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紀委監委2018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8-02-27 來源:市財政局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紀委職能簡介。根據攀委辦[2002]9號文件規定,市紀委機關主要職責是:1、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2、負責調查處理市級黨政群機關各部門、各縣(區)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干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它黨內法規的案件,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縣(區)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3、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負責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市黨風黨紀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和對黨員遵守黨紀的教育工作;4、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5、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定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在本地區的實施細則。6、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協調工作;7、會同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門、中央駐攀單位、縣(區)委和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干部的管理工作;8、組織實施全市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負責對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工作實行監督檢查;9、負責組織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黨風廉政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10、承辦省紀委、省監察廳和市委、市政府授權、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市紀委2018年重點工作。
1.堅決維護政治紀律的嚴肅性。把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要位置,作為黨的根本性建設來抓,以永遠在路上的執著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不斷鞏固發展良好政治生態。聚焦解決“七個有之”問題,嚴肅查處對黨不忠誠、陽奉陰違的兩面派兩面人。堅決反對和糾正個人主義、分散主義、自由主義、本位主義、好人主義,堅決防止山頭主義、宗派主義危害黨的團結、破壞黨的集中統一。
2.強化監督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加強對黨內政治狀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情況、民主集中制等各項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動態分析研判廉潔風險制度,全面推行廉政檔案建設。將選人用人情況作為日常監督、巡察監督、派駐監督重點,嚴把人選政治關、廉潔關、形象關。
3.層層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深化責任清單、述責述廉、社會評價、責任制考核等有效機制。堅持力量下沉、投入下沉、資源下沉、工作下沉,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一級級向基層延伸。嚴格實施責任追究,做到失責必問、問責必嚴。
4.全力推動重大決策貫徹落實。圍繞市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對所有公務活動監管全覆蓋、無例外。聚焦“作風不實、落實不力”問題,精準開展監督檢查,對“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的干部嚴肅問責,以鐵的紀律確保政令暢通。
5.規范行使監察職責權限。加快推動干部隊伍思想融合、業務融合、機制融合,實現“1+1>2”的效果。充分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全要素試用詢問、查封、扣押等12項調查措施。授予派駐機構部分監察權,賦予鄉鎮(街道)紀檢機構相應監察職責。
6.建立順暢運轉機制。對照梳理完善線索處置、證據轉換、案件移送等工作機制,推進執紀監督與審查調查分設后的工作銜接。推進執紀審查與依法調查順暢對接,探索建立查辦案件質量責任制,實現執紀審理黨紀政務先行處理、移送審查起訴優質高效。加強監察機關與執法、司法機關工作銜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
7.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把監督檢查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十項規定及實施細則執行情況作為重點任務和經常性工作,密切關注享樂主義、奢靡之風新動向、新表現,找出可能反彈的風險點,列出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開展作風建設“防隱身防變異防反彈”專項行動。拓展“紀檢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一體化模式,辦好“陽光問廉”電視直播欄目和花城廉韻微信公眾號。
8.嚴厲懲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持續開展懲治“微腐敗”護航陽光花城行動,規范“微權力”,養護“微生態”,對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行為一律堅決查處。 重點查處發生在民生資金、“三資”管理、征地拆遷、教育醫療等領域的嚴重違紀行為,嚴肅查處基層干部吃拿卡要、盤剝克扣、優親厚友等問題,堅決糾正基層干部對民生訴求視而不見、見而不管現象。把懲治“蠅貪”同掃黑除惡結合起來,嚴厲打擊“村霸”、宗族惡勢力背后的腐敗行為,將黨員干部涉黑涉惡問題作為執紀審查重點,對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中發現的“保護傘”問題線索優先處置。
9.持續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集中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重點查處作風不實、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等問題,嚴肅查處貪污受賄、挪用私分、虛報冒領等行為,對扶貧領域典型案例和問責案例一律通報曝光,對扶貧領域重點問題實施多輪次、滾動式督辦,堅決防止重督查輕整改問題。
10.開展經常性紀律教育。將黨章黨規黨紀作為黨校、干部學院和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的必修課。常態化組織黨員干部到法紀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拍攝專題警示教育片,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加強派駐機構建設,建立健全以強化日常監督為核心、以線索處置和執紀審查為重點的派駐機構工作考核評價體系。全力推進縣一級紀委派駐機構改革,今年6月底前實現全覆蓋。
11.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有效運用常態、大多數、少數、極少數“四種形態”,增強談話函詢嚴肅性,實行函詢回復采信告知,接受談話函詢的黨員干部必須在民主生活會上作出說明。嚴格談話函詢情況抽查核實,從嚴從重處理邊談邊犯、邊詢邊犯的人員。加強對受處分黨員干部的回訪教育。
12.強化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建立黨委聽取重大案件情況報告制度,嚴格管理干部嚴重違紀違法的審查調查和處置。完善反腐敗協調小組統籌協調機制,構建黨委領導下由紀委監委、組織部、政法委、法院、檢察院、公安局和審計局共同參與的反腐敗工作平臺。
13.堅定不移減存量遏增量。重點聚焦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領導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對審批監管、資源開發、項目建設、招標投標等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整治,對個性問題立查立改。嚴格執行監督執紀監察工作紀律,強化審查調查安全,守住不發生安全事故的底線。
14.深化標本兼治。深入開展“好風傳家”系列活動,依托三線建設博物館打造正面廉政文化基地,依托攀西監獄完善反面警示教育基地。持續開展一級廉政風險崗位抽查審計,強化行政權力依法規范公開運行平臺執紀監督,深化系統防治。及時總結執紀監督、審查調查、巡察監督中發現的體制機制問題和制度漏洞,扎緊制度籠子。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
15.強化巡察震懾。創新巡察方式,在常規巡察基礎上,靈活安排專項巡察、機動巡察、延伸巡察、交叉巡察,形成“1+4”巡察工作體系。今年至少開展3輪常規巡察,以“1拖3”方式巡察27個單位,將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納入巡察監督重要內容。對扶貧領域、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和不正之風開展專項巡察。
16.提升監督質效。健全巡察聯動機制,分類建立巡察人才庫。強化縣(區)黨委巡察工作主體責任,著力解決基層黨組織管黨治黨責任弱化、虛化、邊緣化問題。健全整改督查制度,強化巡察成果綜合運用。
17.始終做到政治過硬。帶頭開展政治建設,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深入開展“兩轉一提”活動,把好政治方向、站穩政治立場。嚴格請示報告制度,各級紀委每年要向上級紀委和同級黨委報告工作,重大事項、重要工作在向同級黨委請示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請示報告。
18.始終做到能力過硬。分層分類開展領導班子政治培訓,紀檢監察干部業務培訓、新任紀檢監察干部入職培訓。加強黨章黨規黨紀、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教育培訓。開展“三轉”落實情況“回頭看”,堅決糾正“轉不到位” “回頭轉”等問題。
