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3-06     來源: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環保局職能簡介。

  1、貫徹執行國家、省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2、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全市重大環境問題。3、負責落實全市污染物減排工作。4、負責環境保護投資管理。5、負責全市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6、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7、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生態保護工作。8、負責全市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9、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統計和信息發布。10、開展全市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管理環境保護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組織開展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環境技術管理系統建設。11、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對外交流與合作。12、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培訓工作。13、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市環保局2017年重點工作。

  1、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持續改善環境質量。在大氣污染方面,強化源頭控制,在水環境保護方面,加強飲用水水源和良好水體保護,做好飲用水評估,加快實施水環境質量改善工程,加強重點流域綜合治理。在土壤環境保護方面,積極推進全市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重點開展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劃分土壤防護區,建立保護檔案。

  2、嚴格執法監管,在執法監管過程中,做到責任明晰,盡職履責,突出重點,加大違法企業曝光力度,高標準嚴格執法。監管到位,對于企業違法犯罪問題,嚴肅查處,絕不姑息。

  3、環評審批工作從服務發展向嚴格把關轉變,清理和規范行政審批項目、內容、流程,開展全過程把關。凡是不符合環保要求,堅決不予審批。強化“三線一單”約束作用,落實“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約束。

  4、做好迎接中央和四川省的環保督察工作。根據《攀枝花市環境保護督察制度》,對各縣(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重點督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等情況。

  5、積極開展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工作。

  6、貫徹落實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進一步加強自然生態環境保護。

  7、推進環保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8、加大環境保護能力建設。一是持續提升環保監管的科學化水平,加強“移動執法”綜合平臺建設,整合網格化、動態管理數據庫、雙隨機系統、污染源自動監控、移動監測、12369信訪舉報、工況監控、視頻監控、環境質量監測等系統。二是加強機構人員建設,根據全市各級環保部門現狀,結合工作需要,增加人員編制。按照創國模要求,申請成立宣教、信息、固廢防治、應急中心等機構。三是完善監測監管能力。推進鋼鐵、焦化企業廠界PM2.5、PM10遠程執法監控,建設污染源遠程執法系統,建成釩鈦高新區空氣質量監控自動站。對敏感區域、重點行業企業新安裝攝像頭,實現實時監控。

  9、加強環境宣傳教育機構規范化建設,推動環保宣教工作,加強與市民、外部區域的環保交流。強化在重大事件、突發事件、重要工作等方面的統一協調管理,發揮環境宣傳主渠道作用。

  10、不斷加強監測能力建設,做好環境污染應急監測,開展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城市飲用水源水質監測、空氣質量自動監測、噪聲監測、輻射監測等工作。為監察執法工作做好監測服務。

  11、重點做好省廳批轉件、市領導批轉件、“12345市長熱線”等信訪投訴的調查處理工作,按時限要求辦結并回復。

  12、加強全市環保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切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同時,扎實開展精準扶貧,積極推進生態扶貧工作,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單位構成情況

  市環保局下屬非獨立核算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攀枝花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環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337.97萬元,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4.27萬元,節能環保支出1148.2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5.42萬元;2017年收支總預算1337.97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環保局2017年收入預算1337.97萬元,均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環保局2017年支出預算1337.9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97萬元,占79%;項目支出270萬元,占21%。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環保局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1337.97萬元。收入均為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4.27萬元,節能環保支出1148.2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75.42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環保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337.97萬元,比2016年預算數減少34.45萬元,主要是項目支出減少的原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14.27萬元,占8%;節能環保支出1148.28萬元,占85%;住房保障支出75.42萬元,占7%。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17年預算數為24.93萬元,主要用于:環保局機關及環境監察支隊離退休人員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89.34萬元,主要用于:環保局機關及環境監察支隊在職人員的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3.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7年預算數為878.28萬元,主要用于:環保局機關及環境監察支隊在職人員工資、日常運轉的支出。

  4.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防治(款)排污費安排的支出(項)2017年預算數為270萬元,主要用于:環保局機關及環境監察支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如重點污染源監控及應急指揮系統維護、國模創建推進、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宣傳教育、主要污染物減排、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核與輻射污染防治等。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7年預算數為75.4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及環境監察支隊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環保局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1067.9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852.8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等。

  公用經費215.1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環保局2017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33.2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4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9.2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6年預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初暫未安排因公臨時出國(境)。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15%。主要原因是我局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嚴格接待審批,大力壓縮公務接待費用。

  2017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執行公務、考察調研、檢查指導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6年預算下降68%主要原因是2016年實行公車改革,減少了車輛數。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8輛,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3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0輛,越野車4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1輛,摩托車0輛。

  2017年無新購車輛計劃。

  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9.2萬元,用于8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公務出行,如現場環境監察、環評驗收審核、環保督察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環保局2017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市環保局以及下屬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215.16萬元,比2016年預算減少18.07萬元,下降7%。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底,市環保局及所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共有車輛8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5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1套。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市環保局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70萬元。

  十、名詞解釋

  無。

 

審核: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編輯: 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