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水務局2016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9-08 來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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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負責全市水資源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保護工作、負責擬定全市節約用水政策和指導節水工作。3、負責全市供水行業管理指導和監督工作(含自備水源)。4、指導全市水務行業體制改革工作;監管市政府授權管理市級水務資產,指導縣(區)水務行業國有資產的業務管理工作。5、負責全市水務、水土保持、地方水電基本建設的指導并實施行業監督。6、負責組織實施水務、水土保持、地方水電的法律法規及執法,調處縣(區)之間的重大水事糾紛,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7、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8、負責地方水利電力行業管理管理工作。9、負責全市江河的綜合開發與管理工作。10、指導農村水利工作。11、指導全市水務發展和水務行業勞動保護、科技推廣、安全生產工作。12、負責防治水旱災害,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洪搶險及抗旱工作。13、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ǘ?016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圍繞市委、市政府“穩增長、GDP 破千億”工作目標,水務系統全力爭取上級項目和資金支持,圓滿或超額完成省市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水務各項工作成效明顯:1、資金爭取較好:2016 年度,我市共投入水利建設資金 10.1928 億元,較“十二五”同期增長了 61.79%。2、目標任務完成好:小農水重點縣建設項目,實現新增有效灌溉面積2400 畝,完成年初目標任務的120%。實現新增和改善灌面 6.38萬畝,新增和恢復蓄引提水能力 1002 萬方,綜合治樅水土流失面積 135 平方公里,新增和恢復節水灌面 5.83 萬畝,完成地方年發電量 7.33 億千瓦時,目標任務均超額完成了10%以上。3、骨干工程推進順利:年度共完成投資 5.65 億元。4、防汛抗旱成效顯:落實責任,健全各級防汛應急搶險體系。5、民生水利推進好:緊緊圍繞脫貧攻堅和水利支持幸福美枧新村建設工作,編制完成“十三五”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規劃,縣級水質檢測中心投入使用。7、水利改革穩步推進:加大“放管服”力度,清理、調整行政權力目錄 130 項,保留行政審批項目 12 項,年度受理行政審批事項 28 件,辦結 28件,按時辦結率、群眾滿意率、歸檔率均為100%。8、全面從嚴治黨縱深推進: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不斷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水務局下屬二級單位8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2個,其他事業單位6個。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攀枝花市水務局本年收入合計3956.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955.49萬元,占99.98%;其他收入0.7萬元,占0.02%。
2016年攀枝花市水務局本年支出合計2445.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81.86萬元,占64.70%;項目支出863.24萬元,占35.30%。(餅狀圖)
四、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水務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4816.17萬元。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收入總計增加1223.33萬元,增長44.78%,財政撥款支出總計減少58.44萬元,下降2.33%。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ㄒ唬┮话愎差A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攀枝花市水務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414.67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8.76%。與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 96.96萬元,增長4.18%。
?。ǘ┮话愎差A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攀枝花市水務局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414.67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3萬元,占0.4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6.45萬元,占9.79%;農林水支出2068.64萬元,占85.67%;住房保障支出99.28萬元,占4.11%。
?。ㄈ┮话愎差A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戰略規劃與實施(項):2016年決算數為3.45萬元,完成預算100%。
2.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2016年決算數為6.85萬元,完成預算100%。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2016年決算數為2萬元,完成預算100%。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 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6年決算數為80.69萬元,完成預算100%。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6年決算數為136.86萬元,完成預算100%。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2016年決算數為16.3萬元,完成預算100%。
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社會福利(款)兒童福利(項):2016年決算數為0.6萬元,完成預算100%。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2016年決算數為0萬元。該項目是“9.19”洪災后中央撥付的救災應急補助中央預算內基建投資預算,用于仁和污水廠和大渡口污水廠災后恢復重建,因預算2016年12月30才下達,需要結轉到次年撥付。
9.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行政運行(項):2016年決算數為661.85萬元,完成預算100%。
10.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設(項):2016年決算數為23.36萬元,完成預算21.8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中小河流水文監測系統建設項目工期長,截止2016年底尚未完工,款項未支付完。
11.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項):2016年決算數為327.85萬元,完成預算88.37%,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勝利水庫大壩運行安全監測項目的原施工設計總承包方式目前無法實行,資金未動。
12.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 水土保持(項):2016年決算數為240.51萬元,完成預算82.0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項目正在實施。
13.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 水資源節約管理與保護(項):2016年決算數為61.14萬元,完成預算46.5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項目正在實施。
14.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防汛(項):2016年決算數為3.65萬元,完成預算1.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項目2016年12月才下達預算,需要結轉到次年使用。
15.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技術推廣(項):2016年決算數為190.43萬元,完成預算100%。
16.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資源費安排的支出(項):2016年決算數為479.90萬元,完成預算49.39%,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項目正在實施。
17.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 其他水利支出(項):2016年決算數為66.94萬元,完成預算9.8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勝利水庫項目正在實施,進入政府采購程序。中小河流水文監測系統建設項目2016年12月才下達預算,需要結轉到次年使用。
