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3-06     來源: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委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民族宗教委職能簡介

  1、貫徹執行黨和政府關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2、處理民族關系中的重大事項。

  3、負責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并監督實施。

  4、擬定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

  5、管理民族專項資金。

  6、研究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文化、科技、衛生、體育、計劃生育、新聞出版等方面的特殊問題。

  7、監督和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

  8、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支持宗教團體加強自身建設。

  9、負責對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進行監督管理;引導、促進宗教在法律、法規和政策范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

  10、負責組織實施安置涼山州自發遷居農民工作規劃、管理,協助縣(區)和相關部門處理好自發遷居農民的遺留問題,指導縣區完成涼山州自發遷農民的安置發展工作。

  11、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干部和民族工作干部的培養、教育和推薦使用工作。

  12、參與涉及民族、宗教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

  13、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市民族宗教委2017年重點工作

  1、貫徹全國全省宗教工作會議精神。

  2、民族宗教政策宣傳培訓。

  3、建立和完善民族宗教工作機制。

  4、推進民族宗教工作社會化。

  5、幫助兩縣一區爭取民族地區資源補償政策。

  6、抓好資金爭取和投入政策落實。

  7、協調好彝家新寨建設工程。

  8、解決民族地區急難問題。

  9、推進民族地區農業產業、社會事業發展。

  10、提升推廣科技扶貧“福田模式”。

  11、打好幫扶村精準扶貧攻堅戰。

  12、開展省級民族團結進步縣區創建活動。

  13、開展民族地區移風易俗樹文明新風思想宣傳教育活動。

  14、加強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制度建設。

  15、依法處理涉及少數民族的糾紛矛盾機制。

  16、加大非法宗教活動的治理力度。

  17、扎實抓好宗教界的服務工作。

  18、著力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

  二、單位構成情況

  市民族宗教委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1個,為其他事業單位:攀枝花市民族宗教干部學校。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民族宗教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民族宗教委2017年收支總預算603.8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民族宗教委2017年收入預算603.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03.8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民族宗教委2017年支出預算603.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42.8萬元,占90%;項目支出61萬元,占10%。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民族宗教委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603.8萬元。收入均為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98.71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7.2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7.87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民族宗教委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03.8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增加4.12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98.71萬元,占8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7.22萬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37.87萬元,占6%。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民族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360.28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人員工資、部門日常運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類)民族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77.43萬元,主要用于: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類)民族事務(款)其他民族事務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17萬元,主要用于:協調處理民族宗教關系、促進社會穩定等方面的支出和下屬事業單位市民族宗教干部學校維修經費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類)宗教事務(款)其他宗教事務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44萬元,主要用于:全市性宗教團體工作經費、宗教教職人員困難補助及宗教活動場所維修補助費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7年預算數為20.70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46.5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7年預算數為37.87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民族宗教委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542.80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41.1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社會保險繳費等。

  公用經費101.6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民族宗教委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2.08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08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16年預算持平:2016年、2017年均無因公出國(境)經費。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1%。

  2017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全國、省內、外民族宗教工作考察團及各項宗教活動,接待少數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人士,協調少數民族關系、保障少數民族權利、協調處理涉及少數民族群眾相關利益的突出公共事件的支出。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66%。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車輛減少。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2輛,均為越野車。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0萬元,用于2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機關及事業單位開展民族宗教工作專題調研;深入民族地區和宗教活動場所督促檢查政策落實情況;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開展民族團結宣傳教育、維護社會穩定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無。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市民族宗教委及下屬單位市民族宗教干部學校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101.63萬元,比2016年預算增加0.27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底,市民族宗教委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市民族宗教委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1萬元。

  十、名詞解釋: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