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強制隔離戒毒所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9-20 來源:市財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
2017年,攀枝花市強制隔離戒毒所依法履行強制隔離戒毒工作職能,扎實做好場所搬遷過渡時期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加快推進強制隔離戒毒所建設項目進度,協助市公安局第一強制隔離戒毒所做好戒毒工作,進一步發揮我所戒毒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積極作用。
(二)2017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一是積極做好場所過渡搬遷工作,為給火車南站基礎設施建設讓地,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于9月完成臨時辦公場所的過渡搬遷;二是加快推進強制隔離戒毒所建設項目進度,按照市政府成立“兩基地一所”專班的工作要求,抽調骨干投入到專班工作,切實推進新所建設項目的進展;三是做好禁毒宣傳教育工作,深入開展禁毒教育進校園、進社區、進幫扶的格薩拉鄉等活動;四是做好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協助管理工作,大力配合市第一強制隔離戒毒所開展戒毒戒治;五是做好重大傳染病防治工作,積極配合市重傳辦做好艾滋病宣傳教育等工作。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強制隔離戒毒所下屬二級單位0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攀枝花市強制隔離戒毒所本年收入合計2081.8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2081.63萬元,占99.99%;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經營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23萬元,占0.01%。
2017年攀枝花市強制隔離戒毒所本年支出合計2045.00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872.66萬元,占91.57%;項目支出172.34萬元,占8.43%;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0%;經營支出0萬元,占0%;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0%。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4126.64萬元。與2016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271.41萬元、458.72萬元,下降17.69%。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044.89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9.99%。與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減少458.3萬元,下降22.4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044.89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他組織事務支出0.51萬元,占0.0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94.88萬元,占4.64%;禁毒管理支出6.02萬元,占0.29%;行政運行支出1495.58萬元,占73.14%;所政設施建設支出63.91萬元,占3.13%;其他強制隔離戒毒支出7.53萬元,占0.37%;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105.47萬元,占5.16%;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151.98萬元,占7.43%;住房公積金支出119.01萬元,占5.82%。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組織事務(32)其他組織事務支出 (99): 支出決算為0.51萬元,完成預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02): 支出決算為0.5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該筆經費是往年結余。
3.公共安全支出(204)公安(02)禁毒管理(11): 支出決算6.02萬元,完成預算10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該筆經費是往年結余。
4.公共安全支出(204)強制隔離戒毒(08)行政運行(01): 支出決算為1495.69萬元,完成預算100.0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在購買辦公用品中使用了其他收入的資金。
5.公共安全支出(204)強制隔離戒毒(08)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02): 支出決算為94.38萬元,完成預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204)強制隔離戒毒(08)所政設施建設(06):支出決算為63.91萬元,完成預算63.9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國家重點工程成昆鐵路復線(米易至攀枝花段)擴能改造工程攀枝花火車南站建設,我所已搬離原址,新建場所的各項工作正在開展。
7.公共安全支出(204)強制隔離戒毒(08)其他強制隔離戒毒支出(99):支出決算為7.53萬元,完成預算32.1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所監控網絡費用未支付給省電信公司。為支持攀枝花火車南站建設,我所整體搬遷,導致和省電信公司簽訂的監控合同無法履行,目前還在協商中。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行政失業單位離退休 (05)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04):支出決算為105.47萬元,完成預算102.50%,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2016年的結余資金。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行政失業單位離退休 (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05):支出決算為151.98萬元,完成預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積金(01):支出決算為119.01萬元,完成預算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1872.55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638.7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233.7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7.90萬元,完成預算41.15%,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我單位嚴格執行省、市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厲行勤儉節約,嚴格接待審批,嚴格控制接待數量,嚴格執行接待標準,從嚴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全年實際支出比預算有所節約。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7.3萬元,占92.41%;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0.6萬元,占7.59%。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
因公出國(境)支出決算比2016年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下降0%。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7.3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全年按規定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0輛、金額0萬元,越野車0輛、金額0萬元,載客汽車0輛、金額0萬元。截至2017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18輛,其中:轎車13輛、越野車1輛、載客汽車3輛、貨車1輛。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7.3萬元。主要用于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的運行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16年減少24.11萬元,下降76.76%。主要原因是由于2016年公車改革,單位保留車輛減少,所以當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相應減少。
