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門預算公開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1-02-18     來源: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021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目 錄

  公開時間:2021年2月18日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二、單位構成情況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九、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十一、名詞解釋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人大職能簡介

  1.承擔代表大會、常委會、黨組會議、主任會議、秘書長會議等會議的籌備、會務工作及會議有關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2.負責常委會組成人員視察和常委會執法檢查的有關工作。

  3.負責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文電、檔案、保密、文印等工作;負責市人大機關信息網絡和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4.負責市人大常委會與縣(區)人大常委會聯系的有關工作;負責答復縣(區)人大常委會、鄉鎮人大主席團及市級有關部門對有關問題的詢問。

  5.負責市人大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干部培訓工作。

  6.負責市人大機關黨委工作。

  7.承擔市人大機關的行政事務工作和接待工作。

  8.負責市人大機關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9.負責市人大機關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

  10.辦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并負責向市委和人大常委會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動態。

  11.負責市人大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12.負責市人大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13.負責市人大機關目標管理、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工作。

  14.受市人大常委會、常委會黨組會議、主任會議、秘書長會議或常委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的委托,綜合協調市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各工作辦事機構的工作。

  15.辦理市人大常委會、常委會黨組會議、主任會議、秘書長會議或常委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攀枝花市人大2021年重點工作。

  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更是攀枝花開發建設55周年之后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定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省委十一屆八次全會和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市委十屆十次全會決策部署,在中共攀枝花市委的堅強領導下,扎實開展立法、監督、決定和代表工作,切實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拓展深化“四講四有”人大建設和“四型”機關建設,為推動“十四五”發展良好開局和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攀枝花貢獻人大力量。

  今年,市人大常委會的主要工作安排是:

  1.突出黨的政治建設,始終把黨的領導貫穿于人大工作全過程各方面。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加強常委會黨組和機關黨組建設,推動人大工作全面發展。強化政治理論學習,持續努力在學懂弄通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重要思想上下功夫,不斷提升運用黨的創新理論指導人大工作的能力。深入貫徹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和市委要求,推動省委決策落實到全市各級人大工作中、體現在成效上。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向市委請示報告制度,確保人大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政治方向前進。

  2.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督推全市高質量發展。

  (1)在地方立法方面,充分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制定《攀枝花市觀音巖引水工程管理規定》。開展市人大常委會(2022—2026)五年立法規劃和2022年立法計劃調研。編纂出版《推進攀枝花地方立法和監督工作的五年》。

  (2)在監督工作方面,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釩鈦之都推動創新發展、圍繞中心城市推動協調發展、圍繞陽光之城推動綠色發展、圍繞南向門戶推動開放發展、圍繞社會事業推動共享發展,拓展監督方式,增強監督實效。聚焦高質量發展,聽取審議計劃執行、預算執行、預(決)算調整、專項資金使用、政府債務限額、審計及查出問題整改、國有資產管理、鄉村振興戰略推進等情況報告,對烤煙發展、供銷社綜合改革、科技創新政策落實、旅游資源開發保護、裝配式建筑發展、安全生產等工作進行調研。聚焦民主法治建設,聽取審議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檢察院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況報告,對強制戒毒工作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貫徹實施情況進行調研。聚焦民生福祉,聽取審議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情況報告、加強和改進學校美育和體育工作情況報告,聽取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情況報告,對《攀枝花市噪聲污染防治條例》貫徹實施情況以及疾控體系建設、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運行、人防“601”工程建設、民辦教育發展等工作進行調研。聚焦生態環境保護,聽取審議2020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對《攀枝花市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貫徹實施情況和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修復工作進行調研。

  (3)在重大事項決定方面,健全完善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工作機制,鞏固提高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4)在人事任免方面,堅持黨管干部原則,確保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機關領導人員。堅持憲法宣誓、任前表態發言制度,加強對任命和決定任命干部的任后監督。

  3.持續強化代表工作,更好發揮主體作用。

  加強代表培訓力度,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堅持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專委會會議制度,更大范圍、更寬領域組織代表參加視察和調研活動,積極采納代表建議意見。更好發揮代表小組作用,進一步豐富代表閉會期間活動。強化代表履職平臺建設,打造代表接受監督的亮相臺,為民辦實事的服務區。進一步完善代表建議形成、辦理、反饋、評價和激勵機制,不斷提高代表建議質量。加大代表建議督辦力度,持續推動解決“重答復、輕辦理”問題。有序推進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完善代表履職服務信息系統。在市委領導下做好人大代表換屆相關工作。

