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支隊2023年部門預算公開(部門匯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23-02-03 來源:市交警支隊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2023年部門預算
目錄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概況...................2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2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5
第二部分 交警支隊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7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7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7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8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10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11
六、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12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12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12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12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15
第一部分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概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交警支隊職能簡介。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組建于1987年,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交通事故、維護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組織、指導、監督機動車(不含拖拉機)登記、安全檢驗和駕駛人員考試發證工作;組織、指導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的道路運輸審批;組織、指導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參與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
(二)交警支隊2023年重點工作。
1.持續改善我市道路交通大環境。
(1)加強交通規劃參與度。更加主動發出“交警聲音”,積極參與城市道路交通頂層設計,精細城市道路交通組織管理,全面優化城市區域、路段、路口交通組織,通過合理設置單行道、潮汐車道、公交專用道和提高交通信號效率等方式,推動道路資源配置更加科學、合理。推動完善停車管理政策,優化靜態交通治理,破解“停車難”問題。
(2)深化科技手段運用。搭建“城市交通管理數據大腦”,構建“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的工作機制,升級現有智能交通管控平臺,推動建立數據信息資源共享應用機制,實現對公安、交通、城管、醫療、氣象以及互聯網等一系列數據資源的整合共享,為緩解我市交通擁堵提供科技助力。
(3)加強城市亂點管理。加強對快遞、外賣等行業交通安全管理,落實《關于優化和改進城市配送貨車通行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服務交通新業態健康有序發展。著力城市交通亂象亂點專項整治,持續深化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治理工作,綜合治理行人、非機動車闖紅燈違法行為,系統治理電動自行車亂象。
(4)加強路面秩序管控。持續開展對亂停車、亂變道、闖紅燈、闖禁行等嚴重擾亂通行秩序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充分利用公路防控體系、電子監控設備等科技手段強化管控效果,加大城市交通治亂疏堵整治力度。
2.不斷擴大事故預防成果。
(1)控增減存道路安全風險隱患。深入推進重點車輛及其駕駛人源頭隱患和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積極推動道路安防設施要求落地落實,著力構建交通安全隱患治理閉環體系。
(2)不斷加強綜合治理工作力度。建立完善市、縣(區)、鄉(街辦)、村(居)四級道路交通安全議事協調機制,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治理責任體系,強化政府領導責任、落實部門監管責任、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完善部門間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的聯動機制,提升事故預防及風險防控能力。
(3)健全完善交通應急管理機制。健全各類情況下的應急處置預案,進一步規范指揮調度工作,加強交通態勢監測預警和實戰應急保障能力建設。進一步強化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提升快速發現、及時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聯動水平,降低事故死亡率和死傷比。進一步暢通與氣象部門的信息共享,健全惡劣天氣全鏈條全環節預警處置機制。
(4)強化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按照“不斷強化宣傳工作的時代性、互動性、針對性、實效性”總要求,不斷挖掘宣傳素材、拓寬宣傳渠道、創新宣傳方式、延伸宣傳觸角,積極推出寓教于樂、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精品力作,認真組織和開展好各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延展傳統媒體平臺和新媒體矩陣宣傳教育警示曝光效果,持續開展曝光行動,增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影響力和傳播力。
3.打造攀枝花公安交管品牌。
(1)突出亮點特色打造。著眼警種特點,傳承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把切實解決群眾身邊“急難愁盼”的問題作為改進工作作風的著力點來抓,加強“社區交警”“智慧小區”“交通安全示范村”建設,不斷提升公安交管工作社會管理效能。
(2)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在優化為民服務上精準發力,圍繞“科學網點布局、拓展互聯網+、深化自助快辦”,聚焦簡政放權、能放盡放,切實提升“放管服”工作質效。
(3)優化營商環境。圍繞攀枝花“三個圈層”建設發展思路,護航以“新攀鋼”為代表的企業發展,搭建服務 “快速通道”“綠色窗口”,通過“預約辦”“延時辦”等措施落實,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交警支隊下屬二級預算單位0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0個,其他事業單位0個。
第二部分 攀枝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2023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交警支隊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交警支隊2023年收支預算總數7304.69萬元,比2022年收支預算總數增加1920.08萬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財政增加年初預算1977.59萬元,其中:項目支出預算收入830.59萬元,基本支出輔警人員預算收入1147萬元;二是人員經費預算收入減少57.51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交警支隊2023年收入預算7304.6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304.69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
交警支隊2023年支出預算7304.69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474.10萬元,占88.63%;項目支出830.59萬元,占11.37%。
二、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交警支隊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7304.69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數增加1920.08萬元,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財政增加年初預算1977.59萬元,其中:項目支出預算收入830.59萬元,基本支出輔警人員預算收入1147萬元;二是人員經費預算收入減少57.51萬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7304.69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832.2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54.60萬元,衛生和健康支出346.80,住房保障支出371.07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交警支隊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304.69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1920.08萬元,主要原因一是項目支出預算收入830.59萬元,基本支出輔警人員預算收入1147萬元;二是人員經費預算收入減少57.51萬元。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公共安全支出5832.22萬元,占79.8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754.60萬元,占10.33%;衛生和健康支出346.80萬元,占4.75%;住房保障支出371.07萬元,占5.08%。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行政運行(項)2023年預算數為5001.63萬元,主要用于:一是保障在職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工資福利支出;二是保障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在職人員黨建經費等日常公用經費開支,確保交通管理基本行政運行的正常運轉。
