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2015年部門決算編制的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6-10-11     來源:攀枝花市生態環境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按照決算管理有關規定,部門決算編報內容包括預算單位的全部收支情況。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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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是市政府主管環境保護工作的部門,主要負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2、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全市重大環境問題。

  3、負責落實全市污染物減排工作。

  4、負責環境保護投資管理。

  5、負責全市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

  6、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7、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生態保護工作。

  8、負責全市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

  9、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統計和信息發布。

  10、開展全市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管理環境保護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組織開展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環境技術管理系統建設。

  11、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對外交流與合作。

  12、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培訓工作。

  13、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ǘ?015年重點工作

  2015年,我局牢牢把握環境質量這條主線,狠抓污染減排、大氣污染防控、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環境綜合整治、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等重點工作,從嚴從重打擊環境違法行為。一年來,區域性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環境風險防范能力不斷提高,城區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環境空氣質量穩中見優。我市主城區1-12月份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率98.9%,與去年同期比較達標率上升6.3%,綜合污染指數5.04,位列全省第7名,全市環境空氣質量6項污染物平均濃度均達到國家年均值二級標準。2015年是我市10年來所有污染物首次全部達國家二級標準,也是2014年開始6個項目監測以來全部達標。水環境質量狀況保持良好。我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每月均達到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及以上標準限值要求,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5個國、省監測斷面參與評價的監測項目全部達到或優于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Ⅱ類水質標準。聲環境質量達標且呈向好趨勢。

  具體工作完成情況如下:

  1、落實新環保法和“兩高”司法解釋,全面強化環保行政執法。一是加強學習,為新環保法的實施打好理論基礎;二是做好準備,為新環保法、《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完善保障措施;三是強化執法,做好新《環保法》及配套實施辦法的貫徹執行。

  2、扎實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有效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一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工作有序進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積極推進;擴大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范圍;推行企業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建設;建立攀西地區灰霾污染防治工作協作機制,開展聯合執法試點,構建一體化應急反應體系;森林生態紅線試點區劃試點有力推進。二是生態城市創建取得階段性的成果:仁和區省級生態區創建考核驗收以97.2的高分通過了;東區省級生態區經自查已達到四川省省級主城區生態區考核6個基本條件和27項建設指標的要求并向省環保廳提出驗收申請。這標志著我市生態市建設基本條件之一的“全市80%的縣(區)達到生態縣(區)建設標準”已完成,省級生態市建設已進入達標階段。三是農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項目持續推進:完成釩鈦高新產業園區金江鎮、仁和區啊喇彝族鄉、仁和區平地鎮、鹽邊縣和愛彝族鄉等4個鄉鎮12個村莊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項目建設;著力推進米易縣撒蓮鎮、鹽邊縣永興鎮、仁和區大龍潭彝族鄉3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項目。

