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02-01     來源:中共攀枝花市紀委 攀枝花市監委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2019年

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紀委職能委簡介。

根據攀委辦[2002]9號文件規定,市紀委機關主要職責是:1、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2、負責調查處理市級黨政群機關各部門、各縣(區)黨的組織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干部違反黨的章程及黨內其它法規的案件,調查處理市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縣(區)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3、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負責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市黨風黨紀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和對黨員遵守黨紀的教育工作;4、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5、負責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擬定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在本地區的實施細則。6、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協調工作;7、會同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門、中央駐攀單位、縣(區)委和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干部的管理工作;8、組織實施全市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負責對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工作實行監督檢查;9、負責組織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承擔市委、市政府黨風廉政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10、承辦省紀委、省監察廳和市委、市政府授權、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市紀委2019年重點工作。

2019,市紀委監委將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省委十一屆四次全會和彭清華書記來攀調研重要講話精神,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堅定不移聚焦主責主業,緊緊圍繞市委的“一二三五”工作思路,緊扣“一個目標”,護航“兩篇文章”,助力“三區聯動”,保障“五個加快建設”,為實現高質量發展,建設美麗繁榮和諧攀枝花提供堅強的紀律和法律保障。

一是持續用力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緊密對接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完成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設置、編制劃轉、職務任命等工作。創新紀檢監察體制機制,做實做細監督職責,開展向市管企業、學校、醫院派駐紀檢監察組試點,在市級部門黨委(黨組)管理的下屬企事業單位實行紀檢監察再派駐試點,實現對市管企事業單位、市級部門管理的企事業單位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抓好派駐機構監察賦權和國家監察向鄉鎮一級延伸,貫通職責權限、順暢監督銜接、形成監督合力。

二是深入打造好陽光紀檢“四張名片”。一是運用好“花城廉韻”公眾號,逐步提升完善功能,拓展內涵,辦好內部刊物。二是統籌辦好攀枝花紀檢監察學院。三是以三線建設博物館為依托,打造正面教育為主的廉政文化基地。四是以攀西監獄為依托,完善好警示教育基地。

三是加大審查調查工作力度。有力削減存量、有效遏制增量,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緊扣紀法貫通、法法銜接,推進執紀審查與依法調查順暢對接。嚴格工作程序和內控機制,細化關鍵節點的流程控制,強化對執紀執法審查工作重點流程和關鍵節點的監督。突出審查調查安全工作,全面整改安全隱患,加大對縣(區)落實安全責任制的指導監督。

四是抓好巡視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化政治巡察,著力在日常監督、長期監督上探索創新、實現突破。堅決落實中央第四巡視組巡視反饋和專項檢查反饋問題整改。督促鹽邊縣、西區、仁和區全面做好省委第九巡視組對3個縣(區)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深挖巡視反饋的問題線索,妥善處置,加強對反饋問題督查督辦,持續跟蹤問效,確保巡視整改成效。開展好扶貧領域專項巡察工作,運用好市委第六輪巡察成果,強化問題整改和移交問題線索查辦。

五是持續抓好“利劍除弊”專項整治行動。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深入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堅決破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推動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地見效。聚焦重點,與迎接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全市保障空氣質量工作、鞏固惠農惠民財政補貼資金“一卡通”管理問題專項治理成果、掃黑除惡工作相結合,加大與公檢法、財政、審計等相關部門配合力度,形成協調聯動機制。

六是打造過硬紀檢監察隊伍。從嚴從實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鞏固深化“大學習、大討論、大調研”活動成果,教育引導黨員干部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努力做到政治過硬、本領高強。抓好機關黨建,高質量完成機關黨委成立工作。壓實系統內“兩個責任”,堅持刀刃向內,堅決防止“燈下黑”,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鐵軍。

二、單位構成情況

屬非獨立核算單位1個,其中行政單位1個。主要包括:市委巡察工作辦公室。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紀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824.69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09.6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4.2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0.86萬元。2019年收支總預算1824.69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紀委2019年收入預算1824.69萬元,同比增加168.1萬元,主要因為:一是按照標準,基本支出增加128.6萬元;二是根據工作安排,新增項目攀枝花紀檢監察學院運行維護費用50萬元,掃黑除惡專項經費5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紀委2019年支出預算1824.69萬元,同比增加168.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393.69萬元,占76%;項目支出431萬元,占24%。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紀委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824.69萬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824.69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09.6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4.2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90.86萬元。2019年收支總預算1824.69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紀委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824.69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168.07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機關工作人員、新進人員工資及公用經費的增加和新增的項目經費。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509.62萬元,占8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24.21萬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90.86萬元,占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2011101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行政行(項)2019年預算1078.62萬元 。用于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市紀委監委及市委巡察機構成基本工資、津貼補貼、辦公費等日常公用經費支出。

2、2011102一般公共服務(類)紀檢監察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9年預算291萬元,用于保障市紀委監委為完成日常工作而產生的交通費、特殊用房使用費、辦案人員差旅費、住宿費、伙食費等。

3、2011199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他紀檢監察支出(項)2018年預算140萬元。用于市委3個巡察組2018年巡察縣及市級部門(單位),產生的交特殊用房使用費、油費、辦公費、巡察人員差旅費、住宿費、伙食費等相關費用的支出及兩個辦公區域安保及運行維護費用。

4、2080504 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138.07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的工資及公用經費支出。

5、208050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86.14萬元主要紀委監委及市委巡察機構人員并軌后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的繳費支出。

6、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7年預算90.86萬元。市紀委紀委及市委巡察機構人員住房公積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紀委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393.69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1144.2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

公用經費249.4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紀委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29.9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2.9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7萬元。

  • 因公出國(境)經費與2018年持平。

主要原因是我單位無因公出國(境)經費。

(二)公務接待費與2018年持平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檢查指導、考察調研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住宿費、會務費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8年預算下降11%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嚴格控制執法執勤用車的使用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2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9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1輛,越野車2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0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0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0輛。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7萬元,用于12輛公務用車在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用于保障紀委監委及市委巡察機構,公務用車保障紀律審查,作風巡查、部門巡察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紀委2019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業務運行經費

2019年,市紀委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249.49萬元,比2018年預算230.03增加19.46萬元,增長8%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市紀委監委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12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12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市紀委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31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4.“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5.行政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離退休人員的日常公用支出、離休人員工資、退休人員統籌外工資、補助及生活補助等。

7.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本單位職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納。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本單位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1-1.部門收入總表

      1-2.部門支出總表

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6.(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紀律檢查預算公開表11.xls

績效表.rar

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公開(紀委).doc

 

 

 

中共攀枝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2019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