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部門決算編制說明

www.panzhihua.gov.cn     發布時間:2017-09-08     來源:國土資源局      選擇閱讀字號:[ ]     閱讀次數: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職能。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規劃、管理、保護與合理利用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二)2016年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2016年,攀枝花市國土資源系統以全面提高統籌保障發展和保護資源的能力,在嚴守耕地保護“紅線”、保障經濟社會發展、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服務和改善民生等方面較好地完成了各項目標任務,為我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全力做好項目用地保障。努力爭取年度用地計劃增量

  2.大力促進礦業經濟發展。加強地質找礦工作力度,推進石墨資源勘查開發,組織實施《攀枝花市石墨資源遠景調查及開發利用規劃項目》。

  3.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出臺《攀枝花“三去一降一補”國土資源保障措施》,制定國土資源供給側改革措施,加快房地產去庫存。

  4.盡職盡責保資源,踐行綠色發展新理念。

  (1)全面落實耕地保護任務。2016年全市耕地保有量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152.7%。大力實施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對2015年度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進行驗收。

  (2)全面提高節約集約用地水平。

  (3)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

  (4)全面加大執法監管力度。

  5、全力以赴防地災,切實筑牢“生命工程”。

  一是加快推進地災綜合防治體系建設;二是切實做好“9.19”防災減災工作。

  6、全心全意惠民生,積極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一是全力助推脫貧攻堅。從城鄉增減掛鉤、土地整治、地質災害避險搬遷等6個方面助力全市易地扶貧搬遷,支持精準脫貧,全力幫助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

  二是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依法落實補償安置措施和社保資金。

  三是全力推進不動產登記改革。全面實現不動產登記證書“發新停舊”。

  二、部門概況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下屬二級單位17個,其中行政單位0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1個,其他事業單位16個。

  三、收支決算總體情況

  2016年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本年收入合計30589.22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3626.72萬元,占45%;其他收入16962.5萬元,占55%,主要為區財政撥入專項經費。(餅狀圖)

  2016年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本年支出合計18771.6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125.79萬元,占17%;項目支出15645.88萬元,占83%。(餅狀圖)

  四、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17253.07萬元。與2015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減少368.24萬元,下降2.09%。(柱狀圖)

  (數據來源財決Z01-1表,口徑為“總計”數)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803.58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30.91%。與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增加494.2萬元,增長9.3%。(柱狀圖)

  (二)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803.58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8.92萬元,占6.18%;城鄉社區支出2333.82萬元,占40.21%;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2909.11萬元,占50.13%;住房保障支出201.73萬元,占3.48%。(餅狀圖)

  (羅列全部功能分類科目,至類級)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

  (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2016年決算數為5萬元,完成預算1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2016年決算數為66.13萬元,完成預算99.6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6年決算數為273.68萬元,完成預算99.55%,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社保費用結余;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2016年決算數為13.51元,完成預算100%;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社會福利(款)兒童福利(項):2016年決算數為0.6元,完成預算100%。

  2.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 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2016年決算數為2333.82萬元,完成預算76.77%。

  3. 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016年決算數為1484.92萬元,完成預算100%,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016年決算數為40.34萬元,完成預算95.91%,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員交通補貼結余;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國土資源規劃及管理(項):2016年決算數為30萬元,完成預算27.78%,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項目正在實施;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地質災害防治(項):2016年決算數為245.29萬元,完成預算49.0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項目正在實施;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事業運行(項):2016年決算數為1072.57萬元,完成預算99.6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工資結余;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其他國土資源事務支出(項):2016年決算數為18萬元,完成預算100%。

  4. 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款) 其他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項):2016年決算數為17.99萬元,完成預算100%。

  5.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積金(項):2016年決算數為201.73萬元,完成預算98.4%,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公積金結余。

  (數據來源財決08表,羅列全部功能分類科目,至項級。上述“預算”口徑為調整預算數。增減變動原因為決算數<項級>和調整預算數<項級>比較,與預算數持平可以不寫原因。)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3114.67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2685.18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公用經費429.49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數據來源財決08-1表,羅列全部經濟分類科目)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96.44萬元,完成預算41.95%,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為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為88.64萬元,完成預算40.45%;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為7.8萬元,完成預算72.42%。2016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數小于預算數(或與預算數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公務車輛改革,厲行節約,嚴控三公經費。

  (上述“預算”口徑為調整預算數。)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數比2015年減少48.65萬元,下降33.53%,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減少5.08萬元,下降10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減少43.86萬元,下降33.1%;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增加0.29萬元,增長3.86%。增減變動的主要原因公務車輛改革。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決算0萬元,占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決算88.64萬元,占92%;公務接待費支出決算7.8萬元,占8%。具體情況如下:(餅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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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6年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出國(境)0人。

  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6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88.64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88.64萬元。主要用于地質災害、執法檢查、國土巡查、土地整理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3.公務接待費

  2016年公務接待費7.8萬元。主要用于執行公務、開展業務活動開支的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等。國內公務接待76批次,509人,共計支出7.8萬元,具體內容包括:開展攀釩鈦磁鐵礦大型礦山實地調研接待,金額0.048萬元,西昌局來攀學習,金額0.15萬元,礦山三廢利用情況調研,金額0.14萬元,稀貴稀散金屬發展研究報告0.04萬元,省執法總隊土地案件調查,金額0.14萬元等。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計支出0萬元。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189.29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度,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332.44萬元,比2015年減少109.65萬元,下降24.80%。

  (數據來源財決CS05表)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6年度,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431.0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00.71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130.36萬元。主要用于國土工作運行及不動產平臺建設。

  (數據來源財決CS06表)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公有車輛49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49輛;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數據來源財決CS05表)

  (四)預算績效情況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本部門對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開展了績效目標管理,共編制績效目標5個,涉及財政資金5976萬元,覆蓋率達到100%。自評結果100分、嚴格做到專款專用。

  十、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級預算單位事業收入情況)等。

  3.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如…(二級預算單位經營收入情況)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類型)等。

  5.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6.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7. 社會保障和就業(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指專家咨詢費;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指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撫恤(款)死亡撫恤(項):指死亡撫恤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類)社會福利(款)兒童福利(項):指兒童福利支出。

  8. 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款)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項):指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

  9. 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行政人員經費;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指行政人員交通補貼;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國土資源規劃及管理(項):指國土資源規劃及管理;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地質災害防治(項):指地災防治;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事業運行(項):指事業人員經費;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其他國土資源事務支出(項):指其他國土資源事務支出。

  10. 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款) 其他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項):指其他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指住房公積金支出。

  (解釋本部門決算報表中全部功能分類科目,至項級,參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

  12.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13.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1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6.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7.“三公”經費:納入省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8.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附件四川省攀枝花市國土資源局(匯總)(財政返回數據).XLS

審核: 何強   責任編輯: 王瑤