  3、扎實推進污染防治,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切實維護群眾權益。一是深入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根據《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2015年度實施計劃》及《攀枝花市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的要求,制定了我市《2015年實施計劃》和《2015年實施計劃配套實施項目》,目前各項配套實施項目已基本完成;制定了《攀枝花市重點行業煙粉塵治理實施方案》,督促加強重點行業工業企業的環保監管,全面開展重點行業和燃煤鍋爐煙粉塵達標治理工作,確保重點行業和燃煤鍋爐煙粉塵達標排放;編制了《攀枝花市2015年城市建成區燃煤鍋爐淘汰工作實施方案》。二是扎實推進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水污染防治環保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編制完成了《攀枝花市水環境保護規劃》,2015年3月經市政府印發實施,以全面指導開展我市水環境保護工作;加大飲用水源保護工作,開展《攀枝花市觀音巖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前期工作;積極主動編制《攀枝花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力爭年底完成;會同市級其他部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黑臭水體調查工作,通過對轄區內的江河、湖泊、渠道、人工景觀水體等地表水水體的調查,我市目前暫未發現有黑臭水體存在的情況。三是努力強化工業污染防治和民生工程:跟進和督促檢查限期治理項目;制定我市2015年度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計劃,完成四川德勝集團攀枝花煤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驗收工作;強力推進煉鐵廠新 2 號燒結機煙氣脫硫系統改造、釩業公司水處理系統綜合整治兩個民生工程項目。四是強化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完成2014年重金屬核查工作;編制完成《<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2015年度實施方案》,積極完成對攀枝花市西區隆鑫冶煉廠原址、攀枝花市錦利釩鈦有限公司和攀枝花市柱宇釩鈦有限公司的重金屬污染整治項目。五是嚴格規范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工作:加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和管理強度;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轉移審批程序辦理了危險廢物轉入(出)手續;2015年對全市危險廢物持證經營單位、產廢單位開展了專項檢查,對危險廢物規范化監督考核為基本達標和不達標企業,要求企業限期整改;加強醫療廢物監管。六是積極開展專項資金績效檢查和區域(流域)資金申報:強化環保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對使用了淘汰燃煤鍋爐專項資金的項目開展了績效審核,對使用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的項目進行了自查;組織西區編制完成《攀枝花市西區2015年度省級環保專項資金支持項目實施方案》,爭取省環保廳、省財政廳2015年度省級環保專項資金1000萬元用于2015年度區域污染治理。七是推動總量減排,有效騰出環境容量:落實減排目標責任,明確重點減排項目,分解年度減排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建立考核體系,嚴格核查機制,完成2015年度總量減排目標任務,促進了污染治理和環境質量改善,也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騰出了環境容量和發展空間。

  4、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力度,切實保障環境安全。一是持續加大執法監管力度。制定《2015年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大檢查方案》,按照“全覆蓋、零容忍、明責任、嚴執法、重實效”的原則,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市排污單位污染排放狀況,各類資源開發利用活動對生態環境影響情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群眾舉報投訴重點案件以及突出環境問題的解決及整改情況,依法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全面整改突出環境問題。二是強化應急管理,深入排查環境隱患。2015年,按照省廳工作安排,結合攀枝花市實際情況全市開展了飲用水源環保專項檢查、汛期前環境安全大檢查、環境安全隱患緊急大排查等系列執法活動。同時,扎實開展汛期、國慶長假及自博會等重要時段的輻射安全隱患排查、輻射安全大檢查等一系列工作,共檢查核技術利用企業65家,完成7家核技術利用單位的驗收檢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見200余條。特別是天津濱海新區8.12爆炸發生后,我局高度重視,立即開展全市環境安全大檢查,排除環境安全隱患,全市環保系統共出動車輛480余車次,執法檢查人員1300余人次,排查檢查企業450家次,發現環境安全隱患15個,提出整改要求100余條,確保了全市環境安全和公眾身體健康。三是做好排污申報和排污費征收稽查工作。2015年全市完成排污申報戶數792家,其中:一般工業企業244家、污水處理廠7家、固體廢物專業處置單位4家、小型企業514家、建筑施工單位8家、小型三產15家。

  5、嚴格環評審批制度,加強源頭污染防控。一是服務重大項目,力推經濟發展。按照“提前介入,跟蹤服務”的原則,加強重大產業化項目環評審批服務工作,做到項目環保手續辦理“前期有人指導,報批有人協調,落地有人跟蹤”的全過程服務。全市42個重大工業產業化項目,已開展環評工作的項目有34個,占總項目的81%,其中,環評文件已通過審批的項目有24個,占總項目的57%,環評文件已通過專家審查正在報請審批的項目27個,正在編制環評文件的項目有8個。另外有8個項目正開展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二是嚴格環境準入,控制源頭污染。嚴格項目準入標準,凡是不符合產業政策、不符合環保要求、不符合環境容量控制目標、不符合城市規劃的建設項目,“十五小”項目,堅決不予審批。三是規范窗口管理,提高服務效率。

  6、不斷加強監測能力建設,努力提升技術水平。積極做好環境污染應急監測,不斷加強監測能力建設,積極開展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城市飲用水源水質監測、空氣質量自動監測、噪聲監測、輻射監測等工作。2015年完成了對國省控污染源、國省控重金屬污染源、減排重點污染源每季度一次的監督性監測,共完成國、省控及減排重點源廢水監測100多家次、廢氣監測100多家次,市控重點污染源廢水監測30余次、廢氣監測20余次,編報傳輸各種監測數據23000多個。