18.農林水支出(類)其他農林水支出(款) 其他農林水支出(項):2016年決算數為13萬元,完成預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積金(項):2016年決算數為99.28萬元,完成預算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水務局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581.8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304.7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277.0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ㄒ唬?ldquo;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水務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51.87萬元,完成預算58.34%,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48.85萬元,完成預算58.01%;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3.02萬元,完成預算64.26%。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完成了公車改革,并新出臺了《攀枝花市水務局機關公務出行保障辦法(暫行)》,規范了我局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后公務出行車輛保障方式,嚴格保留車輛使用管理,提高車輛保障效率。在公務接待上加強了審批管理,嚴格控制經費總額,杜絕奢侈浪費。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15.93萬元,下降23.5%,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15.49萬元,下降24.08%;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43萬元,下降12.46%。增減變動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局完成了公車改革,取消車輛7臺,相應的用車運行維護費降低了。在公務接待上加強了審批管理,嚴格控制經費總額。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48.85萬元,占94.18%;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3.02萬元,占5.82%。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8.85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13輛,其中:轎車3輛、越野車8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48.85萬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農田水利建設、水土保持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
2016年公務接待費3.02萬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21批次,164人,共計支出3.02萬元,具體內容包括:接待省上和省內其他市州領導來攀考察調研農田水利建設、水土保持及防汛抗旱檢查工作等。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水務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3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度,攀枝花市水務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80.35萬元,比2015年減少98.3萬元,下降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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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攀枝花市水務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52.5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52.5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主要用于改善農田水利建設、水土保持及防汛抗旱檢查等工作的辦公條件,適應新形勢下辦公要求,提高工作效率。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水務局公有車輛2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8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了績效目標管理,共編制績效目標11個,涉及財政資金239.5萬元。根據攀枝花市財政局《關于開展2017年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攀財預〔2017〕31 號)要求,我局開展了2016年水利建設資金項目支出績效自評。參照《項目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從各項目執行的情況,我局圍繞項目決策、項目管理、項目績效三個方面對2016年水利建設資金項目自評得分為95分。
十、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一般公共服務(類)發展與改革事務(款)戰略規劃與實施(項):指擬定并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實施宏觀管理與調控等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指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組織部門的事務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指其他用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指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以及喪葬補助費。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社會福利(款)兒童福利(項):指對兒童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的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款) 其他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項):指其他用于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
15.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6.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設(項):指水利系統用于江、河、湖、灘等水利工程建設支出。
17.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 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項):指水利系統用于江、河、湖、灘等治理工程運行與維護方面的支出,以及納入預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的支出。
18.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土保持(項):指水利系統納入預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業單位的支出。
9.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資源節約管理與保護(項):指水利系統納入預算管理的水資源管理與保護事業單位的支出。
10.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防汛(項):指防汛業務支出。
11.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技術推廣(項):指水利系統納入預算管理的技術推廣事業單位的支出。
12.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資源費安排的支出(項):指用水資源收入安排的支出。
13.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指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14.農林水支出(類)其他農林水支出(款)其他農林水支出(項):指除化解債務支出以外其他用于農林水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26.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27.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28.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30.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31.“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32.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