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2015年部門決算編制的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6-10-14 來源: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按照決算管理有關規定,部門決算編報內容包括預算單位的全部收支情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主要工作職能是負責全市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統一征繳、統一稽核、統一核算管理;承擔城鎮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城鄉居民參保登記,保費征收,個人權益記錄,享受待遇條件及待遇支付管理等工作。
2015年主要工作:
1、按計劃全面完成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征收任務,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2、圓滿完成全民參保登記試點工作。
3、做好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前期各項工作。
4、圓滿完成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及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待遇調整工作。
5、開展各類社保政策宣傳。
6、加大社會保險稽核力度,強化內控制度建設,妥善處理社會保險爭議。
7、做好經辦業務下延的相關工作。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為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無二級預算單位。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收入決算總額為1002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972.18萬元,上年結轉收入29.81萬元。收入決算總額較2014年增加99.64萬元,主要原因是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的退休費增長14.54萬元;人員經費增長49.44萬元;日常公用經費增長35.66萬元。
2015年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支出決算總額為1002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31.0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60.21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0.76萬元。支出決算總額較2014年增加99.64萬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員退休費增長14.54萬元;人員支出增長49.44萬元;日常公用支出增長35.66萬元。
四、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承擔全省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相關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社會保險五險工作開展的統一費用,包括印刷、宣傳、勞務、培訓、專用耗材、檔案管理、報紙雜志、燃料費等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用于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931.03萬元,主要用于:職工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人員的退休費;辦公費;差旅費;印刷費;宣傳費;聘用人員的勞務費;培訓費;維護費、檔案管理費、公務用車維護費等。
(二)住房保障支出60.21萬元,主要用于:職工住房公積金。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5年無因公出國(境)費。
(二)公務接待費
2015年公務接待費1.25萬元,較2014年決算數下降54.38%,主要原因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黨政機關厲行節約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控制接待次數、人數和接待標準。
2015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其中:國內公務接待8批次,70人,共計支出1.25萬元,用于相關部門聯系工作、上級單位檢查指導工作和相關地市州局來攀等方面招待用餐費。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0.88萬元,較2014年決算數下降23.96%,主要原因是嚴格控制車輛外出,進一步完善了車輛派遣制度。
2015年按規定無新購置公務用車輛。截至2015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5輛,其中:轎車5輛。
2015年車輛運行維護費支出10.88萬元,用于基金的擴面征繳、保障退休費的按時足額發放、新農保、居保專項工作、全面落實《社會保險法》、全民參保登記等專項工作所發生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攀枝花市社會保險管理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職能、維持機關日常運轉而開支的機關運行經費合計991.24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5年政府采購貨物4.26萬元,均為年初政府采購預算內的辦公電子產品及接待室用沙發。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2015年國有資產中車輛103.04萬元,占國有資產的4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