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水利局2020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匯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2-20     來源:市水利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水利局2020年

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職能簡介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全市水、水土保持、地方水電行政管理的制度建設,擬訂政策和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全市重要江河湖庫的流域綜合規劃、水資源保護和水源地保護規劃、節約用水、防洪規劃等重要水規劃,組織有關全市國民經濟總體規劃、城鄉規劃、重大建設項目中涉及水方面的論證工作。

  2.負責全市水資源統一管理。合理配置水資源,統籌兼顧和保障生活、生產經營、生態環境用水;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和按規定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負責全市水資源保護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負責擬定全市節約用水政策和指導節水工作。

  3.負責組織實施水、水土保持、地方水電的法律法規及執法工作;調處縣(區)之間的重大水事糾紛;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4.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及監測工作;負責權限范圍內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實施、監督工作。

  5.負責地方水電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水電建設項目涉水事務的監督管理。

  6.負責全市江河的綜合開發與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河道、水庫、湖泊、河口灘涂的行政管理及河道管護范圍內砂石資源等的開發、利用和保護;負責對占用河道、河堤通道設施(包括臨時設施)等行為的行政監督管理工作。

  7.指導農村水利工作。參與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8.指導全市水發展和水行業勞動保護、科技推廣、安全生產工作。

  9.負責防治水旱災害,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洪搶險及抗旱工作。編制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指導水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10.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20年重點工作

1.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決策部署,堅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壓倒一切的最重要工作來做。講政治、強定力,突出抓好“守紀律、提效能、強執行、做表率”活動,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政治保證。查漏洞、補短板,按照五個到位,七個一律要求,持續深入加強薄弱環節的監測排查,切實做到“找得到、管得住、服務好”。在做好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組織全市水利系統扎實做好農村供水、水庫安全運行、防旱抗旱、水利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水利工作,落實疫情防控期間水利保障各項工作。

2.建設長江上游生態屏障,規劃實施引水上山工程以優良的水資源格局保障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加快推進金沙江干熱河谷攀枝花水資源配置工程,在攀西高原再造一個“都江堰灌區,力爭6月底前完成前期工作《專題報告》,年內納入國家“十四•五”規劃總盤子。

3.積極推進安寧河谷抗旱供水能力提升。長遠考慮安寧河谷水資源開發利用,堅持“調水、蓄水、節水”并重,構建“百庫千塘萬窖”水網。一是研究從雅礱江為安寧河谷地區調水;二是新建 “老街子”“五馬箐”“新山”等中小型水庫;三是推動山坪塘、小水池、水窖建設;四是深入開展高效節水工程。

4.全力做好防汛抗旱減災保平安工作。強化責任制落實,完善各類調度方案和應急預案強化防汛、應急、抗旱隊伍建設,充實防汛抗旱救災物資強化防汛抗旱工作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建設;落實“三查”“三避讓”制度,全面提升防旱抗旱、防汛減災能力。

5.持續深入推進河(湖)長制工作。統籌推進河(湖)長制工作“六大任務”堅持“調度制+聯動制”工作機制,推動金沙江、雅礱江、安寧河等市級5條主要河流2020年工作要點和河(湖)長制工作清單落地落實。加快完成市級5條主要河流管理范圍劃定工作。加快“一河(湖)一策”修編,打造智慧河湖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信息系統對河湖實施精細化、網格化管理和系統治理。

6.切實落實農村飲水安全保障。切實推進農村飲水安全保障鞏固提升工程實施,堅持“建大、并中、減小”原則,深入調研可能存在問題的點位,掌握真實情況,及時研究解決,確保脫貧攻堅“兩不愁三保障”目標全面完成。

7.加強最嚴格水資源管理。持續推進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建設,加強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落實,強調水資源“三條紅線”意識,科學創新規劃城市生態用水,推進水資源監測監控信息化建設,完成小水電清理整治,深入落實涉水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要求和任務

8.深化水土保持治理與監督。加強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考核工作,開展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推進2020年國家重點工程、坡耕地工程建設任務,深入預防監督工作,持續開展水土保持專項執法,推進長江經濟帶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執法專項行動

