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02-01 來源: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 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人大職能簡介
1.承擔代表大會、常委會、黨組會議、主任會議、秘書長會議等會議的籌備、會務工作及會議有關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2.負責常委會組成人員視察和常委會執法檢查的有關工作。
3.負責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文電、檔案、保密、文印等工作;負責市人大機關信息網絡和辦公自動化建設工作。
4.負責市人大常委會與縣(區)人大常委會聯系的有關工作;負責答復縣(區)人大常委會、鄉鎮人大主席團及市級有關部門對有關問題的詢問。
5.負責市人大機關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干部培訓工作。
6.負責市人大機關黨委工作。
7.承擔市人大機關的行政事務工作和接待工作。
8.負責市人大機關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9.負責市人大機關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
10.辦理群眾來信,接待群眾來訪,并負責向市委和人大常委會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要動態。
11.負責市人大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12.負責市人大機關安全保衛工作。
13.負責市人大機關目標管理、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工作。
14.受市人大常委會、常委會黨組會議、主任會議、秘書長會議或常委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的委托,綜合協調市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各工作辦事機構的工作。
15.辦理市人大常委會、常委會黨組會議、主任會議、秘書長會議或常委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攀枝花市人大2019年重點工作。
2019年,市人大常委會要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堅定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自覺踐行新發展理念,堅持做實“兩個機關”建設,緊緊圍繞市委“一二三五”總體工作思路,依法履行職責,主動擔當作為,以優異成績迎接新中國成立70周年。
1.進一步把牢正確方向。更加自覺地堅守政治定力,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人大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健康發展。更加自覺地堅定制度自信,深刻認識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歷史必然性和巨大優越性,毫不動搖地堅持,與時俱進地完善。更加自覺地堅持市委集中統一領導,嚴格執行重大問題、重大事項向市委請示報告制度,主動將市委要求貫穿履職行權的全過程、各方面,切實當好貫徹落實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的實踐者、推動者和保障者。
2.進一步增強監督實效。緊扣市委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美麗繁榮和諧攀枝花這一目標、“一二三五”總體工作思路,加強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圍繞經濟高質量發展,聽取審議“十三五”規劃中期評估、鄉村振興戰略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計劃預算執行、專項資金使用、審計及查出問題整改等工作報告,調研視察重大項目實施、重點領域改革、營商環境改善等工作,推動精準脫貧成果鞏固、農文旅融合發展、國有企業和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措施落實。圍繞深化預算審查監督,加快預算聯網監督平臺建設。圍繞生態環境質量改善,聽取審議年度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報告,跟蹤監督大氣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圍繞機構改革推進,更加關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市場監管等工作。圍繞民生福祉提升,推進民生實事項目落實,跟蹤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健康城市建設等工作,聽取審議“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報告,視察國家衛生城市鞏固工作,調研農村醫療衛生情況和城鄉學前教育資源配置與布局情況。圍繞法治攀枝花建設,視察“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聽取審議法院加強民商事審判、檢察院公益訴訟情況報告,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和平臺建設。
3.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在地方法規的立項、起草、審議等環節發揮人大主導作用,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做好《攀枝花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三審”工作,突出地方特色,做到具體條款繁簡得當、重點條款精雕細琢,確保法規有效管用。完善立法技術規范、立法評估、法規實施情況報告制度,健全立法聽證、立法協商工作機制,不斷提高立法工作規范化水平。有序擴大社會公眾對立法工作的參與,使之更加符合客觀實際和人民意愿。
4.進一步加強服務保障。鞏固“代表工作年”活動成效,深化“代表之家”“代表工作站(室)”建設,促進代表聯系群眾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推動市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和建設的意見》落實。及時向代表通報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大工作的重大事項、重要情況,保障代表知情知政。組織代表參加常委會開展的立法、檢查、調研、視察等相關活動和會議,拓展閉會期間代表活動形式。倡議各級人大代表做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表率。繼續開展代表履職培訓,加強法律知識和業務知識學習,不斷提高代表履職能力。強化代表履職管理監督,繼續開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選舉單位述職評議試點工作,增強代表履職積極性。加大代表建議督辦力度,完善建議辦理答復和評價工作機制,提高代表建議實際問題解決率。
5.進一步打造過硬隊伍。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切實加強思想、政治、組織、作風、紀律建設。精心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四講四有”主題教育活動,深化“四型”機關建設,持續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通過“三會一課”等形式,實現學習教育培訓經常化。完善專門委員會設置,健全常委會工作機制,優化常委會和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結構。嚴格執行關于加強作風建設的各項規定和工作機制,推進各項工作更加高效規范。大力宣傳人大工作的生動實踐和人大代表的履職事跡,樹立地方國家權力機關勤政務實、廉潔高效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新時代賦予新使命,新思想引領新征程。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勠力同心、奮發進取,開拓創新、埋頭苦干,為全面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美麗繁榮和諧攀枝花而努力奮斗!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人大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0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主要包括: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代表聯絡服務中心。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攀枝花市人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攀枝花市人大2019年收支總預算2058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人大2019年收入預算2058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058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攀枝花市人大2019年支出預算205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561萬元,占75.85%;項目支出497萬元,占24.15%。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人大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058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058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58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攀枝花市人大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058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減少29萬元,支出數2058萬元,比2018年支出數減少29萬元。主要是積極響應財政緊縮銀根,厲行節約,減少項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58萬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1146萬元,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目)2019年預算數為231萬元,主要用于:部門預算項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人大會議(項)2019年預算數為100萬元,主要用于:人民代表大會順利圓滿召開 。
4. 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人大立法(項)2019年預算數為28萬元,主要用于:立法咨詢工作經費。
5. 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人大監督(項)2019年預算數為24萬元,主要用于:①城鄉規劃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和資源合理開發利用,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積極開展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②依法開展執法檢查和工作調研,進一步加強法律監督,努力促進農業民族宗教僑務工作上新臺階;③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改善民生,著力推動我市教科文衛等事業科學發展;④圍繞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和財政預、決算依法實施監督。
6.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代表工作2019年預算數為114400元,主要用于:①著力提升代表履職能力;②優化代表履職服務保障,豐富閉會期間代表活動,督促代表建議意見辦理。
7 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019年預算數為231萬元,主要用于:①保障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機關工作正常運轉:② 做好人大網信息更新及人大制度、會議宣傳活動;③保障10個工作機構工作正常運轉。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人大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561萬元。
人員經費123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
公用經費32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人大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4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8年預算持平。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8年預算與2018年預算持平。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18年預算持平。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8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7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1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萬元,用于8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人大工作正常運轉、調研、督導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人大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0萬元。
攀枝花市人大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攀枝花市人大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324萬元,比2018年預算減少13萬元,下降4.1%。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攀枝花市人大共有車輛8輛(車輛數應與“三公”經費說明中單位現有公務用車保有量一致),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若沒有的請填寫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攀枝花市人大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97萬元。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機關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攀枝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docx
103001攀枝花市人大辦公室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公開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