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6年決算公開編報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9-0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按照決算管理有關規定,部門決算編報內容包括預算單位的全部收支情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統籌推進人力資源開發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擬定并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健全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并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服務;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應收盡收、按時足額發放;貫徹執行國家、省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支付、保障和調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事業單位人員綜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人員的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并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受理人力資源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二級決算單位6個,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5個。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人社局收入決算總額為6577.37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6172.94萬元,其他收入0.16萬元,上年結轉收入404.27萬元。
2016年人社局支出決算總額為3382.1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19.99萬元,教育支出34.7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45.43萬元,城鄉社區支出5.89萬元,農林水支出20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2.6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53.38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3195.2萬元。
四、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人社局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承擔全省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相關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人社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人社局機關、下屬事業單位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19.99萬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農民工技能大賽、 勞動能力鑒定及職業能力鑒定經費、業務運行費)。
(二)教育支出34.78萬元。主要用于:中高等技術學校的生活補助以及學校建設補助資金。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145.43萬元。主要用于:要用于本單位職工工資,日常辦公經費,離退休人員支出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項目支出主要包括:業務運行費,專家休假療養經費,勞動能力鑒定及職業能力鑒定培訓經費,農民工技能大賽經費。
(四)農林水支出20萬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153.38萬元。主要用于: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六)城鄉社區支出5.89萬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
(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2.68萬元。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
2016年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
(二)公務接待費
2016年公務接待費3.19萬元,較2015年決算數下降28.31%主要原因是接待減少。
2016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其中:外事接待費支出3.19萬元,主要用于接待農民工技能大賽項目開展,社保基金預算檢查,以及上級視察調研工作的接待。國內公務接待34批次,206人,共計支出3.19萬元,具體開支內容包括:工作用餐和住宿。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7.89萬元,較2015年決算數下降52.13%,主要原因是車改政策的實施,車輛減少,運行成本相應減少。
2016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車輛購置支出0萬元,其中:轎車0輛、金額0萬元,越野車0輛、金額0萬元,載客汽車0輛、金額0萬元,截至2015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20輛,其中:轎車17輛、越野車1輛、載客汽車2輛。
2016年車輛運行維護費支出27.89萬元,用于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人社局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職能、維持機關日常運轉而開支的機關運行經費合計285.35萬元。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政府采購貨物91.34萬元,主要用于:電腦設備,打印機,空調等辦公設備的購置以及單位的工程建設所需經費。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對2016年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我局共有20輛公務用車,無價值200萬以上的資產。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我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89萬元。2015年初結轉43.12萬元,本年收到財政撥款991.71萬元,2016年末結轉1028.94萬元。
八、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我局二級單位勞動保障信息中心,人才中心考試中心都是事業收入。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銀行利息收入。。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力資源事務(款)軍隊轉業干部安置(項):反映軍轉干部安置、人員經費、自主擇業退役金等方面指出。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信息化建設(項):反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用于信息化建設、運行維護和數據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9.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10.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11.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3.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