2.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信息化建設(項)2023年預算數為300萬元,主要用于:信息系統維護費(含紅綠燈系統、天網系統、集成指揮平臺、智能交通系統維護等)正常運行。運用科技手段加強道路監管,有效控制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交警交通管理信息化系統各項業務工作正常開展。
3.公共安全支出(類)公安(款)執法辦案(項)2023年預算數為530.59萬元,主要用于:一是交通管理執勤執法成本性支出(含車管所工本證照發放、車管所運行維護、道路標志線施劃維護等)業務正常運轉;二是確保交通管理執勤執法特別業務工作的正常運轉,順利完成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年度目標任務。。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23年預算數為302.73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單位退休人員退休費、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等退休人員經費和福利費、黨建經費等退休人員公用經費。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為447.77萬元,主要用于:在職民警及工勤人員繳納機關養老保險支出,保障在職人員的合法合規權益。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2023年預算數4.10萬元,主要用于:4名長贍人員的生活補助,保障基本生活開支。
7.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行政單位醫療(項)2023年預算數238.10萬元,主要用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保障在職人員的合法合規權益。
8.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公務員醫療補助(項)2023年預算數15.92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醫療補助開支。
9.衛生健康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款)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項)2023年預算數92.78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個人醫療賬戶補充單位負擔部分開支。
10.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22年預算數371.07萬元,主要用于:為在職民警繳納住房公積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交警支隊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6474.1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5861.2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929.34萬元、津貼補貼1046.98萬元、獎金1116.44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447.77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238.10萬元、公務員醫療補助繳費138.45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6.26萬元、住房公積金371.07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315.70萬元、退休費2.21萬元、生活補助241.56萬元、退休人員醫療費補助7.36萬元。
公用經費612.8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39.80萬元、水費7.96萬元、電費19.90萬元、郵電費2.40萬元、差旅費59.70萬元、公務接待費8.46萬元、工會經費61.85萬元、福利費33.01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9.66萬元、其他交通費189.7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黨建經費、退休人員公用經費)60.34萬元。
五、“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交警支隊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138.12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8.4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29.66萬元。根據工作統一安排,2023年市本級年初部門預算暫不編列因公出國(境)經費。執行中,市級部門確需執行出國(境)任務和計劃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按程序報市政府批后安排經費。
(一)公務接待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10%。主要原因是按照市財政局要求,公務接待費預算數壓減10%。2023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市外有關單位人員蒞攀考察調研、出席會議、執行任務、學習交流、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22年預算下降29.49%。主要原因一是減少了擬報廢的27輛摩托車,待財政審批核撥經費后,向財政申請增加預算;二是按照市財政局要求,預算數壓減20%。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125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52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2輛,越野車3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0輛,摩托車68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購置公務用車0輛。
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29.66萬元,用于125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道路交通事故處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交通秩序管理路面巡邏、交通安全宣傳、執行其他公務等交通管理執勤執法工作開展。
六、非財政撥款預算安排“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交警支隊2023年沒有使用非財政撥款安排“三公”經費預算。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交警支隊2023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說明
交警支隊2023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23年,交警支隊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612.86萬元,比2022年預算減少187.70萬元,下降23.45%。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特別業務費130.59萬元未在機關運行經費中下達;二是“三公”經費預算數減少。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交警支隊安排政府采購預算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底,交警支隊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25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124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23年部門預算安排車輛購置經費0萬元。其中,財政撥款預算安排0萬元,非財政撥款安排0萬元。擬購置定向保障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安排大型設備購置經費0萬元,購置大型設備0臺(套)。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23年交警支隊開展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3個,涉及預算830.59萬元。其中:人員類項目0個,涉及預算0萬元;運轉類項目1個,涉及預算130.59萬元;特定目標類項目2個,涉及預算700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運行:指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指反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指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撫恤死亡撫恤:指反映按規定用于烈士和犧牲、病故人員家屬的一次性和定期撫恤金以及喪葬補助費。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積金:指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8.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三公”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表1-1.部門收入總表
表1-2.部門支出總表
表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表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表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此表無數據)
表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此表無數據)
表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此表無數據)
表6-1.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2.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6-3.部門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表7.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