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9-21 來源:市社會保險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
1、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的主要工作職能是負責全市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統一征繳、統一基金核算管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和城鄉居民養老、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待遇的審核支付及其它社會保險基金的支付工作。是進駐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人員最多,辦件數量最大,服務范圍最廣的窗口。窗口集中對社會提供各項社會保險政策咨詢、查詢、受理至辦結等“一站式政務服務”。
2、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為根據四川省人事廳《關于批準攀枝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等39個市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函》(川人函〔2009〕68號)批準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
3、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原核定人員編制數64人,根據市編辦[2014]192號文。2015年1月,原由市社保局經辦管理的工傷和生育保險工作移交市醫療保險管理局,核減編制2人。2016年上半年,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工作正式啟動,核增編制5人。現編制核定為64人,實際在編人員62人,退休人員17人。根據工作需要另外使用聘用人員15人。
(二)2017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492764人(其中,企業辦法在職參保人員264318人,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參保人數34676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00.01%;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681691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00.25%;失業保險參保人數172979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01.75%;工傷保險參保人數209500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00%;生育保險參保人數211705人,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00 %。
1-12月累計征收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298568.89萬元,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42.92%;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153504萬元,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17.09%;失業保險費13296.14萬元,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05.52%;工傷保險費19429.44萬元,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12.31%;生育保險費5213.09萬元,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18.48%。
全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248374人,完成目標任務的107.10%,其中繳費人員130697人,完成目標任務的125.18%。居保基金總收入12255萬元,總支出8363萬元。
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參保人數54512人,其中在職參保34676人,退休人員19836人。累計征繳收入76589萬元,養老金支出117923萬元。
1.繼續確保全市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及時支付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維護參保人員合法權益。
全市253087名各類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人員(2017年全年新辦理城鎮企業職工退休6369人)的基本養老金全部通過銀行實行社會化發放,1-12月累計發放基本養老金706568.43萬元(其中包含企業退休人員1-7月調待補發金額18307.94萬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1-7月調待補發金額2856.22萬元,城鄉居保基本養老金7402.45萬元),按時足額發放率和社會化發放率均保持100%。1-12月共爭取省級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調劑金394865萬元和城鄉居保上級補助資金7922.78萬元。共支付各項社會保險待遇889903.2萬元。其中: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580532.43萬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117923萬元、基本醫療保險金127701萬元、工傷保險金16699.98萬元、失業保險金33999.93萬元、生育保險金4933.86萬元、城鄉居保養老金8113萬元。
2.認真做好“互聯網+社保”建設工作。
按照“建設群眾滿意的人社公共服務體系”工作要求,從2017年3月開始,我局結合工作實際和新時期社會保險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需要,開始進行網上經辦大廳及經辦業務新形式開發前的需求分析工作,積極與信息中心進行了多次業務網上經辦流程和實現功能的探討,于4月編制了網上征繳等工作需求報告,提交信息中心負責開發實現。一是與8家銀行簽署了代收協議,極大的方便了個體繳費人員,目前已有7.17萬人與銀行簽訂了代扣代繳協議,占個體參保人員11.8萬人的60.7%。二是按照省、市相關文件精神,我市已實現對非本地戶籍人員按規定申請參加職工社會保險的,不要求申請人提供在原籍或其他地區參加社會保險情況證明;對已辦理“多證合一”工商營業執照的參保單位,在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申領、變更、注銷、驗證等業務時,不再需要提供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換證年檢規定。三是加強異地業務系統建設,有效提升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異地領取待遇資格認證等異地業務的經辦效率,進一步方便參保人就近辦事,避免“墊資”、“跑腿”情況出現。四是11月25日,“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辦事大廳”正式上線。辦事群眾可在網廳自助服務區通過網上辦事大廳即時辦結業務。目前已有560家單位使用網廳進行了工資基數申報、單位人員增減變動辦理、社保證明打印等業務;個人注冊用戶也已達到600人,使用網廳查詢和開具各種參保證明、異地住院備案等業務。五是與工商銀行合作,開通了3個 “社保+銀行”一體化便民服務網點,提供了24項社保業務辦理服務,在“最多跑一次”的基礎上創新“就近跑一次”服務模式。