3.公務接待費支出0.6萬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6批次,4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共計支出0.6萬元,具體內容包括::四川省司法廳、省戒毒局督促場所遷建工作、省戒毒局檢查槍支彈藥管理工作、各強制隔離戒毒所考察學習交流等活動。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計支出0萬元。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16年減少0.09萬元,下降13.04%。主要原因是2017年實際接待減少,相應接待費用也減少。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度,攀枝花市強制隔離戒毒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33.79萬元,比2016年增加35萬元,增長14.97%。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度,攀枝花市強制隔離戒毒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強制隔離戒毒所共有車輛18輛,其中: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12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6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
1.績效目標管理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了績效目標管理,共編制績效目標3個,涉及財政資金21.7萬元,覆蓋率達到100%。
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開展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7年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自評得分93分,存在的問題:一是工作項目按實際預算存在細微差異,二是執行過程和執行進度不能嚴格按計劃實施,三是統籌協調機制有待進一步加強。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全面充分考慮部門預算計劃,二是落實各項目實施進度,三是按實際工作需求調整對應績效目標。
2017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得分表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得分 |
部門決策(25分) |
目標任務(15分) |
相關性(5分) |
5 |
明確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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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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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編制(10分) |
測算依據(5分) |
5 |
|
目標管理(5分) |
5 |
||
綜合管理(30分) |
專項資金分配時限(2分) |
省級財力專項預算分配時限(1分) |
|
中央專款分配合規率(1分) |
|
||
中期評估(2分) |
執行中期評估(2分) |
2 |
|
績效監控(5分) |
預算執行進度監控(2分) |
2 |
|
績效目標動態監控(3分) |
2 |
||
非稅收入執收情況(2分) |
非稅收入征收情況(1分) |
1 |
|
非稅收入上繳情況(1分) |
1 |
||
資產管理(6分) |
資產管理信息化情況(2分) |
2 |
|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告情況(2分) |
2 |
||
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2分) |
2 |
||
內控制度管理(2分) |
內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
1 |
|
信息公開(6分) |
預算公開(2分) |
2 |
|
決算公開(2分) |
2 |
||
績效信息公開(2分) |
2 |
||
績效評價(5分) |
績效評價開展(2分) |
2 |
|
評價結果應用(3分) |
2 |
||
部門績效情況(45分) |
履職成效(20分) |
部門特性指標 |
2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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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可持續發展能力(15分) |
重點改革(重點工作)完成情況(5分) |
5 |
|
科技(制度、方法、機制等)創新(5分) |
4 |
||
人才培養(5分) |
4 |
||
滿意度(10分) |
協作部門滿意度(3分) |
3 |
|
管理對象滿意度(3分) |
3 |
||
社會公眾滿意度(4分) |
4 |
3.部門自行組織績效評價開展情況。
本部門對監控網絡租賃費項目開展了績效評價,得分為93分,存在的問題:為支持攀枝花火車南站建設,我所整體搬遷,導致和省電信公司簽訂的監控合同無法履行,目前還在協商中。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全面充分考慮部門預算計劃,二是落實各項目實施進度,三是按實際工作需求調整對應績效目標。
2017年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得分表
單位名稱/ 項目名稱 |
|
|||
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三級指標 |
分值 |
得分 |
(20分) |
(10分) |
必要性 |
5 |
5 |
可行性 |
5 |
5 |
||
(10) |
明確性 |
5 |
5 |
|
合理性 |
5 |
5 |
||
(10分) |
(7分) |
資金分配 |
3 |
5 |
資金使用 |
4 |
5 |
||
(3分) |
執行規范 |
3 |
3 |
|
(特性指標70分) |
(20) |
完成數量 |
5 |
3 |
完成質量 |
5 |
3 |
||
完成時效 |
5 |
4 |
||
完成成本 |
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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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
經濟效益(可選項) |
40 |
|
|
社會效益(可選項) |
|
|||
生態效益(可選項) |
|
|||
可持續效益(可選項) |
|
|||
公平效率(可選項) |
|
|||
使用效率(可選項) |
40 |
|||
服務對象滿意度 |
10 |
10 |
||
總分 |
93 |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
3.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4、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5.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指用于中國共產黨組織部門的事務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禁毒管理(項):指開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類)強制隔離戒毒(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類)強制隔離戒毒(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類)強制隔離戒毒(款)所政設施建設(項):指反映強制隔離戒毒管理部門及強制隔離戒毒所所政設施建設及維修、技術裝備購置等方面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類)強制隔離戒毒(款)其他強制隔離戒毒支出(項):指反映強制隔離戒毒管理部門及強制隔離戒毒所所發生的強制隔離戒毒人員調遣費、突發事件處置費、安全保衛費、警察服裝費、宣傳及獎勵費、技術輔導人員及關鍵要害崗位人員補助費等支出。
1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反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1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1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6.“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7.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