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20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匯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2-20 來源:攀枝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職能簡介。
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簡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是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統籌推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
2.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全市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并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提出就業資金安排計劃并組織實施,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工作。
4.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執行國家、省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擬訂全市的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貫徹落實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辦法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辦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并組織實施,編制全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并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負責全市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監督檢查。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建設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制定相關制度并組織實施。
5.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障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6.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擬訂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依法督促用人單位在勞動用工、合同簽訂與履約時,載明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條款。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7.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后管理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負責留學回國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貫徹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指導、監督各級各類技工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按國家、省和我市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管理責任。
8.組織實施國家表彰制度,綜合管理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和市級部門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市級表彰活動。承辦市委管理的部分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
9.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人員聘用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將安全生產責任履行情況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考核的重要內容。
10.貫徹執行國家、省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支付、保障和調控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國有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退休政策。
11.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勞務開發及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并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農民工技能培訓內容。
12.受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重大信訪事件或突發事件。
13.負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14.承擔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6.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事項,實行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0年重點工作。
1.全力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對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的醫護人員及相關人員做好工傷保險保障。落實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等工資待遇政策。
2.保持全市就業穩定。咬定全年城鎮新增就業1.65萬人的目標不變。疫情期間,大力開展線上就業服務,減小疫情對就業的沖擊。深入開展全省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試點工作,創新就業服務,促進重點群體就業,提升就業質效,將城鎮失業登記率控制在4.2%以內。
3.做好社會保險工作。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推動社會保險全覆蓋,做好移交稅務過程中的征繳工作。同時,針對全市養老保險基金缺口,向上爭取省級調劑金,確保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4.為高質量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加強招才引智工作,設置特設崗位專項用于“兩城”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向“兩城”全面下放公開招聘、人員流動、職稱評審等人事管理權限。深入實施技能提升行動,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面向鋼鐵冶煉、釩鈦、康養等重點產業培育一批高素質人才。規范和強化職業能力鑒定,提高職業技能工作質效。推動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和 “攀枝花市綜合性公共實訓基地” 建設。
5.抓好農民工服務和和諧勞動關系維護。牽頭優化農民工住房、教育、交通、辦證、社保等服務。狠抓欠薪根治,確保分賬建賬率、總包直發率、按時足額支付率、政府工程零欠薪率均達到100%。夯實和諧勞動關系基礎,完善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推進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強化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多元處理,防范化解勞動關系領域風險。切實加強勞動能力鑒定,做好工傷認定,維護勞動者工傷權益。
二、單位構成情況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1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主要包括:市職業技能鑒定和培訓中心。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0年收支總預算2778.86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0年收入預算2778.8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552.86萬元,占91.87%;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226.00萬元,占8.13%。比2019年收入預算減少345.74萬元,減少了11.07%,主要是因機構改革,減少了一個事業單位(市轉業軍官培訓中心)。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0年支出預算2778.8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170.05萬元,占78.09%;項目支出608.81萬元,占21.91%。比2019年支出預算減少345.74萬元,減少了11.07%,主要是因機構改革,減少了一個事業單位(市轉業軍官培訓中心)。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778.86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552.86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226.0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20.6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67.18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5.31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26.0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59.71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552.86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減少571.74萬元,主要是因機構改革,減少了一個事業單位(市轉業軍官培訓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552.86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減少571.74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620.66萬元,占63.4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67.18萬元,占30.0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5.31萬元,占0.21%;住房保障支出159.71萬元,占6.2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0年預算數為1030.55萬元,主要用于:本單位職工工資、津貼補貼、醫療保險費、日常公用經費。
2.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機關服務(項)2020年預算數為26.00萬元,主要用于:辦好機關第五職工食堂,完善管理制度,提高食品質量,確保食品安全,為干部職工創造安全舒適的就餐環境。
3. 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20年預算數為395.71萬元,主要用于:本部門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力資源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事務支出(項)2020年預算數為163.4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2020年預算數為5.00萬元,主要用于:援藏干部人才補助經費,按照攀藏組辦〔2018〕12號文件要求,于每月對援藏干部兌現當月援藏干部人才補助津貼,促進涼山州脫貧攻堅綜合幫扶工作。
6.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20年預算數為65.50萬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單位承擔的項目建設工作,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保障機關的業務運行,提高干部職工的工作能力水平。
7.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勞動保障監察(項目)2020年預算數為185.55萬元,主要用于:勞動保障監察事務支出。
8.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信息化建設(項目)2020年預算數為172.76萬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設、運行維護和數據分析等方面的支出。
9.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項目)2020年預算數為110.35萬元,主要用于:仲裁機構實體化建設、辦案經費、調解仲裁能力建設等支出。
10.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0年預算數為91.72萬元,主要用于:單位退休職工的日常公用經費及退休費。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0年預算數為141.30萬元,主要用于:本部門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單位部分繳費支出。
12.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0年預算數為4.83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
13. 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0年預算數為0.48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
1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0年預算數為159.71萬元,主要用于: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170.0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887.9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醫療費補助。
公用經費282.1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2.3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4.62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7.7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18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和2020年均未發生此項費用。根據市外事僑務辦(臺辦)批準的2020年因公臨時出國(境)安排,擬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 0人。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9年預算下降13.05%。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公務接待從儉。
2020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各地市相關單位。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9年預算增長42.50%。主要原因是越野車的車輛運行維護費定額標準增加。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3輛,單位現有公務用車3輛,其中:轎車2輛,越野車1輛。
2020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
2020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70萬元,用于3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相關業務工作的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226.0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226.0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業務運行經費
2020年,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以及下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機關等1家行政單位、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等 1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282.14萬元,比2019年預算減少68.35萬元,下降19.50%。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9底,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3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1輛。單位價值200萬以上大型設備0臺。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0年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82.81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2020年攀枝花市本級政府采購預算(第一批)批復表(社保科).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