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四川省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2014年部門決算編制的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09-2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按照決算管理有關規定,2014年部門決算編報內容包括預算單位的全部收支情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仲裁委員會是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于1997年3月19日正式組建的公斷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依法獨立行使終局裁決權的準司法行政的非營利性仲裁機構。作為仲裁委的辦事機構,秘書處具體負責辦理接待咨詢、受理案件、組織仲裁、文書檔案管理、理論研究和仲裁員管理等工作。
2014年,攀枝花仲裁委員會業務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全年共受理仲裁案件 37件,受理案件標的額達4.87億元,比上年度增長387%,創歷史最好水平。已審結案件22件,其中調解、和解結案的有18件,占結案總數的82%;裁決4件,占已審結案件的18%。受理案件涉及購銷合同糾紛、勘查設計合同糾紛、建設施工合同糾紛等15種不同類型的經濟合同糾紛,受案范圍得到實質性拓寬。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攀枝花仲裁委員會堅持“公正、廉潔、高效”原則,將有效定紛止爭作為仲裁工作的著力點和落腳點,嚴格把好立案關、組庭關和裁決關,進一步規范仲裁程序,強化案件管理和對外宣傳,不斷提升仲裁公信力和影響力。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屬市政府法制辦聯系指導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4年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收入決算總額為102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98.41萬元,銀行存款利息收入0.02萬元,上年結轉收入3.57萬元。收入決算總額較2013年增加7.53萬元,主要原因:一是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新增1名副縣級領導干部,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14年差旅費標準提高了;三是2014年受理案件數量增加,公用經費及仲裁員報酬相應增加。
2014年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支出決算總額為101.2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6.1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5.04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0.78萬元。支出決算總額較2013年增加10.3萬元,主要原因:一是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新增1名副縣級領導干部,基本支出增加;二是2014年差旅費標準提高了;三是2014年受理案件數量增加,公用經費及仲裁員報酬相應增加。
四、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單位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仲裁委員會辦理仲裁案件,支付仲裁員報酬等。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羅列類級全部功能分類,數據來源表2)
?。ㄒ唬┮话愎卜罩С?6.1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
?。ǘ┳》勘U现С?.04萬元,主要用于支付干部職工住房公積金。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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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與2013年決算持平。
2014年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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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公務接待費0萬元,較2013年決算數0.59萬元下降幅度較大,主要原因是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十項規定,厲行勤儉節約,嚴格控制經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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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沒有購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8萬元,較2013年決算數下降37.86%,主要原因是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十項規定,厲行勤儉節約,嚴格控制經費支出。
2014年車輛運行維護費支出1.28萬元,用于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辦理仲裁案件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支出。
附件: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