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財政預算公開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03-19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仲裁委員會是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于1997年3月19日正式組建的公斷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依法獨立行使終局裁決權的準司法行政的非營利性仲裁機構。作為仲裁委的辦事機構,秘書處具體負責辦理接待咨詢、受理案件、組織仲裁、文書檔案管理、理論研究和仲裁員管理等工作。
2015年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是:盡力完成40萬元的收入額,大力拓展案源,多種方式解決仲裁案件,增加仲裁收入,宣傳仲裁。
二、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5年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收入預算總額為160.37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160.37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160.3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154.2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13萬元。
三、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辦理仲裁案件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仲裁委員會辦理仲裁案件,支付仲裁員報酬。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主要用于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辦理仲裁案件,支付仲裁員報酬。
(二)住房保障支出,用于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附件:關于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的說明.doc
攀枝花仲裁委員會秘書處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