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林業局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匯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02-01 來源:攀枝花市林業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林業局
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林業局職能簡介。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林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應實施意見并組織實施。
2.負責全市林業及生態建設的監督管理。
3.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造林綠化工作。
4.承擔全市森林資源保護發展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5. 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濕地保護工作。
6. 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
7. 組織、指導全市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
8.負責全市林業系統自然保護區的監督管理。
9.承擔推進全市林業改革,依法維護農民和其他經營者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
10.監督檢查全市各產業對森林、濕地、荒漠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
11. 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12.負責指導全市林業經濟工作。
13.負責全市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加強生態文化建設,指導全市林業隊伍建設。
14.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市林業局2019年重點工作。
1.圍繞生態修復狠抓造林綠化。持續深入推進大規模綠化全川行動,加快推進蘇鐵自然保護區礦山跡地植被恢復、干壩塘生態修復等項目,鞏固國家森林城市創建成果,抓好森林公園建設,推進森林小鎮申報建設。用好用活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等政策性資金,加強資金整合,突出項目重點,重點實施市區視野區、干熱河谷區及主干道、河道兩側生態修復和森林質量提升工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試點推進鄉村綠化工程,指導督促各縣(區)集中財力物力打造生態修復示范點,以點帶面,連線成片,全力增加綠色總量,提高景觀質量。
2.圍繞生態安全狠抓資源管護。進一步加強天然林資源保護,試點智能巡護系統,有效管護森林面積666.41萬畝。以環保督察為契機,針對梳理出的各類涉林環保問題,嚴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快整改,確保長效機制建立到位。嚴防松材線蟲病等重大疫情發生,林業有害生物成災率控制在3‰以內。強化“四個意識”,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各項工作落實,積極爭取落實四川省攀枝花市森林火災高危區綜合治理項目。
3.圍繞富民創收狠抓產業發展。大力發展以核桃為龍頭,特色經果、生態旅游和森林康養為重點的特色林業產業,完成新一輪林業產業重點縣建設和省級考核驗收,開展核桃、花椒提質增效行動,打造核桃示范基地。持續推進8家省級森林康養基地建設,切實做好森林人家建設和培育,完成2個4星級森林人家的申報,集中打造一批森林覆蓋率高、生態品質好、宜居宜游的森林小鎮,深入推進森林村鎮建設。
4.圍繞激發活力狠抓重點改革。全面完成國有林場改革,進一步理順國有林場管理運行體制。加快推進國有林區改革,建立精簡高效的國有林資源管理機構。繼續在東區、西區范圍內開展“林地經營權流轉證”頒證試點工作,探索開展林業經營和補償收益權擔保貸款。探索建立財政資金安排與使用效益掛鉤的投入機制,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林業建設,探索建立體現林業項目特點的財政貼息政策,全面完成林業機構改革。
二、單位構成情況
市林業局下屬共8個單位,其中非獨立核算單位2個(攀枝花市林業執法稽查隊和攀枝花市林業科學技術推廣站)。其中行政單位1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3個,其他事業單位4個。主要包括:攀枝花市森林公安局、攀枝花市國營林場總場、攀枝花蘇鐵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攀枝花二灘森林公園、攀枝花金沙國有林場、攀枝花市森林病蟲防治檢疫站、攀枝花市林業執法稽查隊和攀枝花市林業科學技術推廣站。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林業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城鄉社區支出、農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林業局2018年收支總預算1496.66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林業局2019年收入預算6598.22萬元,其中:上年結轉0萬元,占0%;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527.22萬元,占98.9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71萬元,占1.08%;事業收入0萬元,占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林業局2019年支出預算6598.2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288.641萬元,占95.31%;項目支出309.58萬元,占4.69%。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林業局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6598.22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527.22萬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71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527.2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71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林業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收入6527.22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2712.34萬元,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支出6527.22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2712.34萬元,主要是國有林場改革,金沙國有林場納入財政撥款預算單位增加人員工資、公積金、社保等費用、日常公用經費等。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6527.22萬元,占98.92%。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9年預算數為761.46萬元,主要用于:離休費、退休費、醫療費補助、福利費和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2.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486.1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
3.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2121.51萬元,主要用于:機關職工工資福利支出、社會保險繳費和商品和服務支出。
4.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事業機構(項)2019年預算數為2513.33萬元,主要用于:事業單位(攀枝花市林業科技推廣站)職工工資福利支出、社會保險繳費和商品和服務支出。
5.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其他林業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31.35萬元,主要用于:彌補機關其他社會保險繳費不足部分和商品和服務支出。
6.節能環保支出(類)天然林保護(款)社會保險補助(項)79.32萬元,主要用于:職工社會保險補助。
7.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406.23萬元,主要用于:職工公積金繳納。
8.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執法與監督(項)2019年預算數為26.45萬元,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執法辦案工作經費。
9.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防災減災(項)2019年預算數為77.91萬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災預防和控制經費。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林業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6750.87萬元,比2018年支出數增加114.99萬元,主要是增加人員工資、公積金、社保等費用的繳費基數調標。其中:
人員經費6034.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退休費、醫療費補助、生活補助。
公用經費716.0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林業局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87.59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7.91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79.68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8年預算或與2018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都無因公出國(境)經費。
根據市外事僑務辦(臺辦)批準的2019年因公臨時出國(境)安排,擬安排出國(境)團組0次, 0人。
(二)公務接待費與2018年預算持平。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資源保護、造林綠化、產業發展、重點改革等工作開展的公務接待。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與2018年預算持平。
本部門現有公務用車28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5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2輛,越野車16輛,其他車輛5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9.68萬元,用于28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生態修復和造林綠化、資源管護(如加強天然林資源保護,試點智能巡護系統和加強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產業發展(以核桃為龍頭,特色經果、生態旅游和森林康養為重點的特色林業產業)、國有林場改革等工作的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林業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7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0萬元,項目支出71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市林業局本級以及下屬8個二級預算單位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716.07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243.56萬元,增長34.01%。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底,市林業局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28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2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市林業局機關本級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38.58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用于單位離退休人員離休費、退休費、醫療費補助、福利費和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用于本單位行政、事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
城鄉社區支出(類)土地開發支出(款)土地開發支出(項)用林業生態管理經費和森林防火專項工作經費支出
農林水支出(類)林業(款)行政運行(項)指用于機關職工工資福利支出、社會保險繳費和商品和服務支出。
農林水支出(類)林業(款)事業機構(項)指用于事業單位(攀枝花市林業科技推廣站)職工工資福利支出、社會保險繳費和商品和服務支出。
農林水支出(類)林業(款)其他林業支出(項)指用于彌補機關其他社會保險繳費不足部分和商品和服務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用于職工公積金繳納。
節能環保支出(類)天然林保護(款)社會保險補助(項)指用于職工社會保險補助。
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執法與監督(項)指用于森林公安執法辦案工作經費。
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防災減災(項)主要用于森林火災預防和控制經費。
3.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6.業務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社會保障繳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培訓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6. 市林業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7. 市林業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8. 市林業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