3.深入開展全民登記工作,圓滿完成省級評估。
2017年3月,國家人社部社保中心徐延君副主任率部社保中心等一行9人對我市2015年作為全國第一批全民參保登記試點工作進行了督導調研,對試點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并對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同時,根據我市試點采集數據的情況和省局對先期已完成市州數據要求,對我市尚需完成缺項補充采集數據的17萬余人,采取先將各縣(區)全民參保數據與我市金保系統、全省城居保信息系統、我市原全民參保登記信息系統以及全市公安“一標三實”和移民扶貧部門精準扶貧數據進行比對,然后分發到各縣(區),通過采取查閱試點時相關資料和再次入戶走訪等方式,對數據進一步補充完善,至7月24日,各縣(區)計劃調查數據完成率達到100%。期間,我局按照全省全民參保工作的統一安排,與信息中心對需要補充完善的全民參保登記數據指標項進行分析,按照省局要求的時間節點,將需補充完善的三項指標項上傳至省局并通過校驗,共計上傳人員基礎信息105.42萬條,參保信息262.95萬條數據。10月17日至18日,省社會保險管理局李光輝副局長率領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全民參保登記和多險合一參保登記征繳與稽核省級評估第五評估小組對我市全民參保登記工作進行來現場評估,對我市全民參保登記和多險合一征繳稽核工作的開展情況給予了高度的評價。
4.以精準扶貧為重點,努力實現應保盡保。
2017年是深入推進精準扶貧工作的關鍵性的一年,按照市委、市政府相關文件要求,全市經辦機構以建檔立卡的貧困對象為重點開展擴面攻堅。8月至11月,我市兩縣一區(鹽邊縣、米易縣和仁和區)社保經辦機構和縣(區)扶貧部門按照我市扶貧實施方案和相關文件精神,對轄區范圍內精準扶貧人員進行進一步的清理和篩查,通過采取鄉鎮排查,公安數據比對等方式,最終確定我市符合城居保參保條件的精準扶貧人員為25585人,其中已參保16865人(含參保并已享受待遇5582人),未參保8720人,未參保人員已于2017年12月前全部辦理完參保手續。全市符合城居保代繳條件的精準扶貧參保人員共計20003人,實現精準扶貧政府代繳共計13149人,代繳金額1298450.00元。未實現精準扶貧政府代繳人員為6854人,主要原因為在我市實施精準扶貧代繳方案之前,這部分人員已自行繳費,按照各縣(區)實施方案,將由縣(區)扶貧、人社及財政部門將應由政府代繳的城居保養老保險費以現金的方式發放到這部分人員手中,目前鹽邊、米易均以發放到位,仁和區將在2018年一季度發放。
5.做好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清欠以及“中人”養老保險待遇計發的準備工作。
從2017年2月起集中開展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2017年度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繳費基數的申報工作。市本級318個獨立參保的機關事業單位全部完成了繳費工資基數的申報,人均繳費工資基數6935元,比2016年度增長936元,增長率15.6%,為執行好年度基金預算打下了較為堅實的基礎。2017年5月,對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或職業年金欠費1萬元以上的單位進行了集體約談,并進行催繳。至11月末,除極少數單位外,我市本級繳費情況已得到根本好轉。全市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征繳率都在99%以上。按照省里要求,6月20前完成已退休“中人”職務職級等基本信息及養老金新老標準對比時涉及老標準計算的有關數據采集工作,全市已完成2316人的數據采集及導入工作。同時完成717人在2017年-2018年退休 “中人”數據的核實與錄入工作,為下一步“中人”待遇計發和補發做好了準備。2017年7月,正式開展了我市在市本級實施的“老機保”個人繳費清退工作,本次清退共涉及180余家機關事業單位,清退人員12793人,應清退金額6133.5萬元(其中個人繳費本金4880.3萬元,利息1253.2萬元),除個別遺留問題外,已全面完成了“老機保”個人繳費的清退任務。
6.順利完成調整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
我市按照全省統一安排,市、縣(區)兩級社保機構積極爭取系統內人社行政部門和信息化工作機構的配合,在市財政及各發放銀行的支持下,克服時間短、任務重的困難,積極籌措資金,進一步核實各類人員調待基礎數據,及時制定調待工作方案和信息系統需求,于7月26日完成了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調待支付計劃,并從27日開始,通過各退休待遇發放銀行,陸續開始執行調整退休待遇資金的補發上賬工作,確保在7月31日前將1至7月補發待遇落實兌現到全市所有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手中。本次調待涉及2016年12月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17.14萬人,人均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54.59元,增幅5.8%,高于全省5.5%的平均增長率,調待后人均月基本養老金2809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1.92萬人,人均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12.73元,增幅4.4%,調待后人均月基本養老金5030.8元。
7.做好2016年基金財務決算報表的編制、審核、匯總和上報以及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工作。
按照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的要求,我市根據近三年來的社會保險運行情況,制定了科學的基金預算管理制度。經過嚴謹細致地工作,按時上報了2016年度基金決算報表,并通過了省勞財兩廳審核。同時,認真分析2017年度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支出執行進度并及時報告情況,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全面完成。10月末完成了2017年企業養老保險等預算調整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預算調整,11月又按照要求完成了2018年工傷保險等5個險種的預算編制和機關事業單位2018年基金和職業年金預算編制任務,并獲得省人社廳和財政廳審核通過。按照基金預算管理的進度和安排,至年底,我市各項社保基金嚴格按照預算管理,增強了社會保險預算管理的嚴肅性。
8.加強內部控制、健全社保經辦風險管理體系,全面監管、堵塞漏洞。
