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少年宮2016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9-08     來源:市少年宮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

  攀枝花市少年宮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秉承“公益辦中心,服務青少年”為宗旨,牢牢把握青少年社會教育這一工作主線,推動校外教育陣地建設大發展,夯實培訓和活動兩個根本,突出公益性、服務性和體驗性三大特點,立足本宮,通過豐富多彩的主題教育興趣培養等途徑,開展各類教育培訓活動,使學生在研究和實踐中增長知識、開闊眼界、陶冶情操、提高能力、愉悅身心,讓全市廣大青少年在成長中得到快樂,在快樂中健康成長。

  (二)2016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2016年,是攀枝花市少年宮建宮30周年,實現“十三五”規劃的良好開局。我們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以來有關精神,推動改革發展步伐,用新的業績成就新的夢想。按照中國青少年宮協會、四川省青少年宮協會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共青團攀枝花市委的領導下,健全了領導班子,站在發展的新起點,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新使命,牢牢把握青少年社會教育這一工作主線,推動校外教育陣地建設大發展,整合各方資源,重新定位,以昂揚向上的朝氣,奮發有為,開拓創新,夯實培訓和活動兩個根本,突出公益性、服務性和體驗性三大特點,立足本宮,打造好全新的少年宮,做好市展覽館搬離后的場地改造,總結建宮30年的管理方法和經驗,搞好成果展示和理論研討,努力推進花城新區建新宮的土地劃撥和開發建設,加快校外教育事業發展步伐,社會效益和人才效益再上新臺階。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少年宮無下屬二級單位。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攀枝花市少年宮本年收入合計729.5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729.59萬元,占100%。(餅狀圖)

  2016年攀枝花市少年宮本年支出合計729.5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73.26萬元,占92.28%;項目支出56.33萬元,占7.72%。(餅狀圖)

  四、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少年宮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729.59萬元。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67.77萬元,下降8.50%(柱狀圖)。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攀枝花市少年宮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73.26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2.28%。與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減少48.10萬元,下降6.67%。(柱狀圖)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攀枝花市少年宮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73.26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54.87萬元,占82.42%;科學技術支出3萬元,占0.4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67萬元,占5.30%;住房保障支出20.25萬元,占3.00%;其他支出59.47萬元,占8.83%。(餅狀圖)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群眾團體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16年決算數為249.87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2.一般公共服務(類)群眾團體事務(款)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項):2016年決算數為305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3.教育(類)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項):2016年決算數為10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4.科學技術(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項):2016年決算數為3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6年決算數為29.83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6.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2016年決算數為5.84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6年決算數為20.25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8.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2016年決算數為49.47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少年宮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73.26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49.9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223.3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少年宮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4.28萬元,完成預算90.11%,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4萬元,完成預算10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28萬元,完成預算36.77%。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活動減少。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0.02萬元,下降0.47%,其中: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28萬元,下降36.77%。變動的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活動減少。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數為零;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4萬元,占93.46%;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28萬元,占6.54%。具體情況如下:(餅狀圖)

  1.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為零。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為零。全年無更新購置公務用車輛。截至2016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2輛,其中:轎車2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4萬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務活動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

  2016年公務接待費0.28萬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2批次,54人,共計支出0.28萬元,具體內容包括:2016年5月內江市青少年宮部分教師來攀學習交流期間支出接待費0.10萬元,共計23人;2016年12月“建宮30周年”慶祝活動邀請嘉賓支出接待費0.18萬元,共計31人。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少年宮2016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度,攀枝花市少年宮無此項費用支出。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6年度,攀枝花市少年宮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9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99萬元。主要用于日常辦公所需設備采購,包括辦公室空調設備、電腦設備。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少年宮公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十、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級預算單位事業收入情況等。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二級預算單位經營收入情況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一般公共服務(類)群眾團體事務支出(款)事業運行(項):指除為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提供后勤服務的各類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外的其他事業單位基本支出。

  8.教育(類)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費附加安排的支出(項):指項目以外的教育費附加支出。

  9.科學技術(類)技術研究與開發(款)應用技術研究與開發(項):指反映從事技術開發研究的專項技術開發研究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11.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指按規定對行政事業單位職工死亡一次性撫恤金及喪葬補助費。

  12.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13.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1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6.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7.“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8.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四川省攀枝花市少年宮(本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