度攀枝花市軟環境暨政風行風群眾滿意度測評(公共服務及公共服務單位)調查
(十)軟環境暨政風行風群眾滿意度(市級單位、釩鈦高新區管委會“群眾評價”)調查:為進一步優化我市發展軟環境,推進黨風廉政和政風行風建設;為市級單位和釩鈦高新區管委會年度考核提供“群眾評價”依據開展攀枝花市軟環境暨政風行風群眾滿意度(市級單位、釩鈦高新區管委會“群眾評價”)調查。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部門(單位)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115001 攀枝花市統計局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說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