2017年以來,以各級、各部門對行政權力、公共服務事項管理、內控制度提出明確要求為契機,組織力量,集中全面梳理了我局職責職能和工作流程、內部管理規定,制定了市社保局《行政權力清單》等5個方面的制度和規范。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上線工作的通知》要求,認領確認了我局2項 行政權力和53項公共服務事項,對所有事項進行了基礎信息的完善,辦事流程的配置,操作方法的培訓,確保系統按時上線、運行暢通。對群眾關心的公共服務事項,統一印制成一次性告之書。為保障金保系統規范操作,將全局“金保系統”內冗余業務即“停用政策”系統模塊進行了全面清理,并對金保系統使用權限進行重新確認和分配。共清理出含“一次性躉繳”“三次超齡參保”“超齡人員緩繳”等21個模塊,已辦理停用,涉及我局業務經辦的權限共計274項操作權限進行固化。同時對我局具備操作權限的人員進行核查,按照“最小授權、權限分離”的原則,對應個人的崗位職責,由本人確權,科室長審核后授權。同時,對新調入的7人權限重新分配,核實在職73人,實現了業務經辦實名制,杜絕了濫用、混用賬號的現象,有效的預防職務犯罪,促進廉政風險建設。2017年7月,按照市人社局統一安排,集中對市本級和5個縣(區)養老保險重點指標進行了專項核查,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并嚴格按照政策規定進行整改;從8月起,按照人社部辦公廳及省廳和省局的要求,在全市社保經辦機構開展社會保險風險管理專項行動,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專門的工作機構和人員,對照部、省各項指標和要求逐一加以落實,目前此項工作正在進行中并實行月調度制度,確保年內完成。同時,進一步完善了單位內部行政管理制度。
9.開展經辦工作調研和業務培訓宣傳工作。
一是按照年度全市社會保險工作會議安排,年初市局組織開展了對所屬5個縣(區)社保經辦機構工作情況的綜合調研,并根據縣(區)經辦機構提出的問題,歸納出整理49項涉及共性和個性的問題,提出了解決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以文件的形式發各縣區執行,長期堅持年度工作調研制度,進一步規范全市的經辦行為和政策執行標準,及時解決處理了經辦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二是市局主要負責人親自帶隊,各相關業務科室和社保服務銀行安排精干力量為縣(區)及鄉鎮、街道社區經辦人員授課。本次培訓共涉及全市5個縣(區)的社保經辦機構和16個街辦、44個鄉鎮以及148個社區的勞動保障所(站)工作人員,共計405人。培訓采取分縣(區)開班,市社保局統一授課方式,內容豐富、針對性強。通過業務培訓,提高了參訓人員政策水平,市、縣、鄉(街道)和社區居委會四級業務經辦溝通更加緊密,為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全面完成年度的各項目標任務打下了較堅實的基礎。三是為確保年度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市社保局對各內部科室開展了工作情況的分析調研活動,各科室對職責范圍內工作進行了認真梳理和匯報,對存在問題進行了客觀分析,提出了全面完成各項年度工作目標任務的具體措施和工作意見建議。四是按照人社部關于集中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宣傳月活動”的要求,結合我市社會保險工作的實際情況,編制了新版社會保險政策法規綜合宣傳資料,并結合城鎮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城鄉居民的不同需求,編印了通俗易懂的宣傳畫冊。通過市縣兩級社保機構集中上街和深入鄉鎮、企業、學校等專項宣傳,并采取報紙、電視、服務機構LED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手段,讓群眾進一步了解社會保險政策規定和辦事流程。五是按照市人社局黨委的安排,認真貫徹落實“兩轉一提”精神,積極開展“走基層”調研活動。各科室負責人結合科室工作實際,深入縣(區)、廠礦開展調研,提出了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了調研報告。
10.做好病殘津貼啟動實施工作和158號文補費等新政策的貫徹落實工作。
按照省里相關文件要求, 積極主動與信息中心聯系,提出業務需求,經過半年不斷對申請、支付、財務等模塊測試和完善,從2017年7月中旬開始在市、縣(區)兩級社保機構正式開展該項工作。同時,為進一步完善158號文補發政策,更大限度滿足參保人群需要,我市認真貫徹執行省廳62號文,認真做好1990至1995年補費資格的審核工作,全市補繳469人,合計金額433.99萬元,按158號文件補繳1996至2011年的1334人,合計金額3716.16萬元。按照全省統一部署,集中清理和辦理被征地農民參保10972人參加養老保險工作,征收金額102514.55萬元,平均補繳年限12.74年。
11.完善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資格認證制度。
將認證時間由下半年調整為全年滾動認證,統一制定驗證計劃,按計劃順利推進。為使這一方便群眾辦事的新舉措最大限度得到群眾的認知,我市進一步加強宣傳力度,通過QQ群和舉辦各類人員培訓,及時公告驗證政策變化及時公告出去,對群眾關心的問題進行釋疑解惑,使這一新的認證方式較快得到退休人員理解和適應。全年共認證人員 164172人,認證通過率97%。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下屬二級單位0個,其中行政單位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本年收入合計1214.5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214.44萬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07萬元,占0.01%。
2017年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計1213.6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98萬元,占90.55%;項目支出114.69萬元,占9.45%;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214.44萬元。與2016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196.42萬元,增長19.29%。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13.67,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195.97萬元,增長19.26%。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213.67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38.92萬元,占93.84%;住房保障支出74.75萬元,占6.16%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決算數為910.65萬元,完成預算99.9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費結余。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社會保險業務管理事務(項):2017年決算數為40.3萬元,完成預算100%。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項):2017年決算數為74.39萬元,完成預算100%。