  7、不斷提升環境應急能力,確保社會穩定。一是環境應急管理體制建設取得突破。積極推動環境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設,我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下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公室,調配環境應急管理專職人員,環境應急管理機制得到加強。建立了環境應急決策、應急協調、信息報告和評估機制。二是制定完善各項環境應急預案。今年主要制定完善以下環境應急預案:呈報我市人民政府審定發布《攀枝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攀辦函〔2015〕153號);修訂完善《攀枝花市輻射事故應急預案》,目前處于征求意見階段;編制《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規范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程序,增強了突發環境事件應對水平。三是提升整體信訪維穩工作水平。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下屬二級決算單位1個,為其他事業單位。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5年我局收入決算總額為5750.16萬元,其中:當年財政撥款收入4089.74萬元,其他收入76.45萬元,上年結轉收入1569.08萬元。收入決算總額較2014年減少52.29萬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一般性工作經費安排減少。

  2015年我局支出決算總額為5750.16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55.64萬元,節能環保支出3959.59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32.78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1502.15萬元。支出決算總額較2014年減少52.29萬元,主要原因2015年一般性工作經費支出減少。

  四、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我局財政撥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及下屬事業單位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以及承擔全市環境管理事業發展相關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環保局機關、環境監察執法支隊、下屬事業單位環境監測中心站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

  項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環保局機關、環境監察執法支隊、下屬事業單位環境監測中心站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用于專項業務工作的經費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ㄒ唬┥鐣U虾途蜆I支出155.64萬元。主要用于機關、環境監察執法支隊、環境監測中心站離退休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和特聘專家顧問津貼。

 ?。ǘ┕澞墉h保支出3959.59萬元。主要用于機關、環境監察執法支隊、環境監測中心站人員工資、日常運轉以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主要包括:重點污染源監控及應急指揮系統維護、國模創建推進、環境保護宣傳教育、主要污染物減排、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核與輻射污染防治等工作、地表水環境質量監測、城市飲用水源水質監測、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等工作。

 ?。ㄈ┳》勘U现С?32.78萬元。主要用于機關、環境監察執法支隊、環境監測中心站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五、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5年因公出國(境)費4.08萬元,較2014年決算數下降13.65%。主要原因是嚴格按外事辦出國(境)相關要求控制經費支出。

  2015年因公出國(境)團組1次,出國(境)1人。出國(境)團組為四川省人民政府組織赴美國執行重金屬污染防治及監管培訓任務。

  (二)公務接待費

  2015年公務接待費2.90萬元,較2014年決算數下降49.01%,主要原因是我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有關精神,嚴格控制和壓縮接待費支出。

  2015年公務接待費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其中:國內公務接待37批次,178人,共計支出2.90萬元,具體開支內容包括:接待縣區環保部門到市局匯報工作、上級領導專家到我市檢查指導工作等。

 ?。ㄈ┕珓沼密囐徶眉斑\行維護費

  2015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65.91萬元,較2014年決算數增長26.57%,主要原因是老舊車輛進行了大修。

  2015年更新購置公務用車0輛,車輛購置支出0萬元。截至2015年12月底,單位共有公務用車41輛,其中:轎車14輛、越野車14輛、載客汽車4輛,專業技術用車9輛。

  2015年車輛運行維護費支出165.91萬元,用于用于環境監察執法檢查、主要污染物減排核查、創模攻堅項目審查、環境監測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ㄒ唬C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我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職能、維持機關日常運轉而開支的機關運行經費合計223.7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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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我局政府采購預算943.84萬元,實際采購金額836.23萬元,均為貨物采購。

 ?。ㄈ﹪匈Y產占有使用情況

  2015年我局車輛占有數41臺,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8臺,一般執法執勤用車9臺,特種專業技術用車4臺。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5臺。

    附件:四川省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2015年部門決算(匯總).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