  4.大力加強自身建設,不斷提升履職能力和水平。

  加強常委會組成人員履職能力建設,嚴格紀律規矩,深入改進作風,提升履職水平。加強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機關建設,鞏固提升“守紀律、提效能、強執行、做表率”活動成效。加強人大職工隊伍建設,強化履職保障。加強人大工作宣傳,講好人大故事。加強人大制度理論研究,推動建立市人大制度理論研究會和立法研究會。加強對縣鄉人大工作指導,提升人大工作整體實效。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人大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0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主要包括: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代表聯絡服務中心。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人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攀枝花市人大2021年收支總預算2279.76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人大2021年收入預算2279.76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279.76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人大2021年支出預算2279.7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68.32萬元,占81.96%;項目支出411.44萬元,占18.04%。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人大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279.76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279.76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869.44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9.2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21.04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人大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279.76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增加246.萬元,主要是2021年人員有增加,人員經費增加所致。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869.44元,占82.0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9.28萬元、占12.68%;住房保障支出121.04萬元,占5.3%。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1年預算數為1440.39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經費支出、機關日常運行。

  2.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21年預算數為150萬元,主要用于:人大網及人大制度宣傳周活動經費、保安經費、常委會會議室管理維護費、專委會業務運行費。

  3.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人大會議(項)2021年預算數為100萬元,主要用于:保障人代會順利圓滿召開。

  4.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人代立法(項)2021年預算數為34萬元,主要用于:2021年立法工作、法制工作、法律專家咨詢費;用于備案審查平臺經費,人大備案審查信息平臺建設,是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的一項重大創新舉措。建立面向全市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信息平臺,嚴格按照全國人大標準、網絡、內容數據“四統一”的要求,依托“互聯網+”,充分利用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和大數據,在市人大機關門戶網站開辟窗口,通過橫向連通市人大機關、市人民政府,縱向連通省人大常委會、縣(區)人大常委會,實現規范性文件備案和審查工作的全過程電子化、智能化管理。

  5.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人大監督(項)2021年預算數為27萬元,主要用于:依法開展執法檢查和工作調研,進一步加強法律監督,委托專家提供專業咨詢,努力促進農業民族宗教僑務工作上新臺階;城鄉規劃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合理開發利用,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積極開展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依法履行職責,切實增強監督實效,做好年度計劃和預算草案的初審,督促年度計劃和預算各項目目標任務的落實,強化對財政、審計工作的監督,認真開展法律監督、推進民主法制進程,緊貼中心助推發展,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對市級財政專項資金調研,開展市本級政府性債務情況專題調研,圍繞代表重點督辦開展調研。

  6.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代表工作(項)2021年預算數為100.44萬元,主要用于:市十屆人大常委會在省人大有力指導和市委堅強領導下,深刻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更好發揮代表作用”指示和栗戰書委員長“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更好發揮代表作用,是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的重大課題”要求,讓全市3258名各級人大代表“動”起來,讓全市代表工作“活”起來。以思想引導為抓手,讓代表履職“有渠道”。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人大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868.3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549.7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

  公用經費318.5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人大202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4.45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4.2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5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20年預算持平。

  根據市外事僑務辦(臺辦)批準的2021年因公臨時出國(境)安排,擬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 0人。

  (二)公務接待費較2020年預算與2020年預算持平。

  2021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上級部門及其他省級單位來攀調研、考察。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20年預算持平。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8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5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3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25萬元,用于8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人大各工作機構正常開展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無

  九、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2021年,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1、筆記本電腦7臺,共計49000.00元;2、打印復印掃描一體機(A3紙)1臺,共計20000.00元;3、空調2臺,共計6400元。2021年政府采購預算共計75400.00元。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業務運行經費

  2021年,攀枝花市人大辦公室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318.55萬元,比2020年預算增加5.71萬元,上升1.82%。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底,攀枝花市人大辦公室共有車輛8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攀枝花市人大辦公室部門一般公共預算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11.44萬元。

  十一、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指市機關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用于繳納單位基本醫療保險支出。

  3.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6.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2021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編制說明.doc

        部門預算公開表[103]攀枝花市人大辦公室.xls

        表6、2021年預算績效表.xls

 

審核: 徐鶴   責任編輯: 付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