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扶貧和移民工作局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9-20     來源:市財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扶貧開發、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遷建安置、后期扶持、煤炭采空沉陷區治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有關具體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

2、擬定全市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產業扶貧、科技扶貧、特殊類區扶貧開發工作,組織和指導社會扶貧工作。

3、參與編制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庫區開發規劃,組織實物指標調查,征求安置規劃意見,參與國家、省移民安置規劃審查。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移民搬遷安置工作。

4、制定移民后期扶持規劃、計劃,審批權限內移民后期扶持項目。負責全市已建、在建和擬建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的搬遷安置后期扶持工作,組織移民后期扶持項目驗收和評估。

5、負責組織調查煤炭采空沉陷區居民基本情況,組織鑒定采空沉陷受影響居民的范圍和程度,制定煤炭采空沉陷區居民安置規劃,負責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居民安置工作。

6、承擔扶貧、移民、沉陷區安置資金管理責任。

7、負責移民、扶貧開發、沉陷區治理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組織貧困、移民群眾生產技能和勞動就業培訓及扶貧移民工作人員培訓。

8、負責扶貧開發、移民和沉陷區群眾信訪接待、處理、管理工作,負責政策宣傳工作。

9、協助做好權限范圍內已建、在建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庫區的維護管理和周邊地區的環境治理工作。

(二)2017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全市扶貧移民工作在5個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一是調整充實了市脫貧攻堅領導機構,召開了4次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會議,出臺了《攀枝花市脫貧攻堅責任制實施方案》,加強了組織協調,層層壓實工作責任;編制完成“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制定出臺十個扶貧專項實施方案和21個專項扶貧年度計劃,完善了頂層設計,圍繞“兩不愁”,抓好產業扶貧和就業增收。二是注重移民規劃安置,依法依規推進觀音巖、桐子林、馬鞍山、梅子箐等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搬遷安置工作,完成移民安置任務128項,新增移民資金4.6億元。三是移民后扶工作完成了“十三五”規劃編制,已通過省扶貧移民局審查。四是訪維穩著力機制構建,制定化解維穩舉措,確保矛盾化解在當地、解決在基層。五是積極做好煤炭采空沉陷區城鄉居民搬遷安置工作,對仁和區采煤沉陷區農村居民1240戶進行了地質災害成因鑒定,做好防汛和維穩工作。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扶貧和移民工作局下屬二級單位1個,其中其他事業單位1個。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市扶貧移民局本年收入合計739.4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674.19萬元,占91.17%;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5萬元,占0.68%;其他收入60.29萬元,占8.15%。


2017年市扶貧移民局本年支出合計749.6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37.88萬元,占85.09%;項目支出111.79萬元,占14.91%。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703.88萬元。與2016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30.23萬元,增長4.49%。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88.0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91.78%。與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55.26萬元,增長8.73%。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688.02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23萬元,占0.9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0.42萬元,占17.50%;農林水支出523.10萬元,占76.03%;住房保障支出38.27萬元,占5.56%。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物(款)其他組織事物支出(項): 支出決算為6.23萬元,完成預算100%。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 支出決算為60.78萬元,完成預算100.31%。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使用2016年備用金結余資金支出0.19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支出決算為42.95萬元,完成預算100%。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支出決算為16.19萬元,完成預算100%。社會福利(款)兒童福利(項): 支出決算為0.5萬元,完成預算100%。

3.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行政運行(項): 支出決算為458.73萬元,完成預算100%。扶貧事業機構(項):支出決算為14.74萬元,完成預算100%、。其他扶貧支出(項):支出決算為49.63萬元,完成預算94.53%,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會議費未執行完形成結余資金2.87萬元,市財政局2017年年終結余資金批復時,已收回

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 支出決算為38.27萬元,完成預算100%。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637.88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41.53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公用經費96.3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辦公設備購置、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8.2萬元,完成預算68.50%,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車輛運行維護費下降和公務接待費的減少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7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7.05萬元,占85.98%;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1.15萬元,占14.02%。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2017年市扶貧移民局無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7.05萬元。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全年按規定未更新購置公務用車。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7.05萬元。主要用于開展我市在建和擬建的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規劃安置和項目實施工作;移民后期扶持項目建設跟蹤,后期扶持直發直補,二灘庫區滑坡塌岸移民安置;扶貧開發工作;采空沉陷區居民安置工作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比2016年減少15.14萬元,下降68.23%。主要原因是公務車輛改革后車輛運行維護費下降