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7年決算數為19.69萬元,完成預算100%。
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7年決算數為93.88萬元,完成預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7年決算數為74.75萬元,完成預算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213.6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976.0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退休費、醫療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237.6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2萬元,完成預算6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費結余。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1.22萬元,占10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開支內容包括:…(團組名稱、出訪地點、取得成效)等。
因公出國(境)支出決算比2016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全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金額0萬元,越野車0輛、金額0萬元,載客汽車0輛、金額0萬元,主要用于…。截至2017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4輛,其中:轎車4輛、越野車0輛、載客汽車0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主要用于…(具體工作)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16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3.公務接待費支出1.22萬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7批次,7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共計支出1.22萬元,具體內容包括:接待用餐費1.22萬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計支出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具體項目)。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16年減少0.46萬元,下降27.38%。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批次和人數同比上年都有所減少。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度,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22.92萬元,比2016年增加26.78萬元,增長27.86%。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度,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9.2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9.2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萬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使用的辦公設備的采購,如臺式機、打印機、掃描儀等。
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共有車輛4輛,其中: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4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
1.績效目標管理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了績效目標管理,共編制績效目標2個,涉及財政資金65萬元,覆蓋率達到100%。
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開展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7年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自評得分91分,存在的問題:一是增強目標任務的合理性,二是績效監控方面有待加強。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進一步分析目標任務,增強合理性,二是加強預算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動態的監控。
2017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得分表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得分 |
部門決策(25分) |
目標任務(15分) |
相關性(5分) |
5 |
明確性(5分) |
4 |
||
合理性(5分) |
4 |
||
預算編制(10分) |
測算依據(5分) |
4 |
|
目標管理(5分) |
4 |
||
綜合管理(30分) |
專項資金分配時限(2分) |
省級財力專項預算分配時限(1分) |
1 |
中央專款分配合規率(1分) |
0 |
||
中期評估(2分) |
執行中期評估(2分) |
1 |
|
績效監控(5分) |
預算執行進度監控(2分) |
2 |
|
績效目標動態監控(3分) |
2 |
||
非稅收入執收情況(2分) |
非稅收入征收情況(1分) |
1 |
|
非稅收入上繳情況(1分) |
1 |
||
資產管理(6分) |
資產管理信息化情況(2分) |
2 |
|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告情況(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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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2分) |
2 |
||
內控制度管理(2分) |
內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2 |
|
信息公開(6分) |
預算公開(2分) |
2 |
|
決算公開(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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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信息公開(2分) |
