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2014年度決算公開報告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10-30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 單位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職能

  攀枝花市交警支隊組建于1987年,負責組織、指揮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處置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維護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承擔機動車輛安全檢測、駕駛員考試考核及其牌證發放工作;負責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等。

  (二)當年取得的主要成效

  在財政和各級上級部門的支持下,全市公安交警部門在市局黨委和省廳交警總隊的堅強領導下,牢固樹立“路通暢,少傷亡,群眾安,形象好”的工作理念,緊盯“全市警種領先、全省爭創一流”的奮斗目標,以“三化建設”為載體,深入推進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攻堅年行動,強力推進公安交管改革,著力解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全力保安全、保暢通、保穩定,切實加強公安交警能力建設和隊伍建設,各項業務工作和隊伍建設都取得了明顯成效。

  1、事故預防贏得新勝利 全市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起數、死人數、傷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四項指標與去年同期比較,分別下降5.97%、下降5.49%、下降25.56%、下降37.41%。全市沒有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較大死亡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實現了交通事故四項指標全面下降。

  2、交通秩序有了新改善。全年嚴厲查處各類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辦理醉酒駕駛案件163件,行政拘留753人。積極推進公安智能交通系統的建設,完成一二期紅綠燈改造,更換、設置標志159套,清理、施劃標線33288平方米,設置防撞沙桶、設立凸面鏡,優化了通行條件,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

  3、科技建設邁上新臺階。研發交警基礎工作信息平臺,全力推進信息數據的采集和錄入,有效掌握轄區交通要素真實情況;建成交通管理指揮調度平臺,集成移動警務車、警用車輛GPS定位、350M無線通訊系統應用,實現“指揮調度扁平化”;推進交警手機警務云平臺建設,推動執法辦案、查詢服務等警務功能從室內后臺向執法現場延伸,實現“警務辦理動態化”。

  4、宣傳教育實現新覆蓋。緊緊依托電臺、電視臺、報社、網絡等省市主要媒體,刊登稿件1670篇(中央媒體上稿5篇、省級媒體上稿265篇、市級媒體上稿1400篇),交通安全公益廣告300余條;共出動宣傳警力1152人次,宣傳車230臺次,深入重點客貨運企業、機關單位、社區、村鎮、學校上交通安全課500余場次,發放各類宣傳資料20種35萬余份;開展“122全國交通安全日”等大型宣傳活動132場次,擺放宣傳展板648塊,開展志愿活動71次,懸掛橫幅標語800條,拍攝電視節目62條,40余萬人受到交通安全教育;舉辦交通違法學習班2340期,共對違法駕駛人15.6萬人次進行安全學習教育,組織1814人次被記滿12分的駕駛人進行交通安全法律知識學習考試。

  5、源頭管理得到新加強。健全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常態長效機制,先后組織5次隱患排查,共查出需要安裝波形防護欄的鄉以上道路447.1公里、村社道路需安裝波形護欄1728公里,其它類隱患352處。按照省政府道路交通綜合整治攻堅年的要求,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達的目標任務。國省道貨車“治超”基本實現境內干道及重點區域的網格化監控,貨車嚴重超限上路基本可控。

  6、交警隊伍展現新形象。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隊伍突出問題集中整治等各類活動,2014年支隊共涌現出先進集體12個,先進個人96人次。其中,車管所被公安部評為全國一等車輛管理所,支隊被市公安局評為全市公安機關先進單位,并記三等功一次,交警支隊團支部被團省委評為“全省五四紅旗團支部”,個人三等功10人。今年,在全局年終執法質量考核中被評為優秀,沒有發生一起國家賠償案件和敗訴案件;在全省公安交警系統法制比武中,榮獲集體第二和個人第二。公安交通工作的各項成績能夠書面寫出的和不能書面寫出的甚多,我們將繼續努力,合理使用資金,保持優良工作成果和傳統,在新的一年里創新績。

  二、部門概況

  我支隊隸屬于市公安局,屬副縣級行政單位,下設基層機構13個。

  三、收入決算總體情況

  (一)經費收入決算情況

  1、2014年交警支隊收入決算總額為6901.36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276.07萬元,其他收入625.29萬元。

  2、收入總額較2013年增加816.2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增加322.65萬元,其他收入增加493.62萬元。增加原因:財政撥款收入增加為財政編制外聘用的69名協警人員經費,其他收入增加為財政核撥紅綠燈建設改造經費489.51萬元等。

  (二)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1、2014年支出決算總額為6449.26萬元,其中:公安行政運行支出2939.35萬元,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232萬元,公安道路交通管理支出2604.36萬元、文化體育與媒體支出1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29.0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34.49萬元。

  2、支出決算總額較2013年增加591.7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經費支出增加425.7萬元,其他經費支出增加166.05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項目支出的紅綠燈建設經費285.53萬元,交通移動警務室的購置經費141萬元,補繳協警人員五金104.87 萬。

  3、年末結轉結余資金1181.84萬元,為已進入政府采購程序尚未采購的裝備經費、車輛牌證照款及尚未完工的紅綠燈建設經費等。

  四、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4年財政撥款支出6129.3萬元,用于保障支隊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

  (一)基本支出3602.91萬元:人員工資福利支出2635.65萬元,日常公用經費(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支出247.31萬元,社會保障退休人員、住房公積金、長贍人員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719.95萬元。

  (二)項目支出2526.40萬元:

  1、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232萬元,主要用于6臺移動警務車輛(室)及裝備的購置。

  2、公安道路交通管理支出2284.4萬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處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整治、編外協警人員工資、交通違法超速系統維護經費、車輛牌證照購置費、車管所及檢測站成本運行支出、紅綠燈系統維護費、裝備購置(包括辦公設備、專用設備購置、)等。

  3、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其他文化建設費安排的支出)支出10萬元,用于交通宣傳工作。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情況

  (一)2014年公務接待費0.718萬元,較2013年決算數下降 9.83萬元,下降原因是接待標準及接待次數減少。

  (二)2014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04萬元:

  1、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5.47萬元,較2013年決算數減少52.41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務車輛維修費的減少等。

  2、按規定更新購置車輛26臺,新增車輛購置費支出198.53萬元,其中:購置6臺移動警務車輛(室)6臺支出141萬元,購置20臺警務摩托車輛20臺支出57.5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