3.公務接待費支出1.15萬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12批次,10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員),共計支出1.15萬元,具體內容包括:在建的烏東德、金沙水、桐子林水,觀音巖水電站、擬建的銀江電站的規劃大綱的審定,規劃報告的咨詢以及各種事務協調、征地拆遷等所發生的費用。其中:未發生外事接待。

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比2016年減少0.08萬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加強公務接待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支出4.76萬元。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7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支出0萬元。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度,市扶貧移民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6.35萬元,比2016年減少5.71萬元,下降5.59%。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7年度,市扶貧移民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8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88萬元。主要用于采購脫貧攻堅作戰指揮室辦公家具。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扶貧移民局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無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四)預算績效情況

1.績效目標管理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了績效目標管理,共編制績效目標2個,涉及財政資金36萬元,覆蓋率達到100%。

2.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開展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7年整體支出開展績效自評,自評得分100分,存在的問題:一是因脫貧攻堅工作任務艱巨,財政預算資金安排的經費支出預算不能滿足我局對全市扶貧移民公共事務進行管理的資金需要,造成我局日常運轉經費吃緊,機構運轉壓力巨大。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按照市政府確定下達我局的目標工作任務,建議增加扶貧移民專項工作經費的財政預算資金。二是財政局考核預算執行進度時,考慮資金預算下達時間和政府采購流程各環節時間節點,部門需要綜合控制支出進度的情況。

 

 

 

2017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得分表

一級指標

二級指標

三級指標

得分

部門決策(25分)

目標任務(15分)

相關性(5分)

5

明確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預算編制(10分)

測算依據(5分)

5

目標管理(5分)

5

綜合管理(30分)

專項資金分配時限(2分)

省級財力專項預算分配時限(1分)

1

中央專款分配合規率(1分)

1

中期評估(2分)

執行中期評估(2分)

2

績效監控(5分)

預算執行進度監控(2分)

2

績效目標動態監控(3分)

3

非稅收入執收情況(2分)

非稅收入征收情況(1分)

1

非稅收入上繳情況(1分)

1

資產管理(6分)

資產管理信息化情況(2分)

2

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報告情況(2分)

2

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2分)

2

內控制度管理(2分)

內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開(6分)

預算公開(2分)

2

決算公開(2分)

2

績效信息公開(2分)

2

績效評價(5分)

績效評價開展(2分)

2

評價結果應用(3分)

3

部門績效情況(45分)

履職成效(20分)

部門特性指標

20

 

 

 

 

 

 

可持續發展能力(15分)

重點改革(重點工作)完成情況(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機制等)創新(5分)

5

人才培養(5分)

5

滿意度(10分)

協作部門滿意度(3分)

3

管理對象滿意度(3分)

3

社會公眾滿意度(4分)

4

 

3.部門自行組織績效評價開展情況。

我局部門預算下達的項目支出共2個,2017年度對2個項目均開展了績效評價,得分為100分。存在的問題:一是因脫貧攻堅工作任務艱巨,財政預算下達業務運行經費不足以保障我局日常運轉。下一步改進措施:一是按照市政府確定下達我局的目標工作任務,建議增加扶貧移民專項工作經費的財政預算資金。二是財政局考核預算執行進度時,考慮資金預算下達時間和政府采購流程各環節時間節點,部門需要綜合控制支出進度的情況。

2017年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得分表

單位名稱/

項目名稱

攀枝花市扶貧和移民工作局

一級

指標

二級

指標

三級指標

分值

得分

(20分)
項目決策

(10分)
科學決策

必要性
(政策依據)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績效目標   

明確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項目管理

(7分)
資金管理

資金分配

3

3

資金使用

4

4

(3分)
項目執行

執行規范

3

3

(特性指標70分)
項目績效 

(20)
項目完成

完成數量

5

5

完成質量

5

5

完成時效

5

5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項目效益

經濟效益(可選項)

40

40

社會效益(可選項)

生態效益(可選項)

可持續效益(可選項)

公平效率(可選項)

使用效率(可選項)

 

 

服務對象滿意度   

10

10

總分

100

 

 

十一、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預算資金。

2.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主要是財政下達的專項扶貧資金,用于脫貧攻堅退出驗收考核第三方評估費用及脫貧攻堅宣傳和扶貧人員培訓費。

3.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4、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5.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指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組織部門的事務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指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以及喪葬補助費;社會福利(款)兒童福利(項):指對兒童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的支出。

7.農林水支出(類)扶貧(款)行政運行(項):指反映單位的基本支出;扶貧事業機構(項):指扶貧事業單位基本支出;其他扶貧支出(項):指其他用于扶貧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9.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三公”經費: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2.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市扶貧移民局).doc

                    2017年四川省攀枝花市扶貧和移民工作局(本級)定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