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水務局財政預算公開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03-20 來源:攀枝花市水利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職責: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2、負責全市水資源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保護工作、負責擬定全市節約用水政策和指導節水工作。3、負責全市供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和行業管理指導和監督工作(含自備水源)。4、指導全市水務行業體制改革工作;監管市政府授權管理市級水務資產,指導縣(區)水務行業國有資產的業務管理工作。5、負責全市水務、水土保持、地方水電基本建設的指導并實施行業監督。6、負責組織實施水務、水土保持、地方水電的法律法規及執法,調處縣(區)之間的重大水事糾紛,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7、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8、負責地方水利電力行業管理管理工作。9、負責全市江河的綜合開發與管理工作。10、指導農村水利工作。11、指導全市水務發展和水務行業勞動保護、科技推廣、安全生產工作。12、負責防治水旱災害,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洪搶險及抗旱工作。13、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2015年,全市水利系統將深入學習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省委十屆五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戰略部署,搶抓機遇、轉型升級、保持定力謀發展,為建設陽光花城、釩鈦之都和四川南向開放門戶提供強有力的水資源支撐。
1.全力以赴爭取上級政策資金支持,力爭比2014年有所增長。
2.全面啟動全市水利工作“十三五”規劃及相關子規劃編制。啟動農村供水工程“十三五”提質增效規劃編制工作,高效解決我市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啟動農業節水減排規劃,爭創國家級農業節水示范市。
3.按照“規劃一批、儲備一批、開工一批和竣工一批”的“四個一批” 原則,全力抓好項目包裝、儲備、申報、落地和開工建設。
4、在確保安全和質量的前提下,加快推進觀音巖引水工程、馬鞍山水庫新建工程、梅子箐水庫擴建工程、仁和西水東調工程和米易麻晃引水等在建工程建設,確保按計劃完成建設任務,投入使用發揮效益。
5.全力確保米易縣城北生態湖工程(7900萬元),鹽邊縣小河溝水庫新建工程(6221.79萬元)、永興鎮永興河、清河鄉永興河、惠民鄉惠民河、國勝鄉鹽水河等小河流域治理(7519.32萬元)一季度開工,仁和大河二期治理工程(2291.82萬元),釩鈦園區河心水庫擴建工程(5485.46萬元),鹽邊星秀坪水庫新建工程(31792.92萬元)年內開工建設。
6.儲備26座病險水庫整治和米易縣廟子溝水庫等一批項目。
7.再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新高潮。
二、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5年攀枝花市水務局收入預算總額為1256.09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1256.09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1256.09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274.15萬元,農林水支出 927.6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4.26萬元。
三、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攀枝花市水務局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防汛抗旱、水利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防汛抗旱、農田水利建設、水土保持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主要用于機關離退休人員支出。
(二)農林水支出,主要用于機關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項目支出主要包括:一、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及指揮系統運行項目經費,用于開展防汛搶險、抗旱減災、救助應急物資的購置、儲備管理和指揮系統維護。二、大中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項目經費,用于仁和大竹河水庫主體及渠系工程、米易馬鞍山水庫、西區梅子箐水庫工程三個中型水庫質量監督、米易麻晃引水工程,米易、仁和、鹽邊高效節水灌溉示范工程質量監督、及其它小(一)型水庫,堤防工程等質量監督以及臨時聘用人員工資等。全市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任務繁重,特別是重點工程質量監督需工地現場檢測、抽檢及人員培訓相關費用。三、水利行業管理項目及業務運行預算用于水利行業業務管理支出,主要有:1、水資源保護研究,水利行業相關預案、規劃的編制;2、進行水法規政策宣傳學習(如涉水法律法規宣傳等)。3、監督檢查、精神文明建設和農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動、水利資金監督管理等。4、爭創水利李冰杯經費,資料搜集及多媒體制作等費用 。5、防汛抗旱工作的相關業務開展(如防汛預案編制、檢查、會議、汛期值班相關費用等)。6、其他與水利業務相關的管理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機關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