2 |
||
績效評價(5分) |
績效評價開展(2分) |
2 |
|
評價結果應用(3分) |
2 |
||
部門績效情況(45分) |
履職成效(20分) |
部門特性指標 |
|
確保全市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
5 |
||
及時支付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
5 |
||
社會保險征繳任務 |
10 |
||
可持續發展能力(15分) |
重點改革(重點工作)完成情況(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機制等)創新(5分) |
4 |
||
人才培養(5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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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度(10分) |
協作部門滿意度(3分) |
3 |
|
管理對象滿意度(3分) |
3 |
||
社會公眾滿意度(4分) |
4 |
3.部門自行組織績效評價開展情況。
本部門無下屬單位。本部門對完成社會保險征繳任務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得分為95分,存在的問題:一是服務對象滿意度有待提高,二是提高完成成本使用率。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提高服務對象滿意度,二是減少完成成本。
2017年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得分表
單位名稱/ 項目名稱 |
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2018年度助征員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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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三級指標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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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明確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4 |
||
(10分) |
(7分) |
資金分配 |
3 |
3 |
資金使用 |
4 |
4 |
||
(3分) |
執行規范 |
3 |
3 |
|
(特性指標70分) |
(20) |
完成數量 |
5 |
5 |
完成質量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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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時效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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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成本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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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經濟效益(可選項) |
40 |
|
|
社會效益(可選項)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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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效益(可選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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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效益(可選項)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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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效率(可選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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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效率(可選項)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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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滿意度 |
10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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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
95 |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主要是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收入類型)等。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照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非財政補助結余中分配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社會保險業務管理事務(項):指社會保險業務管理和基金監督方面的支持。
1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項):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2.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4.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5.“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