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03-25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

  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統籌推進人力資源開發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擬定并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健全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定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定并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服務;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應收盡收、按時足額發放;貫徹執行國家、省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支付、保障和調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負責事業單位人員綜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軍隊轉業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人員的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并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受理人力資源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

  二、2015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重點

  2015年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科學發展的指導思想,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契機,牢牢把握“穩增長、抓改革、促轉型、增效益、防風險、惠民生、創和諧”的工作基調,圍繞“民生為本、人才優先”工作主線,以改革創新為統領,大力推進就業創業、社會保障、人才隊伍建設、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等各項工作,努力推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取得新突破,為全面實現“三個加快建設”“三個走在全省前列”提供民生保障和人才支撐。

  (一)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健全促進就業創業體制機制。以推進城鄉統籌為目標促進就業。以幫扶困難群體為重點穩定就業。以推動創業促進為源泉帶動就業。以強化職業培訓為抓手推動就業。以完善失業預警為指導強化就業形勢研判。

  (二)完善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推進統籌城鄉社會保障制度體系建設。加大擴面征繳工作力度。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強化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

  (三)建立集聚人才體制機制,打造人才人事工作新格局。以好干部標準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加強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引才引智工作力度。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扎實有效做好軍轉安置工作。加強人事考試安全。推進工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四)創新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做好勞務開發和農民工工作。加強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做好信訪維穩工作。

  (五)加強系統自身建設,提升行政能力。加強系統作風建設。加強干部隊伍建設。

  二、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5年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收入預算總額為1580.29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1382.4萬元,上年結轉收入197.89萬元。相應安排支出預算1580.2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1.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1502.09萬元,醫療衛生0.2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4.27萬元,教育支出2.08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37萬元。

  三、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項目建設工作。

  基本支出共計1137.04萬元,是用于保障保障人社局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共計443.25萬元,是用于保障本單位承擔的項目建設工作,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軍轉干部培訓經費。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主要用于本單位職工工資,日常辦公經費,離退休人員支出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項目支出主要包括:業務運行費,專家休假療養經費,勞動能力鑒定及職業能力鑒定培訓經費,農民工技能大賽經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費,專家示范基地經費,“十三五”規劃編制經費。

  (三)醫療衛生,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及公務員醫療補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五)教育支出,主要用于大中專院校建設及學生的生活困難補助。

  (六)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用于電子及通信設備建設支出。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