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審計局2016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9-08     來源:攀枝花市審計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按照決算管理有關規定,2016年部門決算編報內容包括預算單位的全部收支情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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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攀枝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攀枝花市審計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攀府辦發〔2011〕38號)文件規定,本部門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市審計規范性文件;制定并組織實施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領域審計工作規劃,制定并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組織對全市性重大投資項目、重大突發性公共事項、重要專項資金及國家、省、市重大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對直接審計、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作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2.負責對市級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審計監督范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并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3.向市長提出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情況和處理結果報告,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和縣(區)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4.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范圍內作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⑴ 市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直各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⑵ 縣(區)人民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市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使用市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及直屬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市政府投資和以市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重大工程項目進行的跟蹤審計。

 ?、?市屬國有企業和地方金融機構、市屬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市政府部門以及其他單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門委托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⑺ 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在攀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

 ?、?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定應由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5.按規定對縣級領導干部及依法屬審計局審計監督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6.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財政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市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7.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督促被審計單位進行整改。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或市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會同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8.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9.與縣(區)人民政府共同領導縣(區)審計機關,依法領導、指導和監督下級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下級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下級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作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協管縣(區)審計機關主要負責人。

  10.組織審計市政府或市政府主管部門駐外非經營性機構的財務收支,依法通過適當方式組織審計市屬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的境外資產、負債和損益。

  11.組織開展審計領域的交流與合作,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審計領域的應用,組織建設攀枝花審計信息系統。

  12.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ǘ?016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2016年,我局在省審計廳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會精神為引領,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關注點,緊扣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認真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加大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的審計力度,大力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超計劃完成了年度項目任務,審計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為大力推進“四個加快建設”,不斷深化“四區驅動”,實現在全省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發揮了審計監督的重要保障作用。2016年8月31日和12月26日,市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46次和50次會議分別聽取了攀枝花市2015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2015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整改情況的報告,審計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共完成審計項目及調查61個。查出主要問題金額353270萬元,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報送審計信息、專報和調研文章111篇。審計促進整改落實有關問題資金283451萬元,被審計單位采納審計建議144條,對7個審計項目的審計結果向社會進行了公告。以上涉及金額不包括審計樂山市市中區委書記、區長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的數據。

  我局全年圍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依法審計,連續多年保持“省級文明單位”,攀枝花市審計局獲得審計署關于“全國土地出讓收支和耕地保護情況審計表彰審計項目”,被省審計廳評為“2015年度審計業務工作績效考核良好單位”。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審計局為市級獨立核算預算單位,下設公益一類事業單位1個(攀枝花市政府投資審計服務中心)。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市審計局本年收入合計1155.1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117.39萬元,占97%;其他收入35.16萬元,占3%;上年結轉2.55萬元。

  2016年市審計局本年支出合計1155.1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861.74萬元,占75%;項目支出288.32萬元,占25%;年末結轉5.04萬元。

  四、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

  市審計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1117.39萬元。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80.61萬元,下降7%。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ㄒ唬┮话愎差A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市審計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19.94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7%。與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減少233萬元,下降17%。

 ?。ǘ┮话愎差A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市審計局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19.94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41.28萬元,占8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8.31萬元,占10%;住房保障支出60.35萬元,占5%。

 ?。ㄈ┮话愎差A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審計事務(款):2016年決算數為941.28萬元,完成預算100%。

  2.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2016年決算數為118.31萬元,完成預算100%。

  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6年決算數為60.35萬元,完成預算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市審計局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717.8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610.3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156.33萬元、津貼補貼318.98萬元、獎金16.19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69.70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35.18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3.93萬元、退休費41.57萬元、生活補助2.61萬元、住房公積金60.35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3.04萬元。

  公用經費143.8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9.42萬元、水費0.9萬元、電費3.64萬元、郵電費6.96萬元、差旅費40.67萬元、公務接待費0.32萬元、工會經費4.33萬元、福利費6.8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10.97萬元、其他交通費21.29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38.49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ㄒ唬?ldquo;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市審計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1.29萬元,完成預算73%,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10.97萬元,完成預算8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0.32萬元,完成預算16%。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或與預算數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三公”經費。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8.26萬元,下降42%,其中:未發生因公出國(境)費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7.53萬元,下降41%;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減少0.73萬元,下降70%。

 ?。ǘ?ldquo;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10.97萬元,占97%;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32萬元,占3%。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經費

  無此項支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0.97萬元,其中:

  無公務用車購置支出。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0.97萬元。主要用于開展審計工作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

  2016年公務接待費0.32萬元。主要用于省廳業務指導和國內其他審計局工作交流開支的用餐費。國內公務接待3批次,36人,共計支出0.32萬元。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無此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ㄒ唬C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度,市審計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43.86萬元,比2015年增加20.86萬元,增長17%。主要是審計“上審下”項目赴其他市開展工作增加審計成本支出。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6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8.6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8.68萬元,主要用于購置正常報廢后更新機關辦公用設備。

 ?。ㄈ﹪匈Y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審計局公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攀枝花市審計局

  2017年8月30日

審核: 胥哲   責任編輯: 王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