9.加快建成項目竣工驗收。按照水利廳“退一進一”要求,加快4座中型水庫竣工驗收,積極推進中小河流治理、水土保持等項目竣工驗收。

10.推進重點水利工程實施。持續做好米易老街子、鹽邊沙壩、彪水巖水庫等項目前期工作。全面完成病險水庫整治和中小河流整治等19個水利基礎設施項目

11.持續提升河道管理能力。繼續加大河道采砂管理力度進一步健全制度,督促落實河道管理屬地責任,探索河道砂石資源開發利用補償機制,強化依法管理推動建智慧界樁工程,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水務局下屬獨立核算單位3個,納入預算編制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攀枝花市水務局本級,攀枝花市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分站、攀枝花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攀枝花市勝利水庫管理所。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城鄉社區支出、農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水利局2020年收支總預算2477.46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水利局2020年收入預算2477.46萬元,其中: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861.46元,占75.14%;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616萬元,占24.86%。2020年比2019年預算數減少175.83萬元,主要是在職人員變動減少了基本支出預算數,項目支出預算數2019減少了。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水利局2020年支出預算2477.4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50.46萬元,占74.69%;項目支出627萬元,占25.31%。2020年比2019年預算數減少175.83萬元,主要是在職人員變動減少了基本支出預算數,項目支出預算數2019減少了。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水利局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477.46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861.46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616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616萬元、農林水支出1494.3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30.09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水利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861.46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減少101.33萬元,主要是在職人員變動減少了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預算。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萬元,占0.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4萬元,占12.57%;農林水支出1494.37萬元,占80.28%;住房保障支出130.09萬元,占6.99%。

  • 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 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2020年預算數為3萬元,主要用于:2020年援藏援彝干部人才補助經費。
  •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0年預算數為113.45萬元,主要用于:單位離休費支出和離退休其他經費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0年預算數為120.56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4.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行政運行(項)2020年預算數為718.24萬元,主要用于:水利行政單位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和機構正常運轉的公用支出。

5.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資源節約管理與保護(項)2020年預算數為86.75萬元,主要用于: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支出,包括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和機構正常運轉的公用支出。

6.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土保持(項目)2020年預算數為143.71萬元,主要用于:市水保監測站人員工資、辦公室基本日常運轉。

7.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項)2020年預算數為337.75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市勝利水利工程運行中心人員經費和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

8. 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2020年預算8.00萬元,用于市勝利水利工程運行中心兩位援藏援彝人員的地區補助、艱苦補助等生活補助。

9.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利技術推廣支出(項)2020年預算數為199.91萬元,主要用于水電設計院職工工資福利支出和保證單位日常工作開展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0年預算數為130.09萬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水利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850.4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582.42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醫療費補助。

公用經費268.0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黨建經費。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水利局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57.13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4.6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52.5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19年預算持平。

2020年與2019年均無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9年預算下降5% 。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里的相關要求,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預算規模。

2020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對口部門來攀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接待活動的開支。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9年預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里的相關要求,嚴格控制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規模。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2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5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5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小型貨車(皮卡車)2輛。

2020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

2020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52.5萬元,用于12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水利規劃建設、水資源管理、水土保持、水旱災害防御、河道管理、河(湖)長制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水利局及下屬單位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61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616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業務運行經費

2020年,攀枝花市水利局以及下屬攀枝花市水政監察執法支隊1家行政單位、攀枝花市水政監察執法支隊1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65.99萬元,比2019年預算減少19.82萬元,下降10.67%。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底,攀枝花市水利局及下屬單位共有車輛12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1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0年攀枝花市水利局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1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4.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5.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水資源節約管理與保護(項):反映水利系統納入預算管理的水資源管理與保護事業單位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事、財政部門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7.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8.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9.“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0.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11、水資源管理:是水行政主管部門運用行政、法律、經濟、技術和教育等手段,組織各種社會力量開發水利和防治水害,協調社會經濟發展與水資源開發利用之間的關系,處理各地區、各部門之間的用水矛盾,監督、限制不合理的開發和危害水源的行為,制定供水系統和水庫工程的優化調度方案。

12、水土保持:是指對自然因素和人為活動造成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預防和治理措施。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1-1.部門收入總表

      1-2.部門支出總表

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6.(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攀枝花市水利局2020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doc

攀枝花市水利局2020年部門預算公開報表(含下屬單位).xls

攀枝花市水利局2020年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說明(含下屬單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