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民政局2020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匯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0-02-20     來源:攀枝花市民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民政局2020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攀枝花市民政局職能簡介。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

2.擬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和監督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按照管理權限依法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3.牽頭擬訂社會救助規劃、政策、標準,統籌推進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4.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服務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5.擬訂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縣(區)、鄉(鎮)行政區劃設立、命名、撤銷、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審核報批工作,組織并指導全市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負責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6.組織實施婚姻管理政策,推進婚俗改革。

7.擬訂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范并組織實施,負責殯葬管理工作,推進殯葬改革。

8.擬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標準,擬訂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并指導實施,擬訂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并監督實施。負責康復輔助器具行業管理,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9.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

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承擔城鄉老年社會組織管理工作。

10.擬訂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和標準并組織實施,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11.組織擬訂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贈工作。指導福利彩票銷售工作,管理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監督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

12.擬訂社會工作、志愿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愿者隊伍建設。

13.依法依規負責康復輔助器具行業和社會福利、養老服務、殯葬服務、救助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職責范圍內的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攀枝花市民政局2020年重點工作。

1.強化基層治理體系建設,推進制度創新和能力建設。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精神,逐步完善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推進城鄉基層治理制度創新和能力建設。發揮好“三社聯動在城鄉基層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把多元服務供給實現在城鄉社區。做好第十一屆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前期準備工作。推進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建設。加強社會組織第二綜合黨委工作,推動黨建規范化標準化,鞏固提升黨建兩個覆蓋。清理整頓僵尸社會組織。實施公開募捐資格許可制度,規范公開募捐行為。加強社會組織監管,構建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相結合的綜合監管體系。

2.做好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在完成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優化的基礎上,結合兩城建設,從推動機構高效運行、健全服務惠民機制、促進鄉村長遠發展、穩妥推進村級建制調整等方面繼續做好鄉鎮行政區劃調整后續工作。

3.加快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提升養老服務質量。完成國家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兩項改革試點任務,發展嵌入式養老機構,加大專業化、品牌化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組織的引進和培育力度。開展養老機構等級評價,推行全國統一的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登記評價制度。加大養老人才的引進和培訓力度,提升養老人才隊伍素質。探索建立養老服務就業和崗位補貼制度,提高養老從業人員薪酬待遇。繼續開展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以及公辦養老機構、社區和居家養老適老公共設施改造。推動農村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升級改造農村公辦養老機構,在仁和區、米易縣、鹽邊縣各規劃1所以農村特困失能、殘疾老人專業照護為主的養老機構。

4.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提升社會救助水平。全面啟用社會救助信息系統,實現社會救助工作網上辦理。落實好救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適時開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供養救助標準調整,提高困難群眾生活水平。落實好中央和省關于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杜絕“額外設限。加快推進未脫貧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兜底保障,助力全市脫貧攻堅大局。深入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等工作,杜絕人情保”“關系保”“錯保”“漏保。

5.健全兒童關愛保護體系建設,加大關愛保護力度。調整兒童關愛保護保障領導機制,強化部門協調配合。繼續實施“陽光兒童關愛品牌項目和孤兒醫療康復明天計劃。改造市兒童福利院基礎設施,開展殘疾兒童家庭喘息服務,實現兒童福利院業務拓展。加強基層隊伍建設,建立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獎勵激勵機制,實現兒童工作數據精準、業務規范,基層服務人員培訓、持證率達100%。開展農村留守兒童暑期安全排查,強化監護責任落實。

6.增進社會福利福祉,抓好專項社會事務。落實好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提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至100/月。建立健全貧困重度殘疾人照護服務制度,減輕貧困重度殘疾人家庭負擔。大力推進精神障礙社區康復工作。做好市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補齊婚姻家庭輔導服務短板。開展火葬區調整前期調研,治理農村土葬區散埋亂葬,落實好綠色惠民殯葬政策。推進殯葬服務中心遷建項目,對擬選址地的地質情況、安全情況進行論證、評估。