19.始終做到責任過硬。始終堅持原則,嚴格執紀,敢于得罪人,不當老好人,講黨性不講私情、講原則不講關系,不為壓力所屈,不為人情所動,敢于“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敢于動真碰硬、高懸利劍,堅決同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作斗爭。
20.始終做到作風過硬。全面壓實系統內“兩個責任”,建好“防火墻”和“隔離帶”,打造守紀律、講規矩、拒腐蝕的工作機關。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紀律要求自己,始終保持謙抑品格,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提高自身免疫力。探索下級紀委主要負責人向上級紀委常委會、派駐(出)機構主要負責人向同級紀委常委會述職述責述廉,上級紀委派員督導下級紀委班子民主生活會等制度。認真核查反映紀檢監察干部的問題線索,堅決防止跑風漏氣、以案謀私、瀆職違紀。
二、單位構成情況
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主要包括:市委巡察工作辦公室。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紀委機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656.62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383.5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6.0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7.03萬元。
市紀委機關2018年收支總預算1656.62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紀委2018年收入預算1656.6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656.62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紀委機關2018年支出預算1656.6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65.12萬元,占76%;項目支出391.5萬元,占24%。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紀委2018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656.62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656.62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383.5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6.0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87.03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紀委機關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656.62萬元,比2017年預算數增加371.97萬元,主要是機關工作人員、新進人員工資及公用經費的增加和監委會成立相應的項目經費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383.52萬元,占8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86.07萬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87.03萬元,占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2011101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行政行(項)2018年預算1383.52萬元 。用于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市紀委監委及市委巡察機構成基本工資、津貼補貼、辦公費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2、2011102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8年預算231.5萬元,用于保障市紀委監委為完成日常工作而產生的交通費、特殊用房使用費、辦案人員差旅費、住宿費、伙食費等。
3、2011199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他紀檢監察支出(項)2018年預算160萬元。用于市委3個巡察組2018年巡察縣及市級部門(單位),產生的交特殊用房使用費、油費、辦公費、巡察人員差旅費、住宿費、伙食費等相關費用的支出及兩個辦公區域安保及運行維護費用。
4、2080504 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99.15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的工資及公用經費支出。
5、208050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8年預算86.92萬元主要紀委監委及市委巡察機構人員并軌后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繳費支出。
6、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7年預算87.03萬元。市紀委紀委及市委巡察機構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紀委機關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265.12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035.09萬元,主要包括:在職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等方面的支出。
公用經費230.03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差旅費等公用經費的支出。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紀委機關2018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33.5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2.9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0.6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7年預算持平。因主要原因是無因公出國(境)安排。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7年預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根據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的深入開展,嚴格控制接待標準和接待范圍。
2018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主要用于執行公務、檢查指導、考察調研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住宿費、會務費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7年預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嚴格控制執法執勤用車的使用。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1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4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3輛,越野車4輛。
2018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
2018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0.6萬元,用于11輛公務用車用車在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用于保障紀委監委及市委巡察機構,公務用車保障紀律審查,作風巡查、部門巡察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紀委監委機關2018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8年,市紀委監委以及市委巡察機構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230.03萬元,比2017年預算減少14.76萬元,減少6%。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底,市紀委監委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11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9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8年市紀委監委及市委巡察機構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91.5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行政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離退休人員的日常公用支出、離休人員工資、退休人員統籌外工資、補助及生活補助等。
7.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本單位職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納。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本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105001-市紀委2018年年初政府采購補充公開說明.doc
105001-市紀委(市監察委)2018年部門預算績效目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