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人民檢察院財政預算公開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5-03-17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是攀枝花市的法律監督機關,主要職能是在市委和省院的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監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政協和社會各界的民主監督下,堅持憲法原則,緊扣檢察主題,認真履行打擊刑事犯罪維護社會穩定、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促進廉政建設、加強訴訟監督維護司法公正等各項檢察職能,全面加強檢察隊伍建設,全市檢察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為攀枝花改革發展穩定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二、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2015年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收入預算總額為1875.32萬元,全部為當年財政撥款收入。相應安排支出預算1875.32萬元,其中:公共安全1362.9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385.7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26.66萬元。
三、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預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該部門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本單位承擔的檢察業務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辦公室、政治部、案件管理辦公室、偵查監督處、公訴處、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監所檢察處、民事行政檢察處、控告申訴檢察處、預防職務犯罪檢察處、檢察技術處、法律政策研究室、紀檢監察處、法警支隊、行政財務裝備處、機關黨委、離退休管理處等機構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離退休費、住房公積金和日常公用經費等。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偵查監督處、公訴處、反貪污賄賂局、反瀆職侵權局、監所檢察處、民事行政檢察處、控告申訴檢察處、預防職務犯罪檢察處等機構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主要用于機關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政法網絡運行費、服裝費、駐所監控租賃費。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主要用于機關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機關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附件:關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的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