二、單位構成情況

攀枝花市民政局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1其中,其他事業單位1),包括:攀枝花市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民政局部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城鄉社區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民政局部門2020年收支總預算3325.87萬元,較比2019年預算減少820.86,下降19.8%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民政局部門2020年收入預算3325.87萬元,較比2019年預算減少820.86,下降19.8%。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473.87萬元,占74.08%;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862萬元,占25.92%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民政局部門2020年支出預算3325.87萬元,較比2019年預算減少820.86,下降19.8%。其中:基本支出2196.53萬元,占66.04%;項目支出1129.34萬元,占33.96%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民政局部門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3325.87萬元,較比2019年預算減少820.86,下降19.8%。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473.87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862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94.45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2.24萬元、城鄉社區支出86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57.18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民政局部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463.87萬元,比2019年預算數減少673.86萬元,主要是機構改革劃出下屬事業單位市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及市軍供站。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94.45萬元,占93.1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2.24萬元,占0.5%;住房保障支出157.18萬元,占6.38%。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20年預算數為528.82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在職公務員工資福利支出和公用經費支出,保障單位正常運行。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20年預算數為5.64萬元,主要用于:會理康復院麻風病人生活補助和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運行維護,及時保障困難群眾生活穩定和平臺正常運行。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務支出(項)2020年預算數為79.79萬元,主要用于:市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在職職工工資福利支出和公用經費支出、慈善事業專項補助經費、走訪慰問和臨時性救助資金,保障市核對中心及市慈善會正常運行,春節期間及時對困難群眾進行慰問,維護社會穩定。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0年預算數為79.79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退休人員公用經費及退休費,保證退休人員待遇及時發放。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20年預算數為66.36萬元,主要用于:部門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用經費及退休費,保證退休人員待遇及時發放。

6.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0年預算數為149.66萬元,主要用于:部門在職職工全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保障職工正常待遇。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兒童福利(項)2020年預算數為371.27萬元,主要用于:市兒童福利院在職職工工資福利支出和公用經費支出;院內孤兒收養費用支出,保障市兒童福利院單位正常運行及院內孤兒的基本生活。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殯葬(項)2020年預算數為433.91萬元,主要用于:市殯葬服務中心在職職工工資福利支出和公用經費支出,保障單位正常運行。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社會福利事業單位(項)2020年預算數為362.25萬元,主要用于:市社會福利院在職職工工資福利支出和公用經費支出;院內代養戒毒人員支出、公費供養人員支出、自費收養人員支出,保障單位正常運行及院內老人的基本供養。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臨時救助(款)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支出(項)2020年預算數為223.45萬元,主要用于:市救助站在職職工工資福利支出和公用經費支出;救助人員專項經費及業務運行費,保障單位正常運行及救助人員所需經費。

11.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事業單位醫療(項)2020年預算數為12.24萬元,主要用于:市救助站在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保障職工正常福利。

12.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0年預算數為156.18萬元,主要用于:部門在職職工全年住房公積金繳費,保障職工正常待遇。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民政局部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196.53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918.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公用經費278.1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民政局部門2020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39.3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6.0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3.35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2019、2020年均無財政撥款預算安排。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9年預算下降16.57%。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我部門減少下屬事業單位2個,相應經費減少。

2020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來我部門檢查工作、學習考察人員。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9年預算下降11.77%。主要原因是機構改革我部門減少下屬事業單位2個,相應經費減少。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2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16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1輛,越野車3輛。

2020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3.35萬元,用于20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部門社會救助、社會事務、社會福利、區劃地名、兒童、養老事務等工作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民政局部門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86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862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業務運行經費。

2020年,市民政局以及下屬市社會福利院、市殯葬服務中心、市救助站、市兒童福利院等4家財政撥款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278.14萬元,比2019年預算減少94.68萬元,下降25.4%。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底,市民政局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20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0年市民政局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67.34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4.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務支出(項):指除行政運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機關服務、社會組織管理、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務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8.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兒童福利(項):指對兒童提供福利服務方面的支出。

9.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社會福利(款)殯葬(項):指殯葬管理和殯葬服務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門直屬的殯儀館、公墓、殯葬管理服務機構的支出。

10.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2.“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3.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1.(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2.(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3.(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4.(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5.(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6.(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7.(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8.(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9.(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10.(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攀枝花市民政局2020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doc

2020年民政部門預算公開表.xls

2020年政府采購預算公開.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