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匯總)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9-02-01     來源: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2019年

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環保局職能簡介。

1、貫徹執行國家、省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2、負責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全市重大環境問題。3、負責落實全市污染物減排工作。4、負責環境保護投資管理。5、負責全市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6、負責全市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7、指導、協調、監督全市生態保護工作。8、負責全市核安全和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9、負責全市環境監測、統計和信息發布。10、開展全市環境保護科技工作,管理環境保護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組織開展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環境技術管理系統建設。11、開展全市環境保護對外交流與合作。12、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市環境保護宣傳培訓工作。13、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14、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市環保局2019年重點工作。

1.做好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工作。制定空氣質量保障工作方案,加大對涉氣工業企業等的執法監管,落實污染物減排措施。加強精細化管理,全面開展揚塵防治。推動建立長效機制,促進有效措施持續發揮積極效應。借力“外腦”,組織省市專家針對我空氣質量問題把脈問診,找準病灶、精準施策,力保明年空氣質量達標。

2.做好督察問題整改。繼續強化通報調度、行政約談、公開曝光、移送追責等工作措施,持續推動突出環境問題整改,確保2019年要求完成的整改任務全部按時完成。

3.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起草我市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編制污染防治“八大攻堅戰”中涉及我局的實施方案,做好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推進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做好土壤污染詳查工作。

4.助推高質量發展。繼續做好長江經濟帶戰略環評“三線一單”編制配合工作,確保“三線一單”編制文本更加符合我市實際。落實項目環評審批“三掛鉤”機制。完成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強化企業環境信用結果運用。開展《攀枝花市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立法工作。

5.加強執法監管。持續保持環境監管執法高壓態勢,嚴查環境違法行為,打擊環境污染犯罪。加大對仁和污水處理廠提標升級改造的指導服務,確保按時完成整改任務。

6.加快環境信息化建設。建立信息化管理三級統籌平臺,加大空氣質量監測微站建設,打造攀枝花特色的“智慧環保”工程,搭建“天地空一體化”監測平臺,實現污染源快速識別處置,實施精準監管。

7.完成機改、垂改工作。進一步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配合完成機構改革,完成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確保隊伍穩定,職能融合。

二、單位構成情況

市環保局下屬非獨立核算單位2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1個。主要包括:攀枝花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攀枝花市環境信息中心。下屬獨立核算單位1個, 攀枝花市環境監測中心站。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市環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節能環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環保局2019年收支總預算3013.54萬元。

(一)收入預算情況

市環保局2019年收入預算3013.54萬元,均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二)支出預算情況

市環保局2019年支出預算3013.5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580.54萬元,占85.63%;項目支出433萬元,占14.37%。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市環保局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3013.54萬元。收入均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48.67萬元、節能環保支出2485.4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76.40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市環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013.54萬元,比2018年預算數增加94.89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增加的原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萬元,占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48.67萬元,占11.57%;節能環保支出2485.47萬元,占82.48%;住房保障支出176.4萬元,占4.95%。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類)組織事務支出(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3萬元,主要用于2019年援藏援彝干部人才補助經費。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項)2019年預算數為136.02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人員退休費、醫療補助、福利費和公用經費。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212.65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的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4.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9年預算數為1009.96萬元,主要用于:環保局機關及環境監察支隊在職人員工資、日常運轉的支出。

5.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9年預算數為230萬元,主要用于:環保局機關及環境監察支隊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而安排的年度項目支出,如環境環境信息系統及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維護、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宣傳教育、環境監察執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環保督察、環保三大戰役工作等。

6. 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77.51萬元,主要用于:環境信息中心在職人員工資、日常運轉的支出。

7. 節能環保支出(類)環境監測與監察(款)其他環境監測與監察支出(項)2019年預算數為1167.99萬元,其中967.99萬元主要用于人員工資福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200萬元主要用于保障環境監測專項業務工作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019年預算數為176.40萬元,主要用于:職工按照規定標準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市環保局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013.54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180.84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險繳費、退休費、住房公積金等。

公用經費399.70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市環保局2019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80.01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6.5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73.44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較2018年預算持平。均未安排因公臨時出國(境)費用。

(二)公務接待費較2018年預算持平。

2019年公務接待費計劃用于接待上級檢查、兄弟市州來攀交流、專家來攀指導工作等公務活動開支的用餐費等。

(三)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較2018年預算下降2.39%主要原因是2018年事業單位公車改革,減少了2臺車輛。

單位現有公務用車24輛,其中:其中:轎車(含7座以下商務車、城市越野車)9輛,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車4輛,越野車8輛,貨車及19座以上客車3輛,摩托車0輛。

2019年無新購車輛計劃。

2019年安排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3.44萬元,用于24輛公務用車燃油、維修、車輛通行、保險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公務出行,如現場環境監察、環評驗收審核、環保督察、汽車尾氣遙感監測等工作的正常開展。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市環保局2019年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9年,市環保局以及下屬環境監察執法支隊1家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243.26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32.93萬元,增長15.66%。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底,市環保局及所屬單位共有車輛24輛,其中,執法執勤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6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市環保局部門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33萬元。

十、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出。

3.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指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4.節能環保(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5.節能環保(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6.節能環保(類)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款)其他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支出(項):指其他用于環境保護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8.基本支出:指為保證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三公”經費:納入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1.機關運行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包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辦公費、水費、電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等費用開支。

 

附件:表1.部門收支總表

      1-1.部門收入總表

      1-2.部門支出總表

2.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2-1.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3.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3-1.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3-2.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預算表

3-3.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預算“三公”經費支出預算表

5.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預算表

6-1-6-9.(部門)單位預算項目績效目標表

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匯總).docx

部門預算公開表_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匯總).xls

市生態環境局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